9CaKrnJCc24作者:张利china.huanqiu.comarticle香港报业反思自杀新闻报道:不放头版不详述/e3pmh1nnq/e3pmtdr7f【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张利】香港自杀率近年有上升趋势,有研究称或与媒体渲染报道有关。为此,香港报业评议会7日发布《处理自杀新闻守则》,呼吁各大传媒避免将自杀新闻刊于头版,同时尽量不要详述自杀方式、过程。据香港《星岛日报》等媒体8日报道,去年全年香港的自杀身亡个案共841宗,较前年增加12%,平均每10万人就有约10人自杀。香港大学防止自杀研究中心总监叶兆辉称,香港自杀率上升与部分媒体失责有关。他点名批评《苹果日报》的“动新闻”等新媒体,以动画制作新闻故事手法,将新闻戏剧化,吸引青少年观看。部分心情欠佳或情绪不稳的青少年接触看到后,有感“同病相怜”而萌生自杀念头,甚至付诸行动。由各大传媒机构组成的香港报业评议会7日发布最新制定的《处理自杀新闻守则》,内容涉及报道手法、尊重私隐、教育及预防,包括除非涉及公众利益,否则应避免将自杀新闻刊于头版;避免详述自杀方式及过程;避免刊登或放大血腥不雅图片等,希望提高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 早几年,许多香港媒体在报道自杀新闻时,为了吸引读者,往往加上夸张的标题,产生渲染效果。例如,1998年,香港天水围出现全球第一宗以烧炭方式自杀的案件。由于这种自杀手法比较特殊,许多香港报纸都图文并茂地大幅报道。结果到了2001年,烧炭已经取代上吊,成为香港第二最常见的自杀方式。为此,有不少香港舆论呼吁,媒体应该具有一定社会责任,在报道自杀新闻时,应在公众知情权及保障社会部分人士的中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从而帮助减少不必要的人命损失。▲附:香港报业评议会7日发布的《处理自杀新闻守则》报评会成立至今收到多宗与自杀新闻有关的投诉,多由自杀者家属或公众人士投诉,指自杀报道刊登令人感到不安的死者照片、侵犯死者或其家属的私隐,或者披露过多自杀细节,担心容易引人模仿。为了提高新闻工作者报道自杀新闻的责任感,报评会为自杀新闻制定建议性守则,并且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征询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最后于2013年定稿及发布《处理自杀新闻守则》。《处理自杀新闻守则》基本原则报章报道自杀新闻的手法,深受社会人士关注。我们认为,传媒应在公众利益、报道事实,与避免可能产生“模仿”、“传染”效应两者之间求取平衡。传媒若以血腥照片、煽情内容、夸张的表述手法报道自杀事件,是有违新闻专业及道德操守,对公众及自杀者家属造成困扰与伤害。报道手法1.编辑——除非涉及公众利益或重大公众关注的事件,避免将自杀新闻刊于头版或者传媒网站首页;——避免使用特大字体标题;——传媒网站避免在自杀新闻之间建立相关链接。反之,建议将自杀新闻链接到相关精神健康服务网站;——避免重刊过往的自杀个案;——处理知名人士案件更应特别小心,因为知名人士经常被大众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常视为偶像或英雄,其自杀或自我伤害的行为容易令人模仿。2.报道内容——避免详述自杀方式、过程;——避免美化、感性化、英雄化自杀行为;——避免将自杀描述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避免揣测自杀原因或将自杀原因简单化。3.相片——避免刊登血腥、暴力、恶心、不雅和色情的图片;——谨慎处理自杀者或现场相片,宜采用“打格仔”方式淡化;——不应以设计对白及情节描述自杀过程或前因后果;——避免以设计图片及动画去描述自杀过程或前因后果;——避免放大现场企图自杀相片,例如危处高楼或跃下之连环相片。尊重私隐——尊重自杀案件中事主家人的私隐,避免加添他们伤痛;——顾及死者亲友感受,避免过份追访,加重心理伤害。教育及预防——报道时可考虑提及自杀的先兆,让人提高警觉,及时对有自杀倾向的人提供协助;——尽量提供解决方法及求助渠道,加入心理健康专家、社工、教师等专业人士意见;——尽量提供精神复康的信息或其他辅导服务及联络方法,助受困者及其家人应对困难。137869248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caohai环球时报137869248000011["9CaKrnJBOQr","9CaKrnJBsQa","9CaKrnJBfIH","9CaKrnJxTek","9CaKrnJxgkk"]{"email":"caohai@huanqiu.com","name":"caohai"}
