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AYS1 china.huanqiu.comarticle枣庄市中区:推行“村民说事”制度/e3pmh1nnq/e3pmtdr7f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推行以“干部问事、群众说事、集中议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相结合的“村民说事”制度,注重把“村民说事”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相结合、与增进了解沟通感情相结合,切实让村干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在落实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一、实施原因一是实施“村民说事”制度是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的各项利益诉求涉及面越来越广,期望值越来越高,解决好群众的各项利益诉求,不仅有利于增进干群之间的感情,也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但在一些地方,一些村干部忽视群众的要求,漠视群众的呼声,不能处处以群众利益为重,不能时时践行干部职责,干群之间没有采取很好的形式面对面反映情况、解决问题,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甚至激化升级,造成干群之间感情隔阂,村里的各项工作得不到群众的支持,无法正常开展。因此,实施“村民说事”制度,为干群联系和交流创造“绿色通道”,促进干部与群众之间增进感情,维护新农村的和谐稳定。二是实施“村民说事”制度是转变干部作风的需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许多地方大张旗鼓的为群众修路架桥、通水架电,理应得到群众的拥护和赞赏,但由于一些干部在办实事时,自已擅自做主,不征求群众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细节工作不向群众更公开,导致群众不仅对干部个人有意见,也对项目的实施有怀疑。因此,实施“村民说事”制度,能使干部真正站在农民群众的利益上想问题、作决策,群众全过程监督干部、监督项目,既还给村干部一个清白,又让群众得到实惠,实现“双赢”局面。 三是实施“村民说事”制度是发展好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需要。农民群众是农村改革和农业结构调整的实践主体,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直接参与者,离开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农村的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村民说事”制度能让干部心中始终想着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农民群众的实践中汲取营养,改进工作。二、主要做法界定重点,做到内容具体化。说事重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说经济发展中的难事。注重把产业结构调整、主导产业培育、招商引资等影响经济发展的难事列入“说事”内容。二是说新农村建设中的大事。引导群众围绕活跃文化生活、推进乡风文明、加强平安建设等方面畅所欲言,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三是说影响稳定和谐的杂事。鼓励群众对矛盾纠纷事、要求解决事、村务财务事等影响本村和谐稳定的杂事及时反映,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庄、大事不出乡镇。四是说班子建设的孬事。对班子自身教育、党员教育管理、干部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问题及改进办法。规范程序,实现运行科学化。采取“问、说、议、办、评”“五步法”规范说事程序:一是干部问事。实行村干部分片包干,每人联系一定数量的农户,每月走访一次农户、召开一次座谈会,及时掌握村情民意。二是村民说事。把每月12、28日固定为“说事日”,村民有任何问题和建议都可以“说事”。三是集中议事。由乡镇包村干部、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议事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进行集中讨论,现场答复。四是及时办事。能立即解决的,当场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列出计划,明确责任人限期解决。对于一些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择期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公决,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五是定期评事。每半年组织一次评议,一般与对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半年考核同步进行,由村干部向党员和群众代表通报问事、说事、议事、办事情况,并对办理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强化措施,确保落实精细化。为确保村民说事制度有效运行,配套建立了“五有、四问、三议、两考”保障制度。“五有”即有说事场所、有说事机构、有说事制度、有说事热线、有说事台帐。“四问”即问分管的事,把责任弄清;问群众反映的事,把原因理清;问纳入办理的事,把群众的要求搞清;问已经办结的事,把群众的满意度摸清。“三议”即突发事、急难事随说随议随办;热点事、敏感事让村民代表参与议、监督办;全局事、集体事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共同议、集中办。“两考”即说事工作情况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目标管理,实行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经济待遇挂钩。群众满意率低于80%的不能评为“五个好”村党支部,低于60%的扣党支部书记绩效工资的10%。稳步推进,注重落实原则化。一是坚持村民自治的原则。要放心让村民“说事”,即使是给村班子提意见,也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解释、不争辩,虚心接受,决不指责群众,村民在“说事室”里反映的情况,都要做好记录,对一些较大的问题,必须提交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以议事会决定的事项为准,不准某一人说了算,任何人不准凌驾于村民代表议事会之上,真正把村务的决策权交给群众。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调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政策、法律要求做好处理。