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vh2l china.huanqiu.comarticle伪利他主义比精致利己主义更可怕/e3pmh1nnq/e3pn6e89d社评“伪利他主义”盛行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社会道德层面的软约束太软,而法律、制度的硬约束又不够硬。“我们的一些大学,包括北京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北京大学钱理群教授日前在“《理想大学》专题研讨会”上语惊四座。一种年代久远的观点认为,利他主义是社会不可或缺的,积极的、建设性的,而利己之心则是破坏性的,有害的。在这种逻辑下,集体与个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主次、轻重排序失衡便具备天然的正当性。当两者发生抵牾,个人让步是必须的。在这种逻辑下,“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高智商,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确实比一般利己主义者更危险。事实如何,值得深究。 人活在社会,正如动物生存于群体,没有利他精神固然不行,但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并非有你无我、非此即彼的排斥关系。很多时候,存在“主观利己、客观利他”——个人从自私自利出发做出的种种努力,最后增进了公共利益总体的提高。而且,个人为实现自己愿望努力付出越多,社会从他的行为中间接得益也就越多,这就是亚当·斯密的利己主义理论之精髓。这一理论亦被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实践所证实。这种利己主义我们不妨称之为“合理利己”。另一方面,在任何社会、任何人都不可能将利己主义发挥到极致。不说千百年来形成的道德规范,社会也必然会用大量的戒律去约束个体,使利己主义在合法的、适当的空间内释放,确保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相对平衡。可以想象,只要权力制衡机制够科学、法律法规网眼够密实、制度运行够可靠,即使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掌握公权力,相信他们也不可能为所欲为。问题恰恰出在这里,我们既旗帜鲜明地反对利己主义,但又缺乏有效手段去遏制利己主义的泛滥,以致人格严重分裂的“伪利他主义者”比比皆是——例如官场上,空谈理论头头是道,实际行动蝇营狗苟;台上道貌岸然,台下贪赃枉法;公开场合像正人君子,实际生活是卑劣小人。成克杰说:“广西还有700万人没有脱贫,我这个当主席的是觉也睡不好呀。”许宗衡说:“我要做一个清廉的市长,不留败笔,不留遗憾与骂名!”如今闻之,何其讽刺。位高权重的“伪利他主义者”一旦腐化变质,必然出现经济、社会等不同层面的连锁反应——违反党纪国法、污染社会空气、损害政府公信力。因此,可以说“伪利他主义者”比“精致利己主义”的危害更加深远。“伪利他主义”盛行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社会道德层面的软约束太软,而法律、制度的硬约束又不够硬,更多地依赖于思想教育与道德说教,多年来不易其辙。尤其是当社会已经进入在商言商、合法逐利的市场经济时代,而社会管理仍停留在“正其义不谋其利”的阶段,冲突便不可避免。与其采取鸵鸟政策,千方百计打压不得其道,不如大大方方承认合理利己,并通过有效的社会管理实现社会成员利己与利他的平衡。1336096980000责编:贺超广州日报133609698000011["9CaKrnJuPWm","9CaKrnJuo29"]{"email":"hechao@huanqiu.com","name":"贺超"}
社评“伪利他主义”盛行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社会道德层面的软约束太软,而法律、制度的硬约束又不够硬。“我们的一些大学,包括北京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北京大学钱理群教授日前在“《理想大学》专题研讨会”上语惊四座。一种年代久远的观点认为,利他主义是社会不可或缺的,积极的、建设性的,而利己之心则是破坏性的,有害的。在这种逻辑下,集体与个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主次、轻重排序失衡便具备天然的正当性。当两者发生抵牾,个人让步是必须的。在这种逻辑下,“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高智商,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确实比一般利己主义者更危险。事实如何,值得深究。 人活在社会,正如动物生存于群体,没有利他精神固然不行,但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并非有你无我、非此即彼的排斥关系。很多时候,存在“主观利己、客观利他”——个人从自私自利出发做出的种种努力,最后增进了公共利益总体的提高。而且,个人为实现自己愿望努力付出越多,社会从他的行为中间接得益也就越多,这就是亚当·斯密的利己主义理论之精髓。这一理论亦被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实践所证实。这种利己主义我们不妨称之为“合理利己”。另一方面,在任何社会、任何人都不可能将利己主义发挥到极致。不说千百年来形成的道德规范,社会也必然会用大量的戒律去约束个体,使利己主义在合法的、适当的空间内释放,确保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相对平衡。可以想象,只要权力制衡机制够科学、法律法规网眼够密实、制度运行够可靠,即使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掌握公权力,相信他们也不可能为所欲为。问题恰恰出在这里,我们既旗帜鲜明地反对利己主义,但又缺乏有效手段去遏制利己主义的泛滥,以致人格严重分裂的“伪利他主义者”比比皆是——例如官场上,空谈理论头头是道,实际行动蝇营狗苟;台上道貌岸然,台下贪赃枉法;公开场合像正人君子,实际生活是卑劣小人。成克杰说:“广西还有700万人没有脱贫,我这个当主席的是觉也睡不好呀。”许宗衡说:“我要做一个清廉的市长,不留败笔,不留遗憾与骂名!”如今闻之,何其讽刺。位高权重的“伪利他主义者”一旦腐化变质,必然出现经济、社会等不同层面的连锁反应——违反党纪国法、污染社会空气、损害政府公信力。因此,可以说“伪利他主义者”比“精致利己主义”的危害更加深远。“伪利他主义”盛行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社会道德层面的软约束太软,而法律、制度的硬约束又不够硬,更多地依赖于思想教育与道德说教,多年来不易其辙。尤其是当社会已经进入在商言商、合法逐利的市场经济时代,而社会管理仍停留在“正其义不谋其利”的阶段,冲突便不可避免。与其采取鸵鸟政策,千方百计打压不得其道,不如大大方方承认合理利己,并通过有效的社会管理实现社会成员利己与利他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