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K6vgP china.huanqiu.comarticle周庭别叫苦,香港立法会不容“独”!/e3pmh1nnq/e3pn61c2g【环球网综合报道】据香港多家媒体报道,在港岛区报名参加立法会补选的 “港独”组织“香港众志”重要成员周庭,27日上午被香港选举委员会裁定取消港岛区议员参选资格。香港署理行政长官张建宗表示,特区政府认同及支持选委会主任的决定。他说“民主自决”或以“公投”方式提出包括选择“独立”来处理香港体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也与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他还强调,拥护《基本法》是立法会议员的基本法律责任。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或以何种形式提议“独立”的人士不可能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会议员的职责。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席补选提名期将于29日结束,此前媒体消息称,周庭本月18日刚在被取消议员资格的“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等人陪同下报名参选,还高调展示了英国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称自己已经放弃英国国籍,符合参选资格。对于“香港众志”所谓的“自决”纲领或成其获取参选资格障碍,周庭声言“香港众志”从不主张“港独”,但已被判刑的“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在“香港众志”成立之初时,经常声言“自决公投”可以有3个选项,其中之一便是“港独”。1996年出生的周庭是“港独”组织“香港众志”成员、前副秘书长。此前曾参与2014年的“占中”行动,2017年6月,周庭还与罗冠聪、黄之锋等人在湾仔金紫荆广场,将数块黑布包围广场紫荆花雕塑。据香港“橙新闻”27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今日发布新闻稿,称一名候选人因不符合《立法会条例》的规定而被选举主任决定其提名为无效,特区政府认同及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发言人表示,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与法例要求的声明内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容相违背,该候选人不可能符合相关选举法律的规定。随后,有消息指,被取消资格的应该是港岛区补选参选人“香港众志”周庭。以下为特区政府新闻稿全文:《基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特区政府一直尊重及维护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上述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与此同时,特区政府有责任执行和维护《基本法》,以及确保所有选举均在符合《基本法》和相关选举法律下进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及法律地位十分清晰。《基本法》第一条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基本法》第十二条则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此外,《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四)条规定,《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即香港依据“一国两制”原则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的政策)相抵触。立法会依据《基本法》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其职能等事宜由《基本法》第六十六至七十九条所规管。换言之,立法会的设立及职权均源于《基本法》。此外,《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立法会议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自决”或以公投方式提出包括选择独立来处理香港体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亦与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拥护《基本法》是立法会议员的基本法律责任。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或以何种形式提议独立的人士不可能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会议员的职责。特区政府知悉,2018年立法会补选的选举主任已开始就候选人的提名作出决定。特区政府支持选举主任依法就候选人提名是否有效作出决定。选举主任根据相关选举法律有责任和权力作出该些决定。就一名候选人因不符合《立法会条例》第40(1)(b)(i)条的规定而被选举主任决定其提名为无效,特区政府认同及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与法例要求之声明内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容相违背,该候选人不可能符合相关选举法律的规定。选举主任的决定旨在令是次立法会选举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适用法律下公开、诚实、公平地进行,与部分社会人士指称的政治审查、限制言论自由或剥夺参选权无关。151702314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qixiaohan环球网151702314000011["9CaKrnK6tJP","9CaKrnK6sjm","9CaKrnK6rc3","9CaKrnK6pVc","9CaKrnK6p0e"]//himg2.huanqiucdn.cn/attachment2010/2018/0127/11/41/20180127114145539.jpg{"email":"script_silent@huanqiu.com","name":"沉默者"}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香港多家媒体报道,在港岛区报名参加立法会补选的 “港独”组织“香港众志”重要成员周庭,27日上午被香港选举委员会裁定取消港岛区议员参选资格。香港署理行政长官张建宗表示,特区政府认同及支持选委会主任的决定。他说“民主自决”或以“公投”方式提出包括选择“独立”来处理香港体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也与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他还强调,拥护《基本法》是立法会议员的基本法律责任。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或以何种形式提议“独立”的人士不可能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会议员的职责。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席补选提名期将于29日结束,此前媒体消息称,周庭本月18日刚在被取消议员资格的“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等人陪同下报名参选,还高调展示了英国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称自己已经放弃英国国籍,符合参选资格。对于“香港众志”所谓的“自决”纲领或成其获取参选资格障碍,周庭声言“香港众志”从不主张“港独”,但已被判刑的“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在“香港众志”成立之初时,经常声言“自决公投”可以有3个选项,其中之一便是“港独”。1996年出生的周庭是“港独”组织“香港众志”成员、前副秘书长。此前曾参与2014年的“占中”行动,2017年6月,周庭还与罗冠聪、黄之锋等人在湾仔金紫荆广场,将数块黑布包围广场紫荆花雕塑。据香港“橙新闻”27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今日发布新闻稿,称一名候选人因不符合《立法会条例》的规定而被选举主任决定其提名为无效,特区政府认同及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发言人表示,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与法例要求的声明内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容相违背,该候选人不可能符合相关选举法律的规定。随后,有消息指,被取消资格的应该是港岛区补选参选人“香港众志”周庭。以下为特区政府新闻稿全文:《基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特区政府一直尊重及维护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上述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与此同时,特区政府有责任执行和维护《基本法》,以及确保所有选举均在符合《基本法》和相关选举法律下进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及法律地位十分清晰。《基本法》第一条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基本法》第十二条则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此外,《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四)条规定,《基本法》的任何修改均不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即香港依据“一国两制”原则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的政策)相抵触。立法会依据《基本法》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其职能等事宜由《基本法》第六十六至七十九条所规管。换言之,立法会的设立及职权均源于《基本法》。此外,《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立法会议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自决”或以公投方式提出包括选择独立来处理香港体制等,均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亦与国家对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拥护《基本法》是立法会议员的基本法律责任。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或以何种形式提议独立的人士不可能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会议员的职责。特区政府知悉,2018年立法会补选的选举主任已开始就候选人的提名作出决定。特区政府支持选举主任依法就候选人提名是否有效作出决定。选举主任根据相关选举法律有责任和权力作出该些决定。就一名候选人因不符合《立法会条例》第40(1)(b)(i)条的规定而被选举主任决定其提名为无效,特区政府认同及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与法例要求之声明内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容相违背,该候选人不可能符合相关选举法律的规定。选举主任的决定旨在令是次立法会选举能在符合《基本法》和其他适用法律下公开、诚实、公平地进行,与部分社会人士指称的政治审查、限制言论自由或剥夺参选权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