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nSsi china.huanqiu.comarticle“微博炫耀酒驾未被处理”最新通报来了:罚款行拘扣分!停职!/e3pmh1nnq/e3pmh1obd对于近日网友反映的“宁波一男子酒后驾车未被处理”一事,11月19日下午,宁波交警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情况通报》。 根据通报,潘某豪(男,23岁,河南省遂平县人,系微博网民“与孤独终归于好”)11月10日饮酒驾车肇事后逃逸,并发帖自称其酒驾未被海曙交警处理。公安机关于11月18日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驾驶证记12分。 目前,宁波市公安局已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交警中队负责人王某、当事民警舒某某、辅警沈某某、辅警余某某作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待进一步调查后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通报详情如下: 1574154600000责编:刘倩浙江之声157415460000011["9CaKrnKnuJR","9CaKrnKnif3","9CaKrnKnhXA","9CaKrnKmsIs","9CaKrnKlKgL"]//himg2.huanqiucdn.cn/attachment2010/2019/1119/20191119051146315.jpg
对于近日网友反映的“宁波一男子酒后驾车未被处理”一事,11月19日下午,宁波交警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情况通报》。 根据通报,潘某豪(男,23岁,河南省遂平县人,系微博网民“与孤独终归于好”)11月10日饮酒驾车肇事后逃逸,并发帖自称其酒驾未被海曙交警处理。公安机关于11月18日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驾驶证记12分。 目前,宁波市公安局已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交警中队负责人王某、当事民警舒某某、辅警沈某某、辅警余某某作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待进一步调查后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通报详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