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y8xr china.huanqiu.comarticle闯红灯:抢一秒 毁一生/e3pmh1nnq/e3pn60p0i公安部统计,今年1—10月,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798人死亡十一月月三十日在宁夏银川街头拍摄的部分市民不守法现象。新华社记者 李然摄12月2日,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各地开展了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见缝插针、乱穿马路”的行人、“随意变道、横冲直撞”的司机……真实的写照,背后是交通参与者对交通信号灯的漠视,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红绿灯,生命信号灯,抢一秒,毁一生。必须群策群力,使交通参与者自觉树立规则意识,让礼让、守法成为根深蒂固的习惯。抢黄灯,闯红灯,一时之快带来无尽伤害红灯停,绿灯行,百姓熟知。可是,黄灯亮了,是行还是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可是,日前记者在北京长安商场的二七剧场路路口发现,黄灯亮时,还是会有一部分司机选择加速通行。同时,根据10次黄灯亮时交通情况进行粗略统计,平均每次有4辆未通过停止线的车辆选择加速通行。“刚亮就过,要是亮了两秒钟,就停呗。”“黄灯亮的时候,看什么情况了。要离路口近,那就给一脚油门冲过去了;要离得远,就不过去了。”“如果速度够快的话,那就过去了,已经停不住了,停车反而有点太紧急,影响后面的车辆。”采访中,很多驾驶员都表示有过抢黄灯的经历,但是他们认为“这不是为了抢时间,而是怕追尾。”“安全的行驶速度和保持适当的车距,是避免事故发生的关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处长李勤说,“开车时,驾驶员会有从众心理,看到黄灯了,如果前车开得快,后车可能也会紧跟。如果前车开得慢,后者就会慢下来。因此,在经过路口时,如果每位司机都谨慎守法和减速慢行,就可以避免因突然刹车而追尾的发生。”“本质上说,抢黄灯反映的是司机的侥幸心理。”李勤说,正如连日来的网络热点之 “中国式过马路”,这些都反映出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不文明现象,更直戳我国交通现状之痛。他们的屡见不鲜,必然带来交通事故的频发。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交通事故4227起,共造成798人死亡。2011年,全国因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4768起,共造成6143人受伤、1175人死亡。同时,在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最多的违法行为中,违反交通信号位居前10位。“问题”灯,没有灯,出行难免有危险不过,记者调查发现,抢黄灯、闯红灯的屡禁不止,既有侥幸心理,也有问题红绿灯的因素。一些行人表示,有些路段,绿灯时间太短,刚走到一半,红灯就亮了;还有一些拥堵的十字路口,即使是绿灯,也经常会出现人车混行。“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该有明确的指向性,应该根据十字路口的交通特性,采取不同的控制方式。”清华大学交通工程设计研究所所长石京教授说,大家比较常见的是两向位控制,即如果前方是绿灯,就可以通行。交叉方向依次转换通行权。“值得注意的是,两向位控制并非普遍适用。比如,左转车必须让行直行车,如果交通流量特别大,左转车就很难找到插车空挡并进行左转。此时,应采用多向位控制。”石京补充道,多向位控制适用于流量大、流向多的交通情况,并且往往采用箭头灯,按照车道指挥交通。此外,行人要过街,只需摁一下路旁信号灯灯柱的按钮。但是,这种触摸式红绿灯不是损毁率高,就是无人问津。“究其原因,还是百姓不会用。”石京说,考虑到车辆行驶等因素,行人首次按下控制钮,等待数秒后(给行驶车辆缓冲机会)才会变成绿灯。可是,很多人因急躁心理或者恶作剧,认为摁下就应该立刻有反应,结果,不停地摁,直至损毁。针对问题红绿灯,近一个月,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集中排查了近10万组交通信号灯,整改信号配时存在问题、形状不正确等不规范信号灯近5000组,一批交通信号指示不明、影响交通参与者识认的问题得到纠正。同时,记者发现,在很多十字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这是否意味着“无拘无束”呢?“考虑到成本以及交通流量的需求,并非所有十字路口都需要红绿灯。当路口的交通流量较低时,设置信号灯会增加路口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延误,降低路口的服务水平。”石京说,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交通信号灯就没有限制,因为此时的控制往往来源于标志标线,我们应遵守标志标线。随之,新问题出现了——大多数交通参与者对交通信号的认知仅限于红绿灯,不熟悉其他交通信号。“无知”带来的教训更惨痛。据统计,今年1至10月份,全国因违反道路标志标线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87852起,造成26154人死亡。