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WftR china.huanqiu.comarticle广东肇庆宣布停止垃圾焚烧项目征地工作/e3pmh1nnq/e3pmh1obd(原标题:广东肇庆宣布停止垃圾焚烧项目征地,此前辟谣没有“茶果节”)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此前力推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目前已停止征地。该消息最早见于肇庆市高要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高要宣传”7月2日下午17时左右发布的《关于对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停止征地的公告》。公告指出, 高要区委区政府于2016年7月1日在禄步镇召开全镇村民小组大会,会上宣布停止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在禄步镇江(岗)仔头村征地工作。肇庆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美丽肇庆”以及该市环保局官方微博“绿色肇庆”随后也转发了这一消息。 此前,6月25日,“高要宣传”曾报道,高要区全力推进禄步镇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建设。6月25日下午,高要区在禄步镇岗仔头村召开肇庆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建设现场会议,向当地村民宣传、解答该项目建设的意义,面对面共同研究推进项目建设工作。7月1日,肇庆市环保局官网发布的信息介绍,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是广东省重点环保项目之一,项目规划选址于高要区禄步镇禄镇围村委岗仔头村民小组早熟田坑,建设总规模为1500吨/天,其中一期为1000吨/天。该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经公开招投标,由专业的垃圾处理公司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服务范围为肇庆市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及德庆县部分乡镇,服务人口约160万人。建成后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年焚烧垃圾36.5万吨,同时利用垃圾焚烧的热量资源进行发电,年总供电量可达9400多万度。文章还指出,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选址严格执行国家防护距离要求,将严格控制恶臭、二噁英排放,项目垃圾产生的污水全部作深度达标处理,不外排,严格处置炉渣和飞灰。6月29日,肇庆市环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绿色肇庆”曾发文解释规划建设环保能源发电项目的原因。文章称,随着肇庆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以及人口迅速增长,垃圾的产生量也日益增多,传统的无害化卫生填埋技术将无法满足垃圾处理的需求。若垃圾不经妥善处理、随意堆放,将会引发虫鼠肆虐、臭气熏天等环境卫生问题,还会严重污染空气、水和土壤。同日,高要区人民政府在通过“高要宣传”发布的告知书中承诺,称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职能部门从严对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日常运营进行严格监管,如项目运营后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政府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希望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纪守法,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7月1日,“高要宣传”曾发出一条辟谣消息:据了解,高要区禄步镇7月3日没有“茶果节”,请大家不要相信谣言!正义肇庆公号发布文章《“集会”非小事,“发声”要守法!》,全文如下:近日,肇检君关注到部分网民比较关心如何表达群体诉求问题,肇检君在此提醒:《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但应当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公民有权反映问题、表达诉求,但要通过正当渠道和合法方式,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亲,“集会”非小事,“发声”要守法噢!对于社会上、网络上流传的一些未经证实的消息,肇检君也提醒各位亲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造谣,自觉遵纪守法,做个守法好公民!以下来源:今日肇庆【非法集会?违法的事】依法行使公民权利 违法必惩绝不手软为了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高要区委区政府抢抓政策机遇。超前谋划,积极争取谋划了一批重大项目,这些项目的建设将大力地推动高要区经济的跨越发展。但由于各种原因,个别群众在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中,阻挠干扰项目施工建设,严重影响发展大局。生活中,有些人总认为在处理纠纷矛盾时“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似乎通过胡闹才能最大化地保障自己的权益,而不少人也在围观过程中对这些现象持“见怪不怪、习以为常”的心态。殊不知,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公民在遭遇矛盾纠纷时必须通过合法途径才能保障自身权益。“胡闹害死人”,让小编为您推荐以下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CASE Ⅰ湖南2名男子以"反垃圾焚烧"煽动非法集会被刑拘6月27日,宁乡县大量市民聚集在县政府广场,反对在距离县城3.5公里处的银花桥建垃圾焚烧发电站。6月28日,针对日前网络流传的湖南省宁乡县政府广场大量群众聚集,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站一事,宁乡县公安局回应称4人以反对垃圾焚烧项目的名义,采取非法方式反映诉求,蛊惑、策划、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宁乡形象,其中2人已被刑拘,公安机关正在抓捕另外两人。相关法条【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CASE Ⅱ海盐公布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停止后仍有人非法聚集 4人被拘4月22日,据海盐县政府官方微信“海盐发布”消息,4月12日,海盐县政府发布在西塘桥建造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公示。4月20日以来,西塘桥街道及周边部分人员采取非法集聚、封堵道路等方式,造成交通中断。公安机关迅速依法处置。4月21日,在海盐县政府公布停止该项目后,仍有人员非法集聚。当晚,出现冲击海盐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打砸公共财物,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执勤民警和围观群众受伤。公安机关迅速派出警力,依法查处。对俞某某、周某某因涉嫌传播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予以刑事拘留;对王某等2人因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至当日22时,事态已基本平息。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相关法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修正案(九)新增法条提示【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1467527400000责编:陈超澎湃新闻网146752740000011[]//himg2.huanqiucdn.cn/attachment2010/2016/0703/20160703023039714.jpg{"email":"chenchao@huanqiu.com","name":"陈超"}
