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U3Xi china.huanqiu.comarticle驾驶员,请用好你的车灯/e3pmh1nnq/e3pn60p0i车未至,灯先亮,在市区夜间行车要用近光灯,在路况不明或没有路灯的地方可以使用远光灯,但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切换成近光灯。这些对于驾驶员来说都是最基本的常识。然而,一些驾驶员对远光灯的使用极为任性,想什么时候开就什么时候开,根本不考虑对其他驾驶员的影响,以及因此带来的种种危险。还有一些驾驶员为了逃避夜间抓拍,牌照灯坏了不及时修理甚至拧灭牌照灯,让摄像头拍不到,这些违法现象越来越多。私家车多滥用远光灯 出租车牌照灯多“失明”据记者观察,在呼和浩特市区,路灯灯光较强的路段滥用远光灯的驾驶员相对较少,而在路灯灯光相对较弱或无路灯的街道,滥用远光灯的现象就极为普遍。如海拉尔西路、光明路、滨河路等路段,以及一些小街巷,过往的很多车辆都是开着远光灯通行,行人想过马路时很难看清路况,记者尝试了几次想在远光灯照亮的情况下看清楚对面的路况,眼睛几乎睁不开,更谈不上看路了。在滨河路仅半个小时就有28辆车开着远光灯行驶,这些车辆中私家车有18辆、货车6辆、出租车4辆。遇到切换远近光灯的提醒,仅有10辆车换回近光灯,其余的车还是坚持远光行驶。记者随机对5名驾驶员采访,问到是否知道晚上滥用远光灯是要被处罚的,仅有一人知道可能被处罚,但却不清楚如何处罚。其余4人根本不知道还有这样一项规定。近日,呼市交警对经过展东路的50辆车进行观察,其中38辆私家车,12辆出租车,私家车中有3辆车没有牌照灯,出租车11辆没有牌照灯。大部分私家车的牌照灯亮着,灯光或黄或白,状态或亮或暗,而出租车的牌照灯基本都不亮。有牌照灯的车,交警站在路边就能清楚地看见车牌号,而那些没有牌照灯的车,交警即便是站在机动车道也看不清车牌号。远光灯滥用多为故意 牌照灯不亮损坏居多“本来是过马路回家,让远处的车灯照得什么都看不清,被一个骑电动自行车的人给撞倒了。”在呼市气象局附近住的李永旺,说起几天前的遭遇仍很生气。 前几天,李永旺因为有事晚上8点才回家,走到家附近,正准备过马路时,眼睛突然被远处照过来的车灯晃得什么都看不见,本打算站在路边等车过去,不料突然被一辆电动自行车给撞倒了。电动车车主也是因为被远处的车灯晃得看不清路况才撞上了李永旺。“好在只是辆电动自行车,要是汽车我就没命了。”李永旺说,幸运的是他就是摔了一跤,没有受伤,“夜间路上好多车灯都雪亮雪亮的,照过来就是一片空白,什么都看不见。”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交警大队交警白龙介绍说,滥用远光灯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一些驾驶员在晚上开车更为谨慎,在“心里没底”的情况下喜欢用远光灯照亮前路,想当然地认为灯光亮点会更安全。有些驾驶员夜间的视力不是很好,为了自己视线更好就一直用远光灯开车;二是少数驾驶员开“斗气车”,“你用、我用、大家用,一起开远光灯对着干”,只要是遇到一个开远光灯的车,就打开远光灯赌气。三是一小部分驾驶员缺乏远光灯、近光灯的正确使用知识,对什么时候使用、怎样使用等都不熟悉,开了远光灯都不知道怎么关,甚至有的人都分不清楚远光灯和近光灯。这些不文明的驾驶习惯如果不能得到纠正,很可能会导致“破窗效应”发生,使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蔓延开来。白龙说,汽车牌照灯是夜间或者天色比较暗的时候,和行车小灯一起打开、用以照亮号牌的灯,一般安装在车后牌照的上方。从表面上看,它起着照明与装饰的作用,其实更为重要的作用是如果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它将成为警察破案的重要帮手。但在现实中,有的车主并不知晓牌照灯,知道的也不重视,车辆年审时不检测,因此,牌照灯亮着还是“瞎”着,一概无视,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以出租车为例,如果乘客下车后发现遗落物品,如果没有灯光的照射导致没看清牌照号码,找回失物就比较困难,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就无法根据车牌号查找出车辆的责任人,给查办案件造成困难。曾经在出租车行业干了6年的郭师傅介绍说,出租车由于一直在路上行驶,后备箱因为要放乘客的行李,不停地打开合上,长时间的震动就有可能导致牌照灯损坏,因为很少有人会关注车牌灯,也懒得去花钱更换牌照灯。再者,牌照灯“失明”对车辆自身安全并没有直接影响,出租车所属公司、运管、交管部门以及车辆检测公司对牌照灯亮不亮都不管,因此,“瞎”就“瞎”着了。记者在网上某些汽车论坛里发现,由于交警部门对汽车牌照灯关注度不高,很多驾驶员网友甚至在求助,如何灭掉牌照灯、怎么把牌照灯调暗等等问题。远光灯换成氙气灯 牌照灯悄悄拧灭“不知道什么车灯,照过来就跟太阳光似得,什么都看不见。”