“根据规定,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和交警的手势指挥。之所以不认识其他信号,关键在于没有明确设置它们的作用。”清华大学教授陆化普说,百姓出行都会利用不同的交通工具,去往不同的目的地,难免会有很多的交织,而这些交织点就是潜在的事故发生地。对此,大家必须明确各自的时空通行权,交通信号的作用就在于此。时间通行权,就得看交通信号灯的红黄绿;空间通行权,就得看标志标线。还有一种信号,就是交警的现场指挥。从“自由行”到“约束行”,要他律更要自律“2011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62387人,万车死亡率是3.1%。分析这些道路交通事故,人的因素在所有原因中的比例超过90%。”陆化普说,改变人的交通行为,是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10682名接受调查者中,72%的人认为最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是闯红灯,67%的人坦言自己闯过红灯。”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与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合作开展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民调”的调查结果还显示,93.6%的人应该遵守交通信号;69.2%的人期待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最近出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机动车安全驾驶的要求更加严格,闯红灯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对此,采访中,记者在询问“处罚严厉了,您还会闯红灯吗”这一问题时,有一半以上的行人表示不会。这也从侧面表示,强硬的执法力度确实能给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带来威慑。“从严管理只是一个方面。”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普及以人为本理念,增强科学管理意识,兼顾各种交通参与群体的通行权利,科学设置交通信号,合理分配路权,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交通秩序的维护,是一道社会管理题,也是一道公民素质题。“从想走就走、想快就快的自由行,变成红灯停、绿灯行的约束行,有赖于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授钱宇彬说,大家都希望城市道路越来越畅通,这就要求,除了相关部门把基础设施建设到位,把日常交通管理到位,更重要的是群众自觉树立规则意识,让礼让、守法成为根深蒂固的习惯。处罚难落地、曝光惹争议——如何破解“中国式过马路”“凑够一撮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中国式过马路”导致交通事故的频发。今年以来,江苏省发生因闯红灯导致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88起,造成90人死亡。“在造成死亡的事故中,90%以上都是可以避免的。”近年来,为了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止步红灯、文明出行,江苏省公安交管部门作出大量的探索。2006年,南京率先发令,要求对公务员、军人、教师等群体的交通违法者,在实施处罚后还要将其违法行为抄告单位。但这一规定在实施中遭遇尴尬。“一些闯红灯者或留下假名字、假单位,或干脆声称没单位。”南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葛川平说。2008年8月初,南京再出新招,行人闯红灯,如果无法实施罚款和抄告单位的,让其临时充当义务协勤员,在路口 “站岗”半小时,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这也面临困难,如果他不肯,你不可能限制其人身自由。”南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钱春龙说。时至今日,面对闯红灯,交管部门的通常举措还是依法罚款:非机动车罚50元,行人罚20元。“罚款也很难到位,一般都不愿掏钱。”钱春龙有些无奈。同时,对闯红灯违法者公开曝光,也是目前采用较多的一种举措。从2008年8月13日起,南京交管部门规定,行人闯红灯,将由警方拍摄并送当地媒体曝光。此后,扬州、睢宁、宿迁等地也相继采取这一措施。但是,公开曝光,是否侵犯公民权利,一时成为街谈巷议的热点。南京交管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是制止违法行为的一种尝试,是一种教育手段,目的是让违法者纠正不文明行为。扬州市公安局法制处负责人认为,曝光的是事实,并非捏造,没有侵犯名誉权;被拍的是公共场所,没有侵犯隐私权;照片没有用于商业用途,没有侵犯肖像权。“闯红灯是违法行为,虽然公开曝光确实会对个人名誉产生消极影响,但它对公众的积极影响要远远大于对个人的消极影响。”