三是坚持高效快捷的原则。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尽快解决,应该解决而又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四是坚持上下联动的原则。对属于本村解决不了的问题,以整改建议书的形式逐级上报,由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出面解决。五是本着对群众负责、让群众满意的原则。对群众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落实专人帮助解决,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当事群众。要通过强化办事责任,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主要成效一是“村民说事”制度成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通过“村民说事”制度,让群众出主意、想办法,共同为经济发展献计献策,“说”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新举措”,实现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发家致富。孟庄镇尚岩村组织群众说发展、说信息,议思路、议措施,让群众真正了解结构调整的好处,从而改变了过去“干部磨破嘴,群众不动腿”的现状,变成了群众自愿调整、主动调整的格局,全村80余户村民规模种植大棚蒜黄500亩,产值200万元,户均收入达6000余元。二是“村民说事”制度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润滑剂”。 实行“村民说事”制度后,使村务决策建立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减少了村务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也使村干部抓工作的方式由“背靠背”变为“面对面”,由“绕来绕去”变为“直来直去”,做到了遇事同群众商量,集思广益后再做决策,在党群、干群之间架起了沟通桥梁。为解决村民行路难问题,西王庄乡东王庄村筹资25万元,硬化村内道路4条3000余米。在施工过程中,个别村民对修路资金使用情况不清楚,怀疑猜测,有的甚至传播谣言。该村老党员闫明山说出群众想法后,村党支部把道路硬化的投资、物料、人员分配、付款等情况,由各自经手人一一说清讲明,及时解开了群众心头的疙瘩,还了干部一个清白。三是“村民说事”制度成为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防护堤”。过去,由于村民对村“两委”工作不了解、不理解,导致个别村民对村里安排的工作设障碍、不支持。通过“村民说事”,村党支部把涉及全村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都交给村民集体讨论、共同商量、达成共识,既保障了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又调动了他们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村民说事”室变成了凝心聚力的“民心室”。在建设利民工程枣庄全民健身中心时,永安乡黄庄等村庄需要整体搬迁,但部分村民不愿意搬迁,通过说事,向群众讲政策、讲好处,让群众看长远、算大帐,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主动搬迁,确保了工程的顺利推进。四是“村民说事”制度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催化剂”。利用“村民说事”这个平台使绝大部分小问题在升级为纠纷前就处理好,一般性问题在纠纷尚未激化前就解决好。推行“村民说事”制度以来,共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870多起,避免上访事件11起,全区90%以上的矛盾纠纷解决在村一级,农村信访总量同比下降了26%。2009年我区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四、探索与评论一是必须紧紧抓住提高基层干部素质这个关键,不断提高基层民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推行“村民说事”制度的实践证明,一个凝聚力、战斗力强的村班子,必然能够得到群众的拥护,也就能够领导好村民自治;反之,一个软弱涣散的村班子,由于在群众中没有号召力和凝聚力,说话无人听,办事无人跟,领导好基层民主建设根本无从谈起。因此,必须把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建设,突出加强基层干部的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基层干部的群众观念,不断巩固村级组织的核心地位。二是必须始终摆正群众的主体地位,善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农民群众是农村改革的实践主体,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直接参与者。“村民说事”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始终摆正了群众的主体地位,体现了以民为本的思想。因此,发展基层民主,必须始终坚持摆正群众的主体地位,诚心诚意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不断探索发展基层民主、增强群众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的好方法,最大限度地维护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三是必须注重制度建设的创新,努力建立基层民主建设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村民说事”制度之所以能够取得实效,关键是它把“说事”这种干群互动的民主形式用制度固定下来,并不断创新,形成了相应的配套工作机制。因此,必须着手对基层民主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作法,进行认真地总结和提炼,着眼于根本建设和长远建设,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而又具有规律性的东西用制度规范下来、固定下来,才能真正长久地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五、相关材料1、2006年,“村民说事”制度在《人民日报》华东新闻版上刊登,并专门对“村民说事”制度发表了评论文章,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经验交流和推广。2、“村民说事”制度先后在《检察日报》、《人民权利报》、《大众日报》、山东新闻网、《枣庄日报》、《枣庄基层组织建设通报》等10余家新闻媒体上进行刊登宣传。