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不少车辆在夜晚行车时远光灯发出的光芒格外耀眼夺目,而据了解,这其中有不少车灯都是经过改装的氙气灯。记者走访了呼和浩特市海西路上的几家汽车装饰、改装店。“氙气灯光线强,寿命长,开启时还能提升车辆的整体美感,许多车主将自己的车灯改装成氙气灯。”一位陈师傅介绍,不少人专门到店里改装汽车大灯,绝大多数都选择了照明效果更强、更加炫目拉风的氙气大灯。来改装车灯的多是中低档车,好多高档车原厂就是氙气灯。而据陈师傅介绍,氙气灯的价格不等,便宜的几百元,贵的上千元,再加上聚光镜,全套改下来三千多元。改装后,车灯最亮可达到原车灯的3倍。氙气灯比普通车灯要亮很多,如果更换氙气灯泡时再装上一套增光器,照明效果会更好,特别是在郊区公路和高速路上跑夜路,感觉像白天,眼睛没有那么累,很受跑远途的车主特别是一些货车驾驶员的青睐。氙气灯好看是好看,但它究竟是不是真的像看上去那样好呢?据呼市利丰汽车4S店的汽车维修人员介绍,一些车主进行氙气灯改装时并不知道自己的私自改装其实存在很大问题,氙气灯泡与卤素灯泡的大小、尺寸都不尽相同。如果私自更换的氙气灯泡与大灯总成内反光罩的聚光点不成比例,车灯便不再聚光,氙气灯泡的亮度又比卤素灯泡大得多,若夜间行车时打开前照灯,在光线不聚光的情况下照出来,这种刺眼又四散的强光,很容易使前方的车辆和行人产生视觉“盲区”,酿成车祸。另外,氙气灯在雨雪天、雾霾天的穿透力远不如卤素灯,看不清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而对于牌照灯,陈师傅介绍说很少有人会来专门更换牌照灯,一些车主都是自己用螺丝刀将牌照灯弄坏以逃避抓拍,但是很多车的倒车雷达的摄像头外置,基本都在牌照附近,牌照灯能够在晚上倒车时给摄像头补光,如果损坏了会影响倒车时观看倒车影像。远光灯滥用处罚太轻 牌照灯损坏少人问津白龙介绍,夜里开车用远光灯,司机能够获得较好的视野,但是这一便利不是任何情况都能用的。如果滥用远光灯,带来的安全隐患其实远远大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第五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宽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记1分的处罚措施。记者采访多位呼和浩特市交警,对于滥用远光灯的处罚基本都是以批评教育为主,处罚的情况很少。“在市区即使牌照灯不亮,也休想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呼市交管支队指挥调度室通讯指挥股股长莎日娜介绍,当前市区路口的高清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都配有闪光灯,能在光线不佳的环境下进行补光,可以清楚地抓拍交通违法行为。但不否认,如果“电子警察”闪光灯坏了,又处在光线较暗路段,没有牌照灯肯定会影响号牌的辨识度,希望一线交警能多检查牌照灯。“在城区,因为处处有路灯、监控,牌照灯的意义相对弱化了许多,这也是交警不查处的重要原因。但是在省道或国道上,牌照灯非常重要。”呼市交管支队武川县大队东房子中队副中队长崔永明说,“在昏暗的公路上,没有牌照灯,识别车牌号非常困难。”据崔永明了解,在公路上发生的很多交通肇事逃逸案中,有很多伤者或目击者看不清车牌号,或多或少与牌照灯不亮有关。乡镇里的机动车,车主只关注大灯亮不亮,能不能看见路。牌照灯有没有、亮不亮,又是否能照着号牌根本不关心,还有些人巴不得不亮,以此逃避夜查或卡口监控。崔永明表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内蒙古实施办法》第五十九条,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罚100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安全设施不全就包括灯光不全,只要是原车技术档案里配置的都必须齐全有效,包括大小灯、示宽防雾灯、牌照灯等。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车辆夜间行驶时,都必须打开车后的牌照灯。汽车牌照灯的亮度,夜间正常视力在20米之内,必须能看清牌照号码,而在实际执法中,交警对牌照灯的检查并不多。别拿违法不当事儿赤峰市齐佳秀律师提高违法成本 避免任性试法违法成本过低,是滥用远光灯、破坏牌照灯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从酒驾入刑以来,交管部门不定期对酒驾进行严查,酒驾将面临刑事处罚,这让酒后驾车的司机日趋减少,司机拒绝酒驾的意识也得以显著提高。