江苏汇丰恒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卞弘毅认为。但是,公开曝光是否违法,这在我国的法律中还是空白。闯红灯,究竟怎么管?“对闯红灯的严管重罚是对生命权的尊重和保护,而不是故意为难他人。”江苏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春龙认为,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要持之以恒。治标之外更需治本。“应加大宣传文明交通的力度,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法规和文明观念深入人心。”葛川平说,教育还要从孩子抓起。“做学问更得先做人。我们经常走进校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教育活动,但覆盖面还不够广,我们希望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赵家新 朱海)小小红绿灯,也是大民生生命,多么鲜活的字眼;安全,多么沉重的话题。近年来,随着道路通车里程和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以及交通流量的持续大幅度增长,人、车、路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生命”与“安全”这两个字眼的关系也愈发紧密。然而,上帝并没有吝啬,在制造了一个可怕的魔鬼——交通隐患的同时,也为世人创造了一个美丽的天使——红绿灯。如今,红绿灯是城市道路上最常见的交通标志,从它出现的那一天起,就担负着疏导交通流量、维护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重要作用。并且,它的永不停息,始终警示着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原则,安全文明出行;它的交替闪烁,始终告诫广大交通参与者唯有走走停停,才能平平安安。可是,作用的发挥有赖于交通参与者的自觉遵守。现实中,不遵守交通信号的行为大量存在,加剧影响了道路通行秩序和通行效率,并且严重威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尽管我们熟知“红灯停、绿灯行”,“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驾驶”等一系列不文明的现象仍然屡见不鲜;尽管我们懂得“宁等三分、勿抢一秒”,可是,闯灯、越线、抢行和占道,红绿灯依旧没能阻挡道路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一幅幅惨不忍睹的画面,一个个痛苦挣扎的表情,一句句让人沉思的话语。每一起交通事故都在吞噬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拆散着一个个美好的家庭,也在不停地告诫我们,如果我们的安全意识更加牢固,再多去了解交通规则,再多亮亮心中的红灯,其实,很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小小红绿灯,也是大民生。它看似小事,却深深影响着交通安全,影响着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影响着广大百姓的家庭幸福。公安部把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定在交通信号,也是把交通信号灯作为民生工程来抓的结果。生命如此可贵,安全如此重要,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命,错过了就后悔莫及了,为了你的安全,请你时时点亮生命的红绿灯!(希仁)微议“红绿灯”@云尚海:遵守交通信号,遵守路上“无声的法律”,不仅是对规则的尊重,更是对生命的承诺。@我爱森林1935:非常恐怖。每年7万人死于交通事故,30多万人伤残。从今天起绝对不能闯红灯,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女儿常说:每个闯红灯的人都是认为安全的。但结局有时候会很惨。@桂城桂雅社区:生命只有一次,请小心演绎!@贝中藏石:我以后一定遵守交通,不闯红灯了。@花小树妈妈:不闯红灯是基本,黄灯那三秒也很关键,很多车祸往往就发生在抢黄灯上。@娓娓道来2012999: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珍爱生命,远离陋习。@北方楠枋:为了今后的一生,多等几十秒又何妨。可惜还有那么多人算不清这笔账。@babaofa:不闯红灯,车辆不闯,行人不闯,不拿生命当儿戏。@h幽窗小记h:看着别人都闯红灯而自己不闯,这是一种态度!@“_Helo_sweet”:都在说机动车闯红灯扣6分,那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乱窜、骑电动车还带个孩子在马路中间行驶的,这些又该如何呢?@“大漠孤鹰mm”:亲们,你们的脚下不仅踩着你的行程,还有你最亲的家人的幸福……所以你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法律法规中关于交通信号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第四十一条 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第四十二条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1355268871000责编:haina人民日报135526887100011[]{"email":"haina@huanqiu.com","name":"haina"}