1371722880000责编:lihe人民网-理论频道137172288000011["9CaKrnJAe3x","9CaKrnJAdMH","9CaKrnJzWqw","9CaKrnJzokx","9CaKrnJywKs"]{"email":"lihe@huanqiu.com","name":"lihe"}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推行以“干部问事、群众说事、集中议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相结合的“村民说事”制度,注重把“村民说事”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相结合、与增进了解沟通感情相结合,切实让村干部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在落实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一、实施原因一是实施“村民说事”制度是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的各项利益诉求涉及面越来越广,期望值越来越高,解决好群众的各项利益诉求,不仅有利于增进干群之间的感情,也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但在一些地方,一些村干部忽视群众的要求,漠视群众的呼声,不能处处以群众利益为重,不能时时践行干部职责,干群之间没有采取很好的形式面对面反映情况、解决问题,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甚至激化升级,造成干群之间感情隔阂,村里的各项工作得不到群众的支持,无法正常开展。因此,实施“村民说事”制度,为干群联系和交流创造“绿色通道”,促进干部与群众之间增进感情,维护新农村的和谐稳定。二是实施“村民说事”制度是转变干部作风的需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许多地方大张旗鼓的为群众修路架桥、通水架电,理应得到群众的拥护和赞赏,但由于一些干部在办实事时,自已擅自做主,不征求群众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细节工作不向群众更公开,导致群众不仅对干部个人有意见,也对项目的实施有怀疑。因此,实施“村民说事”制度,能使干部真正站在农民群众的利益上想问题、作决策,群众全过程监督干部、监督项目,既还给村干部一个清白,又让群众得到实惠,实现“双赢”局面。 三是实施“村民说事”制度是发展好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需要。农民群众是农村改革和农业结构调整的实践主体,是农村各项工作的直接参与者,离开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农村的改革是不可能成功的。“村民说事”制度能让干部心中始终想着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从农民群众的实践中汲取营养,改进工作。二、主要做法界定重点,做到内容具体化。说事重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说经济发展中的难事。注重把产业结构调整、主导产业培育、招商引资等影响经济发展的难事列入“说事”内容。二是说新农村建设中的大事。引导群众围绕活跃文化生活、推进乡风文明、加强平安建设等方面畅所欲言,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三是说影响稳定和谐的杂事。鼓励群众对矛盾纠纷事、要求解决事、村务财务事等影响本村和谐稳定的杂事及时反映,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庄、大事不出乡镇。四是说班子建设的孬事。对班子自身教育、党员教育管理、干部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问题及改进办法。规范程序,实现运行科学化。采取“问、说、议、办、评”“五步法”规范说事程序:一是干部问事。实行村干部分片包干,每人联系一定数量的农户,每月走访一次农户、召开一次座谈会,及时掌握村情民意。二是村民说事。把每月12、28日固定为“说事日”,村民有任何问题和建议都可以“说事”。三是集中议事。由乡镇包村干部、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议事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进行集中讨论,现场答复。四是及时办事。能立即解决的,当场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列出计划,明确责任人限期解决。对于一些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择期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公决,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五是定期评事。每半年组织一次评议,一般与对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的半年考核同步进行,由村干部向党员和群众代表通报问事、说事、议事、办事情况,并对办理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强化措施,确保落实精细化。为确保村民说事制度有效运行,配套建立了“五有、四问、三议、两考”保障制度。“五有”即有说事场所、有说事机构、有说事制度、有说事热线、有说事台帐。“四问”即问分管的事,把责任弄清;问群众反映的事,把原因理清;问纳入办理的事,把群众的要求搞清;问已经办结的事,把群众的满意度摸清。“三议”即突发事、急难事随说随议随办;热点事、敏感事让村民代表参与议、监督办;全局事、集体事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共同议、集中办。“两考”即说事工作情况作为一个重要指标纳入目标管理,实行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评先树优、经济待遇挂钩。群众满意率低于80%的不能评为“五个好”村党支部,低于60%的扣党支部书记绩效工资的10%。稳步推进,注重落实原则化。一是坚持村民自治的原则。要放心让村民“说事”,即使是给村班子提意见,也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解释、不争辩,虚心接受,决不指责群众,村民在“说事室”里反映的情况,都要做好记录,对一些较大的问题,必须提交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以议事会决定的事项为准,不准某一人说了算,任何人不准凌驾于村民代表议事会之上,真正把村务的决策权交给群众。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调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政策、法律要求做好处理。三是坚持高效快捷的原则。