(原标题:广东肇庆宣布停止垃圾焚烧项目征地,此前辟谣没有“茶果节”)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此前力推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目前已停止征地。该消息最早见于肇庆市高要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高要宣传”7月2日下午17时左右发布的《关于对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停止征地的公告》。公告指出, 高要区委区政府于2016年7月1日在禄步镇召开全镇村民小组大会,会上宣布停止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在禄步镇江(岗)仔头村征地工作。肇庆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美丽肇庆”以及该市环保局官方微博“绿色肇庆”随后也转发了这一消息。 此前,6月25日,“高要宣传”曾报道,高要区全力推进禄步镇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建设。6月25日下午,高要区在禄步镇岗仔头村召开肇庆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建设现场会议,向当地村民宣传、解答该项目建设的意义,面对面共同研究推进项目建设工作。7月1日,肇庆市环保局官网发布的信息介绍,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是广东省重点环保项目之一,项目规划选址于高要区禄步镇禄镇围村委岗仔头村民小组早熟田坑,建设总规模为1500吨/天,其中一期为1000吨/天。该项目采用BOT模式运作,经公开招投标,由专业的垃圾处理公司进行建设和运营管理,服务范围为肇庆市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及德庆县部分乡镇,服务人口约160万人。建成后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年焚烧垃圾36.5万吨,同时利用垃圾焚烧的热量资源进行发电,年总供电量可达9400多万度。文章还指出,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选址严格执行国家防护距离要求,将严格控制恶臭、二噁英排放,项目垃圾产生的污水全部作深度达标处理,不外排,严格处置炉渣和飞灰。6月29日,肇庆市环保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绿色肇庆”曾发文解释规划建设环保能源发电项目的原因。文章称,随着肇庆城镇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以及人口迅速增长,垃圾的产生量也日益增多,传统的无害化卫生填埋技术将无法满足垃圾处理的需求。若垃圾不经妥善处理、随意堆放,将会引发虫鼠肆虐、臭气熏天等环境卫生问题,还会严重污染空气、水和土壤。同日,高要区人民政府在通过“高要宣传”发布的告知书中承诺,称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职能部门从严对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日常运营进行严格监管,如项目运营后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政府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希望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纪守法,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7月1日,“高要宣传”曾发出一条辟谣消息:据了解,高要区禄步镇7月3日没有“茶果节”,请大家不要相信谣言!正义肇庆公号发布文章《“集会”非小事,“发声”要守法!》,全文如下:近日,肇检君关注到部分网民比较关心如何表达群体诉求问题,肇检君在此提醒:《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但应当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公民有权反映问题、表达诉求,但要通过正当渠道和合法方式,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亲,“集会”非小事,“发声”要守法噢!对于社会上、网络上流传的一些未经证实的消息,肇检君也提醒各位亲不信谣、不传谣,更不能造谣,自觉遵纪守法,做个守法好公民!以下来源:今日肇庆【非法集会?违法的事】依法行使公民权利 违法必惩绝不手软为了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高要区委区政府抢抓政策机遇。超前谋划,积极争取谋划了一批重大项目,这些项目的建设将大力地推动高要区经济的跨越发展。但由于各种原因,个别群众在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中,阻挠干扰项目施工建设,严重影响发展大局。生活中,有些人总认为在处理纠纷矛盾时“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似乎通过胡闹才能最大化地保障自己的权益,而不少人也在围观过程中对这些现象持“见怪不怪、习以为常”的心态。殊不知,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公民在遭遇矛盾纠纷时必须通过合法途径才能保障自身权益。“胡闹害死人”,让小编为您推荐以下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CASE Ⅰ湖南2名男子以"反垃圾焚烧"煽动非法集会被刑拘6月27日,宁乡县大量市民聚集在县政府广场,反对在距离县城3.5公里处的银花桥建垃圾焚烧发电站。6月28日,针对日前网络流传的湖南省宁乡县政府广场大量群众聚集,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站一事,宁乡县公安局回应称4人以反对垃圾焚烧项目的名义,采取非法方式反映诉求,蛊惑、策划、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宁乡形象,其中2人已被刑拘,公安机关正在抓捕另外两人。相关法条【组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CASE Ⅱ海盐公布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停止后仍有人非法聚集 4人被拘4月22日,据海盐县政府官方微信“海盐发布”消息,4月12日,海盐县政府发布在西塘桥建造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公示。4月20日以来,西塘桥街道及周边部分人员采取非法集聚、封堵道路等方式,造成交通中断。公安机关迅速依法处置。4月21日,在海盐县政府公布停止该项目后,仍有人员非法集聚。当晚,出现冲击海盐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打砸公共财物,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执勤民警和围观群众受伤。公安机关迅速派出警力,依法查处。对俞某某、周某某因涉嫌传播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予以刑事拘留;对王某等2人因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处罚。至当日22时,事态已基本平息。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相关法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修正案(九)新增法条提示【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