公安部统计,今年1—10月,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798人死亡十一月月三十日在宁夏银川街头拍摄的部分市民不守法现象。新华社记者 李然摄12月2日,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各地开展了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见缝插针、乱穿马路”的行人、“随意变道、横冲直撞”的司机……真实的写照,背后是交通参与者对交通信号灯的漠视,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漠视。红绿灯,生命信号灯,抢一秒,毁一生。必须群策群力,使交通参与者自觉树立规则意识,让礼让、守法成为根深蒂固的习惯。抢黄灯,闯红灯,一时之快带来无尽伤害红灯停,绿灯行,百姓熟知。可是,黄灯亮了,是行还是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可是,日前记者在北京长安商场的二七剧场路路口发现,黄灯亮时,还是会有一部分司机选择加速通行。同时,根据10次黄灯亮时交通情况进行粗略统计,平均每次有4辆未通过停止线的车辆选择加速通行。“刚亮就过,要是亮了两秒钟,就停呗。”“黄灯亮的时候,看什么情况了。要离路口近,那就给一脚油门冲过去了;要离得远,就不过去了。”“如果速度够快的话,那就过去了,已经停不住了,停车反而有点太紧急,影响后面的车辆。”采访中,很多驾驶员都表示有过抢黄灯的经历,但是他们认为“这不是为了抢时间,而是怕追尾。”“安全的行驶速度和保持适当的车距,是避免事故发生的关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秩序处处长李勤说,“开车时,驾驶员会有从众心理,看到黄灯了,如果前车开得快,后车可能也会紧跟。如果前车开得慢,后者就会慢下来。因此,在经过路口时,如果每位司机都谨慎守法和减速慢行,就可以避免因突然刹车而追尾的发生。”“本质上说,抢黄灯反映的是司机的侥幸心理。”李勤说,正如连日来的网络热点之 “中国式过马路”,这些都反映出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不文明现象,更直戳我国交通现状之痛。他们的屡见不鲜,必然带来交通事故的频发。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因闯红灯肇事导致交通事故4227起,共造成798人死亡。2011年,全国因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4768起,共造成6143人受伤、1175人死亡。同时,在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最多的违法行为中,违反交通信号位居前10位。“问题”灯,没有灯,出行难免有危险不过,记者调查发现,抢黄灯、闯红灯的屡禁不止,既有侥幸心理,也有问题红绿灯的因素。一些行人表示,有些路段,绿灯时间太短,刚走到一半,红灯就亮了;还有一些拥堵的十字路口,即使是绿灯,也经常会出现人车混行。“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应该有明确的指向性,应该根据十字路口的交通特性,采取不同的控制方式。”清华大学交通工程设计研究所所长石京教授说,大家比较常见的是两向位控制,即如果前方是绿灯,就可以通行。交叉方向依次转换通行权。“值得注意的是,两向位控制并非普遍适用。比如,左转车必须让行直行车,如果交通流量特别大,左转车就很难找到插车空挡并进行左转。此时,应采用多向位控制。”石京补充道,多向位控制适用于流量大、流向多的交通情况,并且往往采用箭头灯,按照车道指挥交通。此外,行人要过街,只需摁一下路旁信号灯灯柱的按钮。但是,这种触摸式红绿灯不是损毁率高,就是无人问津。“究其原因,还是百姓不会用。”石京说,考虑到车辆行驶等因素,行人首次按下控制钮,等待数秒后(给行驶车辆缓冲机会)才会变成绿灯。可是,很多人因急躁心理或者恶作剧,认为摁下就应该立刻有反应,结果,不停地摁,直至损毁。针对问题红绿灯,近一个月,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集中排查了近10万组交通信号灯,整改信号配时存在问题、形状不正确等不规范信号灯近5000组,一批交通信号指示不明、影响交通参与者识认的问题得到纠正。同时,记者发现,在很多十字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这是否意味着“无拘无束”呢?“考虑到成本以及交通流量的需求,并非所有十字路口都需要红绿灯。当路口的交通流量较低时,设置信号灯会增加路口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延误,降低路口的服务水平。”石京说,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交通信号灯就没有限制,因为此时的控制往往来源于标志标线,我们应遵守标志标线。随之,新问题出现了——大多数交通参与者对交通信号的认知仅限于红绿灯,不熟悉其他交通信号。“无知”带来的教训更惨痛。