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VVCh china.huanqiu.comarticle北京市4440个公共充电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e3pmh1nnq/e3pn60p0i原标题:市电力公司调整公共充电桩电价 个人及单位自有桩不受影响 明起——4440个充电桩 执行峰谷电价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耿学清)从明日(15日)起,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所属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记者上午从市电力公司了解到,此次调整涉及北京电力建设运营的4440个公共充电桩,但私人、单位的自有充电桩不受影响。记者了解到,本次调价前,市电力公司所属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按照电价与服务费打包1.2元/度的优惠电价执行。明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后,充电价格将调整为峰时(1.8044元/度)、平时(1.4950元/度)、谷时(1.1946元/度)三类。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不变,仍为0.8元/度。其中,峰时价格执行时段为每日的10时至15时和18时至21时;平时价格执行时段为每日的7时至10时、15时至18时和21时至23时;谷时价格执行时段为当日的23时至次日的7时。 此次调价范围包括公共充电站点,出租车,2吨、3吨、8吨环卫车专用场站和公交快充站。 值得一提的是,私人自用充电桩不在本次调价范围,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为0.4733元/度。目前,市电力公司建设运营的充电桩共计4440个,其中专用领域3098个,社会公用充电设施为1342个。今年计划再建设社会公用和公共专用桩共5900个。根据规划,到2020年,北京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将有效保障6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届时,城市核心区、通州新城、亦庄、延庆冬奥区域等重点区域充电服务半径将小于0.9公里。1465893603000责编:千帆千龙网146589360300011[]{"email":"qianfan@huanqiu.com","name":"千帆"}
原标题:市电力公司调整公共充电桩电价 个人及单位自有桩不受影响 明起——4440个充电桩 执行峰谷电价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耿学清)从明日(15日)起,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所属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记者上午从市电力公司了解到,此次调整涉及北京电力建设运营的4440个公共充电桩,但私人、单位的自有充电桩不受影响。记者了解到,本次调价前,市电力公司所属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按照电价与服务费打包1.2元/度的优惠电价执行。明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后,充电价格将调整为峰时(1.8044元/度)、平时(1.4950元/度)、谷时(1.1946元/度)三类。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不变,仍为0.8元/度。其中,峰时价格执行时段为每日的10时至15时和18时至21时;平时价格执行时段为每日的7时至10时、15时至18时和21时至23时;谷时价格执行时段为当日的23时至次日的7时。 此次调价范围包括公共充电站点,出租车,2吨、3吨、8吨环卫车专用场站和公交快充站。 值得一提的是,私人自用充电桩不在本次调价范围,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为0.4733元/度。目前,市电力公司建设运营的充电桩共计4440个,其中专用领域3098个,社会公用充电设施为1342个。今年计划再建设社会公用和公共专用桩共5900个。根据规划,到2020年,北京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将有效保障6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届时,城市核心区、通州新城、亦庄、延庆冬奥区域等重点区域充电服务半径将小于0.9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