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wqBk作者:周竟 吴晓颖china.huanqiu.comarticle中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受就业歧视依旧严重/e3pmh1nnq/e3pn60p0i新华网杭州7月28日电 (记者周竟 吴晓颖)每14个人中间就有一个是乙肝病毒携带,这种在中国近亿人身上出现的疾病已被科学证明不会通过日常生活接触而传染。然而,在中国政府颁布了近10个反歧视法律法规之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处境依旧不容乐观,尤其在就业上,每年都有人因为这种被妖魔化的病而被企业拒之门外。从一名令人羡慕的国企准员工变成了失业者,7月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李军(化名)人生轨迹发生的逆转就是源自于乙肝歧视。今年26岁的李军是南昌航空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的一名应届毕业生。7月2日,他到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入职,这家企业在去年10月就与他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 然而,就在李军到公司后的第九天,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一位干事突然找他,私下通知说,因为被查出是乙肝大三阳,公司不能录用他,只有等到大三阳转成小三阳,才能重返公司上班。在该公司新入职的300多名员工中,与李军有同样遭遇的还有7位。“多位医生告诉我,我只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肝功能正常,并不影响上班工作。”李军告诉记者,他先后到新都区人民医院、华西医院和成都军区总医院做肝功能和乙肝五项的检查,医生均表示在肝功能正常的情况下,不需要吃药治疗,目前世界上也没有治疗乙肝大三阳的方法。“公司提出的以‘大三阳转成小三阳’为上班条件,实际上很难实现。就是以此为借口赶走我们。”另一名被要求回家看病的新员工赵刚(化名)气愤地说。这种做法事实上已经违反了中国的法律法规。2010年2月,卫生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规定除卫生部核准并公布的特殊职业外,“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拒绝招聘用或者辞退、解聘”。而卫生部核准的特殊职业仅有三类:特警、民航飞行员以及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据中国卫生部的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目前有9300万乙肝病毒感染者,其中70%以上为携带者。乙肝病毒已被医学证实并不会通过日常接触如吃饭、说话等方式传染,只通过血液、母婴及性行为传播,但这个群体被歧视的状态并没有随着科学的发展而彻底结束。“这样的案子并不少见,我们每年至少会接到五六起。”反乙肝歧视机构成都“e路相伴”工作组得知李军们的遭遇后,积极帮忙维权,目前他们正在准备诉讼材料。“经过科普宣传,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已经少了很多,然而在就业上情况还不乐观。”公益组织北京益仁平负责反乙肝歧视项目负责人陆军说。北京益仁平2011年发布的调查显示,国内180家主要国企中有35%的企业明确称“乙肝携带者不行,完全不会考虑”;在员工入职体检时,61.1%的企业明确表示要检测乙肝项目。调查还显示,出于风险考虑,企业对携带者的歧视逐渐由公开转向隐蔽,即暗地买通医院检测,对于查出的携带者,以能力不足等其他理由拒绝录用,导致求职者拿不到被歧视的证据。陆军认为,违法成本过低是企业有恃无恐地进行违规检测的原因。“按照目前的法律,用人单位招聘时违规检测,仅会被‘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这样的规定对财大气粗的企业有什么威慑力呢?”陆军说。陆军建议立法部门加强立法,尤其是制定专门的《反歧视法》,同时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如规定一个较高标准的赔偿金额的下限。浙江大学公共卫生系教授朱益民认为,无论是企业的歧视还是社会公众的歧视,最根本的原因来自于对乙肝的科学认识不足。科学的乙肝知识没有深入人心,反而一些夸大乙肝危害的虚假广告大行其道,这是问题症结所在。国家应该长期地、系统性地向公众普及乙肝知识,同时打击虚假信息。1343489299000责编:haina新华网134348929900011[]{"email":"haina@huanqiu.com","name":"haina"}
新华网杭州7月28日电 (记者周竟 吴晓颖)每14个人中间就有一个是乙肝病毒携带,这种在中国近亿人身上出现的疾病已被科学证明不会通过日常生活接触而传染。然而,在中国政府颁布了近10个反歧视法律法规之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处境依旧不容乐观,尤其在就业上,每年都有人因为这种被妖魔化的病而被企业拒之门外。从一名令人羡慕的国企准员工变成了失业者,7月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李军(化名)人生轨迹发生的逆转就是源自于乙肝歧视。今年26岁的李军是南昌航空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的一名应届毕业生。7月2日,他到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入职,这家企业在去年10月就与他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 然而,就在李军到公司后的第九天,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一位干事突然找他,私下通知说,因为被查出是乙肝大三阳,公司不能录用他,只有等到大三阳转成小三阳,才能重返公司上班。在该公司新入职的300多名员工中,与李军有同样遭遇的还有7位。“多位医生告诉我,我只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肝功能正常,并不影响上班工作。”李军告诉记者,他先后到新都区人民医院、华西医院和成都军区总医院做肝功能和乙肝五项的检查,医生均表示在肝功能正常的情况下,不需要吃药治疗,目前世界上也没有治疗乙肝大三阳的方法。“公司提出的以‘大三阳转成小三阳’为上班条件,实际上很难实现。就是以此为借口赶走我们。”另一名被要求回家看病的新员工赵刚(化名)气愤地说。这种做法事实上已经违反了中国的法律法规。2010年2月,卫生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规定除卫生部核准并公布的特殊职业外,“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拒绝招聘用或者辞退、解聘”。而卫生部核准的特殊职业仅有三类:特警、民航飞行员以及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据中国卫生部的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目前有9300万乙肝病毒感染者,其中70%以上为携带者。乙肝病毒已被医学证实并不会通过日常接触如吃饭、说话等方式传染,只通过血液、母婴及性行为传播,但这个群体被歧视的状态并没有随着科学的发展而彻底结束。“这样的案子并不少见,我们每年至少会接到五六起。”反乙肝歧视机构成都“e路相伴”工作组得知李军们的遭遇后,积极帮忙维权,目前他们正在准备诉讼材料。“经过科普宣传,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已经少了很多,然而在就业上情况还不乐观。”公益组织北京益仁平负责反乙肝歧视项目负责人陆军说。北京益仁平2011年发布的调查显示,国内180家主要国企中有35%的企业明确称“乙肝携带者不行,完全不会考虑”;在员工入职体检时,61.1%的企业明确表示要检测乙肝项目。调查还显示,出于风险考虑,企业对携带者的歧视逐渐由公开转向隐蔽,即暗地买通医院检测,对于查出的携带者,以能力不足等其他理由拒绝录用,导致求职者拿不到被歧视的证据。陆军认为,违法成本过低是企业有恃无恐地进行违规检测的原因。“按照目前的法律,用人单位招聘时违规检测,仅会被‘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这样的规定对财大气粗的企业有什么威慑力呢?”陆军说。陆军建议立法部门加强立法,尤其是制定专门的《反歧视法》,同时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如规定一个较高标准的赔偿金额的下限。浙江大学公共卫生系教授朱益民认为,无论是企业的歧视还是社会公众的歧视,最根本的原因来自于对乙肝的科学认识不足。科学的乙肝知识没有深入人心,反而一些夸大乙肝危害的虚假广告大行其道,这是问题症结所在。国家应该长期地、系统性地向公众普及乙肝知识,同时打击虚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