据统计,今年1至10月份,全国因违反道路标志标线肇事导致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87852起,造成26154人死亡。“根据规定,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和交警的手势指挥。之所以不认识其他信号,关键在于没有明确设置它们的作用。”清华大学教授陆化普说,百姓出行都会利用不同的交通工具,去往不同的目的地,难免会有很多的交织,而这些交织点就是潜在的事故发生地。对此,大家必须明确各自的时空通行权,交通信号的作用就在于此。时间通行权,就得看交通信号灯的红黄绿;空间通行权,就得看标志标线。还有一种信号,就是交警的现场指挥。从“自由行”到“约束行”,要他律更要自律“2011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62387人,万车死亡率是3.1%。分析这些道路交通事故,人的因素在所有原因中的比例超过90%。”陆化普说,改变人的交通行为,是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10682名接受调查者中,72%的人认为最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是闯红灯,67%的人坦言自己闯过红灯。”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与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合作开展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民调”的调查结果还显示,93.6%的人应该遵守交通信号;69.2%的人期待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最近出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于机动车安全驾驶的要求更加严格,闯红灯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对此,采访中,记者在询问“处罚严厉了,您还会闯红灯吗”这一问题时,有一半以上的行人表示不会。这也从侧面表示,强硬的执法力度确实能给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带来威慑。“从严管理只是一个方面。”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普及以人为本理念,增强科学管理意识,兼顾各种交通参与群体的通行权利,科学设置交通信号,合理分配路权,不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交通秩序的维护,是一道社会管理题,也是一道公民素质题。“从想走就走、想快就快的自由行,变成红灯停、绿灯行的约束行,有赖于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授钱宇彬说,大家都希望城市道路越来越畅通,这就要求,除了相关部门把基础设施建设到位,把日常交通管理到位,更重要的是群众自觉树立规则意识,让礼让、守法成为根深蒂固的习惯。处罚难落地、曝光惹争议——如何破解“中国式过马路”“凑够一撮人就走,与红绿灯无关。”“中国式过马路”导致交通事故的频发。今年以来,江苏省发生因闯红灯导致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88起,造成90人死亡。“在造成死亡的事故中,90%以上都是可以避免的。”近年来,为了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止步红灯、文明出行,江苏省公安交管部门作出大量的探索。2006年,南京率先发令,要求对公务员、军人、教师等群体的交通违法者,在实施处罚后还要将其违法行为抄告单位。但这一规定在实施中遭遇尴尬。“一些闯红灯者或留下假名字、假单位,或干脆声称没单位。”南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葛川平说。2008年8月初,南京再出新招,行人闯红灯,如果无法实施罚款和抄告单位的,让其临时充当义务协勤员,在路口 “站岗”半小时,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这也面临困难,如果他不肯,你不可能限制其人身自由。”南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钱春龙说。时至今日,面对闯红灯,交管部门的通常举措还是依法罚款:非机动车罚50元,行人罚20元。“罚款也很难到位,一般都不愿掏钱。”钱春龙有些无奈。同时,对闯红灯违法者公开曝光,也是目前采用较多的一种举措。从2008年8月13日起,南京交管部门规定,行人闯红灯,将由警方拍摄并送当地媒体曝光。此后,扬州、睢宁、宿迁等地也相继采取这一措施。但是,公开曝光,是否侵犯公民权利,一时成为街谈巷议的热点。南京交管部门负责人表示,这是制止违法行为的一种尝试,是一种教育手段,目的是让违法者纠正不文明行为。扬州市公安局法制处负责人认为,曝光的是事实,并非捏造,没有侵犯名誉权;被拍的是公共场所,没有侵犯隐私权;照片没有用于商业用途,没有侵犯肖像权。“闯红灯是违法行为,虽然公开曝光确实会对个人名誉产生消极影响,但它对公众的积极影响要远远大于对个人的消极影响。”江苏汇丰恒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卞弘毅认为。