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尽快解决,应该解决而又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四是坚持上下联动的原则。对属于本村解决不了的问题,以整改建议书的形式逐级上报,由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出面解决。五是本着对群众负责、让群众满意的原则。对群众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落实专人帮助解决,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当事群众。要通过强化办事责任,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主要成效一是“村民说事”制度成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通过“村民说事”制度,让群众出主意、想办法,共同为经济发展献计献策,“说”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实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新举措”,实现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发家致富。孟庄镇尚岩村组织群众说发展、说信息,议思路、议措施,让群众真正了解结构调整的好处,从而改变了过去“干部磨破嘴,群众不动腿”的现状,变成了群众自愿调整、主动调整的格局,全村80余户村民规模种植大棚蒜黄500亩,产值200万元,户均收入达6000余元。二是“村民说事”制度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润滑剂”。 实行“村民说事”制度后,使村务决策建立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减少了村务决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也使村干部抓工作的方式由“背靠背”变为“面对面”,由“绕来绕去”变为“直来直去”,做到了遇事同群众商量,集思广益后再做决策,在党群、干群之间架起了沟通桥梁。为解决村民行路难问题,西王庄乡东王庄村筹资25万元,硬化村内道路4条3000余米。在施工过程中,个别村民对修路资金使用情况不清楚,怀疑猜测,有的甚至传播谣言。该村老党员闫明山说出群众想法后,村党支部把道路硬化的投资、物料、人员分配、付款等情况,由各自经手人一一说清讲明,及时解开了群众心头的疙瘩,还了干部一个清白。三是“村民说事”制度成为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防护堤”。过去,由于村民对村“两委”工作不了解、不理解,导致个别村民对村里安排的工作设障碍、不支持。通过“村民说事”,村党支部把涉及全村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都交给村民集体讨论、共同商量、达成共识,既保障了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又调动了他们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积极性,“村民说事”室变成了凝心聚力的“民心室”。在建设利民工程枣庄全民健身中心时,永安乡黄庄等村庄需要整体搬迁,但部分村民不愿意搬迁,通过说事,向群众讲政策、讲好处,让群众看长远、算大帐,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主动搬迁,确保了工程的顺利推进。四是“村民说事”制度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催化剂”。利用“村民说事”这个平台使绝大部分小问题在升级为纠纷前就处理好,一般性问题在纠纷尚未激化前就解决好。推行“村民说事”制度以来,共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870多起,避免上访事件11起,全区90%以上的矛盾纠纷解决在村一级,农村信访总量同比下降了26%。2009年我区被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四、探索与评论一是必须紧紧抓住提高基层干部素质这个关键,不断提高基层民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推行“村民说事”制度的实践证明,一个凝聚力、战斗力强的村班子,必然能够得到群众的拥护,也就能够领导好村民自治;反之,一个软弱涣散的村班子,由于在群众中没有号召力和凝聚力,说话无人听,办事无人跟,领导好基层民主建设根本无从谈起。因此,必须把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安排、同步建设,突出加强基层干部的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基层干部的群众观念,不断巩固村级组织的核心地位。二是必须始终摆正群众的主体地位,善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农民群众是农村改革的实践主体,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直接参与者。“村民说事”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始终摆正了群众的主体地位,体现了以民为本的思想。因此,发展基层民主,必须始终坚持摆正群众的主体地位,诚心诚意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不断探索发展基层民主、增强群众民主意识和民主素质的好方法,最大限度地维护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三是必须注重制度建设的创新,努力建立基层民主建设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村民说事”制度之所以能够取得实效,关键是它把“说事”这种干群互动的民主形式用制度固定下来,并不断创新,形成了相应的配套工作机制。因此,必须着手对基层民主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作法,进行认真地总结和提炼,着眼于根本建设和长远建设,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而又具有规律性的东西用制度规范下来、固定下来,才能真正长久地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五、相关材料1、2006年,“村民说事”制度在《人民日报》华东新闻版上刊登,并专门对“村民说事”制度发表了评论文章,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经验交流和推广。2、“村民说事”制度先后在《检察日报》、《人民权利报》、《大众日报》、山东新闻网、《枣庄日报》、《枣庄基层组织建设通报》等10余家新闻媒体上进行刊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