【环球时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张利】香港自杀率近年有上升趋势,有研究称或与媒体渲染报道有关。为此,香港报业评议会7日发布《处理自杀新闻守则》,呼吁各大传媒避免将自杀新闻刊于头版,同时尽量不要详述自杀方式、过程。据香港《星岛日报》等媒体8日报道,去年全年香港的自杀身亡个案共841宗,较前年增加12%,平均每10万人就有约10人自杀。香港大学防止自杀研究中心总监叶兆辉称,香港自杀率上升与部分媒体失责有关。他点名批评《苹果日报》的“动新闻”等新媒体,以动画制作新闻故事手法,将新闻戏剧化,吸引青少年观看。部分心情欠佳或情绪不稳的青少年接触看到后,有感“同病相怜”而萌生自杀念头,甚至付诸行动。由各大传媒机构组成的香港报业评议会7日发布最新制定的《处理自杀新闻守则》,内容涉及报道手法、尊重私隐、教育及预防,包括除非涉及公众利益,否则应避免将自杀新闻刊于头版;避免详述自杀方式及过程;避免刊登或放大血腥不雅图片等,希望提高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 早几年,许多香港媒体在报道自杀新闻时,为了吸引读者,往往加上夸张的标题,产生渲染效果。例如,1998年,香港天水围出现全球第一宗以烧炭方式自杀的案件。由于这种自杀手法比较特殊,许多香港报纸都图文并茂地大幅报道。结果到了2001年,烧炭已经取代上吊,成为香港第二最常见的自杀方式。为此,有不少香港舆论呼吁,媒体应该具有一定社会责任,在报道自杀新闻时,应在公众知情权及保障社会部分人士的中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从而帮助减少不必要的人命损失。▲附:香港报业评议会7日发布的《处理自杀新闻守则》报评会成立至今收到多宗与自杀新闻有关的投诉,多由自杀者家属或公众人士投诉,指自杀报道刊登令人感到不安的死者照片、侵犯死者或其家属的私隐,或者披露过多自杀细节,担心容易引人模仿。为了提高新闻工作者报道自杀新闻的责任感,报评会为自杀新闻制定建议性守则,并且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征询社会各界人士意见,最后于2013年定稿及发布《处理自杀新闻守则》。《处理自杀新闻守则》基本原则报章报道自杀新闻的手法,深受社会人士关注。我们认为,传媒应在公众利益、报道事实,与避免可能产生“模仿”、“传染”效应两者之间求取平衡。传媒若以血腥照片、煽情内容、夸张的表述手法报道自杀事件,是有违新闻专业及道德操守,对公众及自杀者家属造成困扰与伤害。报道手法1.编辑——除非涉及公众利益或重大公众关注的事件,避免将自杀新闻刊于头版或者传媒网站首页;——避免使用特大字体标题;——传媒网站避免在自杀新闻之间建立相关链接。反之,建议将自杀新闻链接到相关精神健康服务网站;——避免重刊过往的自杀个案;——处理知名人士案件更应特别小心,因为知名人士经常被大众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常视为偶像或英雄,其自杀或自我伤害的行为容易令人模仿。2.报道内容——避免详述自杀方式、过程;——避免美化、感性化、英雄化自杀行为;——避免将自杀描述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避免揣测自杀原因或将自杀原因简单化。3.相片——避免刊登血腥、暴力、恶心、不雅和色情的图片;——谨慎处理自杀者或现场相片,宜采用“打格仔”方式淡化;——不应以设计对白及情节描述自杀过程或前因后果;——避免以设计图片及动画去描述自杀过程或前因后果;——避免放大现场企图自杀相片,例如危处高楼或跃下之连环相片。尊重私隐——尊重自杀案件中事主家人的私隐,避免加添他们伤痛;——顾及死者亲友感受,避免过份追访,加重心理伤害。教育及预防——报道时可考虑提及自杀的先兆,让人提高警觉,及时对有自杀倾向的人提供协助;——尽量提供解决方法及求助渠道,加入心理健康专家、社工、教师等专业人士意见;——尽量提供精神复康的信息或其他辅导服务及联络方法,助受困者及其家人应对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