但是,公开曝光是否违法,这在我国的法律中还是空白。闯红灯,究竟怎么管?“对闯红灯的严管重罚是对生命权的尊重和保护,而不是故意为难他人。”江苏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春龙认为,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要持之以恒。治标之外更需治本。“应加大宣传文明交通的力度,以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法规和文明观念深入人心。”葛川平说,教育还要从孩子抓起。“做学问更得先做人。我们经常走进校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教育活动,但覆盖面还不够广,我们希望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赵家新 朱海)小小红绿灯,也是大民生生命,多么鲜活的字眼;安全,多么沉重的话题。近年来,随着道路通车里程和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以及交通流量的持续大幅度增长,人、车、路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生命”与“安全”这两个字眼的关系也愈发紧密。然而,上帝并没有吝啬,在制造了一个可怕的魔鬼——交通隐患的同时,也为世人创造了一个美丽的天使——红绿灯。如今,红绿灯是城市道路上最常见的交通标志,从它出现的那一天起,就担负着疏导交通流量、维护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重要作用。并且,它的永不停息,始终警示着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原则,安全文明出行;它的交替闪烁,始终告诫广大交通参与者唯有走走停停,才能平平安安。可是,作用的发挥有赖于交通参与者的自觉遵守。现实中,不遵守交通信号的行为大量存在,加剧影响了道路通行秩序和通行效率,并且严重威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尽管我们熟知“红灯停、绿灯行”,“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驾驶”等一系列不文明的现象仍然屡见不鲜;尽管我们懂得“宁等三分、勿抢一秒”,可是,闯灯、越线、抢行和占道,红绿灯依旧没能阻挡道路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一幅幅惨不忍睹的画面,一个个痛苦挣扎的表情,一句句让人沉思的话语。每一起交通事故都在吞噬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拆散着一个个美好的家庭,也在不停地告诫我们,如果我们的安全意识更加牢固,再多去了解交通规则,再多亮亮心中的红灯,其实,很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小小红绿灯,也是大民生。它看似小事,却深深影响着交通安全,影响着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影响着广大百姓的家庭幸福。公安部把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定在交通信号,也是把交通信号灯作为民生工程来抓的结果。生命如此可贵,安全如此重要,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命,错过了就后悔莫及了,为了你的安全,请你时时点亮生命的红绿灯!(希仁)微议“红绿灯”@云尚海:遵守交通信号,遵守路上“无声的法律”,不仅是对规则的尊重,更是对生命的承诺。@我爱森林1935:非常恐怖。每年7万人死于交通事故,30多万人伤残。从今天起绝对不能闯红灯,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女儿常说:每个闯红灯的人都是认为安全的。但结局有时候会很惨。@桂城桂雅社区:生命只有一次,请小心演绎!@贝中藏石:我以后一定遵守交通,不闯红灯了。@花小树妈妈:不闯红灯是基本,黄灯那三秒也很关键,很多车祸往往就发生在抢黄灯上。@娓娓道来2012999: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珍爱生命,远离陋习。@北方楠枋:为了今后的一生,多等几十秒又何妨。可惜还有那么多人算不清这笔账。@babaofa:不闯红灯,车辆不闯,行人不闯,不拿生命当儿戏。@h幽窗小记h:看着别人都闯红灯而自己不闯,这是一种态度!@“_Helo_sweet”:都在说机动车闯红灯扣6分,那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乱窜、骑电动车还带个孩子在马路中间行驶的,这些又该如何呢?@“大漠孤鹰mm”:亲们,你们的脚下不仅踩着你的行程,还有你最亲的家人的幸福……所以你们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法律法规中关于交通信号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第四十一条 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第四十二条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