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ylxM china.huanqiu.comarticle公职人员财产申报18年前列入立法规划终无果/e3pmh1nnq/e3pra70uk备受关注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又有了新进展。中纪委对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的建议进行答复时表示:今年,有关部门在继续对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进行研究论证,并已着手起草建议稿、加快起草进程。中纪委同时称,将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及早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2年前即表态已着手起草建议稿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第7次提出建议,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公务员财产申报(公开)法》纳入下届人大立法规划。南都记者昨日获悉,今年7月5日,由中纪委秘书长崔少鹏签发的中纪委《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042号建议的答复》已经快递至韩德云。 答复中称:实行国家公职人员财产收入申报制度被公认为是防止利益冲突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通行的做法。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对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国家立法进行研究论证工作。回复中列举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4项最新进展:一是继续关注国内部分地方实行申报的经验做法;二是收集了国(境)内外关于申报制度的材料,对相关制度设计进行分析论证,第三,组织有关部门就健全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和信息统计体系进行研究论证。最后,结合我国实际,对申报制度进行研究论证,着手起草建议稿,并加快了起草进程。南都记者统计,事实上,在2010年和2011年,中纪委在回复韩德云的建议时就已表示,开始着手起草建议稿。18年前列入立法规划终无果中纪委在回复中表示:将总结现有法规制度实施情况,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及早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南都记者了解到,财产申报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的议事日程已有18年。早在1994年,《财产申报法》被列入八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中的第二类,属于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的项目,由监察部负责具体研究起草工作。但由于“客观条件不成熟”而未提交审议。1999年,监察部又向国务院上报了《国家公职人员财产收入申报法》的立法项目,建议列入九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但是因时机不够成熟等种种原因未被列入。国外申报内容是否公开有3种模式中纪委在今年的回复中称,以财产申报内容是否公开为例,国际上主要有三种立法模式:第一种采取公开原则,所有申报材料都可供查阅,特别是少数高级官员的申报材料定期刊载于公报上,公众无需申请即可进行查询,如韩国、格鲁吉亚、法国等。第二种采取保密原则,申报资料只由接受申报的机构掌握,既不公开也不允许查阅,但特定机构(如检察机关、公职人员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核查确认财产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如新加坡、泰国、土耳其等。第三种采取有限公开原则,即将申报资料整理成册,查阅者需办理相关手续才可以查阅,而对担任要职的公职人员的申报材料在报刊上公开,同时对财产申报资料的公开范围和内容进行必要的限制,如哈萨克斯坦《反腐败法》规定只允许公布公职人员的收入及其来源,其他财产信息不公布。中纪委在回复中表示,对待财产申报立法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律。链接从“条件尚不成熟”到“加快起草进程”韩德云收到的七份答复南都讯记者彭美实习生孙亚京 从2006年起的每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都必交一份议案:建议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回复他的部门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变成了监察部,再变成了中纪委,回复的内容也呈现明显的变化。从第一年的“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到“全面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尚存在一定困难”,再到“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最后是“已着手起草建议稿、加快起草进程,将及早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1356487740000责编:lihe新华报业网135648774000011["9CaKrnJyiVf"]{"email":"lihe@huanqiu.com","name":"lihe"}
备受关注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又有了新进展。中纪委对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的建议进行答复时表示:今年,有关部门在继续对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进行研究论证,并已着手起草建议稿、加快起草进程。中纪委同时称,将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及早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2年前即表态已着手起草建议稿今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第7次提出建议,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公务员财产申报(公开)法》纳入下届人大立法规划。南都记者昨日获悉,今年7月5日,由中纪委秘书长崔少鹏签发的中纪委《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042号建议的答复》已经快递至韩德云。 答复中称:实行国家公职人员财产收入申报制度被公认为是防止利益冲突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通行的做法。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对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国家立法进行研究论证工作。回复中列举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的4项最新进展:一是继续关注国内部分地方实行申报的经验做法;二是收集了国(境)内外关于申报制度的材料,对相关制度设计进行分析论证,第三,组织有关部门就健全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和信息统计体系进行研究论证。最后,结合我国实际,对申报制度进行研究论证,着手起草建议稿,并加快了起草进程。南都记者统计,事实上,在2010年和2011年,中纪委在回复韩德云的建议时就已表示,开始着手起草建议稿。18年前列入立法规划终无果中纪委在回复中表示:将总结现有法规制度实施情况,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及早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南都记者了解到,财产申报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的议事日程已有18年。早在1994年,《财产申报法》被列入八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中的第二类,属于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的项目,由监察部负责具体研究起草工作。但由于“客观条件不成熟”而未提交审议。1999年,监察部又向国务院上报了《国家公职人员财产收入申报法》的立法项目,建议列入九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但是因时机不够成熟等种种原因未被列入。国外申报内容是否公开有3种模式中纪委在今年的回复中称,以财产申报内容是否公开为例,国际上主要有三种立法模式:第一种采取公开原则,所有申报材料都可供查阅,特别是少数高级官员的申报材料定期刊载于公报上,公众无需申请即可进行查询,如韩国、格鲁吉亚、法国等。第二种采取保密原则,申报资料只由接受申报的机构掌握,既不公开也不允许查阅,但特定机构(如检察机关、公职人员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核查确认财产申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如新加坡、泰国、土耳其等。第三种采取有限公开原则,即将申报资料整理成册,查阅者需办理相关手续才可以查阅,而对担任要职的公职人员的申报材料在报刊上公开,同时对财产申报资料的公开范围和内容进行必要的限制,如哈萨克斯坦《反腐败法》规定只允许公布公职人员的收入及其来源,其他财产信息不公布。中纪委在回复中表示,对待财产申报立法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律。链接从“条件尚不成熟”到“加快起草进程”韩德云收到的七份答复南都讯记者彭美实习生孙亚京 从2006年起的每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都必交一份议案:建议制定公务员财产申报法。回复他的部门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变成了监察部,再变成了中纪委,回复的内容也呈现明显的变化。从第一年的“制定财产申报法条件尚不成熟”到“全面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尚存在一定困难”,再到“适时向全国人大提出立法建议”,最后是“已着手起草建议稿、加快起草进程,将及早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