而相比查处酒驾、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滥用远光灯、破坏牌照灯违法行为的治理几乎没有,甚至已然成了交通管理的盲点,即便是被抓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也仅仅是象征性地扣分、罚款,这让很多司机根本不看在眼里。要从根本上遏制滥用远光灯、破坏牌照灯违法行为,避免司机将违法行为养成习惯,需要借鉴对酒驾处罚的经验,首先要大幅度提高处罚力度,要让处罚有震慑作用。其次,交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让查处滥用远光灯、牌照灯和查处酒驾一样成为工作常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逐渐培养起司机健康的驾驶习惯。呼和浩特市交警王印龙加强宣传教育 培养良好素质查处滥用远光灯和损坏车牌灯等违法行为没有做到常态化,多数时候管得不够,致使这些行为被发现并查处的概率很低,让很多司机养成了侥幸心理,甚至让一些司机误以为滥用远光灯只是道德问题,损坏车牌灯只是车况问题,并不构成违法。此外,现在道路条件好了,汽车技术也先进了,操作应该更方便,但是不少驾驶员反而对灯光使用规定不重视,或者可以说是有意为之。所以,要按规定使用灯光,靠处罚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必须加强宣传和教育,让每一个驾驶员充分认识到违反灯光使用规定的危险性。久而久之,才会养成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良好习惯。鄂尔多斯市市民高健从源头抓起 检查常态化滥用远光灯、损坏牌照灯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原因是依法惩罚的力度不够。交警在查处滥用远光灯、损坏牌照灯违法行为没有做到常态化,特别是在市区内乱开远光灯,已成为城市顽疾。晚上在市区开车,即便是路灯很好的路段,总有那么一部分人要开着远光灯呼啸而过,仿佛这样才能显得气派,这其中多数为中高档轿车,远光灯都为亮度很高的氙气大灯,这些司机总是想显得“高人一等”用远光灯来“炫富”。道路是整个社会的公共资源,打造文明的交通环境,根本上还是要从每个车主自身做起。滥用远光灯不仅对前后来车有影响,还对周围的行人造成极大的危险,过马路时看不清对面来车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本报记者 王远征 整理)治陋习 就要狠一些汽车的文明,首先就表现在汽车语言上。汽车的语言有喇叭、灯光两种。汽车想文明出行,首先就要学会如何“文明用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汽车语言”之中最不堪的“脏话”就是滥用远光灯了:只顾自己舒服,全然不顾别人的感受。在一些路面明明照明良好,一些车偏偏开着远光灯呼啸而过,让路人瞬间“失明”。有一种现象叫“灯光蒸发”,是指夜间行车,在对向行驶车辆的远光灯照射下,两车之间的人、物体在某角度下会完全淹没在灯光中,就像“蒸发”了一样。滥用远光灯的危害甚大,极易发生事故。有媒体调查,最厌恶的交通陋习是什么?“滥用远光灯”成为紧随“酒驾”之后的“陋习第二”。由此可见,公众对“滥用远光灯”积怨已久,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这种行车陋习的普遍与冥顽。于是,深圳罚滥用远光灯的司机,盯着远光灯看5分钟,虽然于法无据,但网友纷纷拍手叫好,直说解气。如今,对酒驾的查处非常严厉,惩罚力度也大,这不妨也用在治理远光灯滥用上。要知道,文明靠教育、靠学习,但有时候就是被罚出来的,要罚出震慑的力度来,更要将执法形成常态。当罚得大家都形成条件反射、遵守某种秩序之时,就会形成一种整体氛围,引导个人慢慢向秩序靠拢,成为秩序的一份子,偶尔违反,还会心生愧疚。目前来看,对远光灯滥用的处罚,远远不及酒驾,执法力度更别提了。当然了,两者的危害程度不一样,但是,远光灯滥用的危害程度也不小啊,应适当提高惩罚力度。(温江桦)常抓不懈 才有威慑力牌照灯就如同车辆在夜间的身份证,关闭牌照灯就像司机驾驶无牌照车一样,司机可能躲避监督、躲避处罚,司机之所以让牌照灯自生自灭,不理不睬,甚至刻意损坏,就是存在逃避监管的侥幸心理。对牌照灯的监管并没太大的难度,只需要交管部门在每次查酒驾的同时,低头看看车牌即可。治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公众希望要像查酒驾般形成常态,否则,“风头紧”时司机装好了,没人查了,牌照灯又灭了。只有执法部门多多上路巡查,保持高压态势,常抓不懈,才能形成威慑力,加上舆论引导,使司机守法开车渐成自觉。要对症下药,多管齐下治理。一方面,要加强司机对牌照灯光重要性的教育和培训。另一方面,要提高司机自觉自律的意识,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遵章守纪。要让屡教不改的司机付出“学费”。希望交警部门对牌照灯损毁“零容忍”,用铁的手腕、铁石心肠、铁面无私进行常态化严管,不搞任何变通,不留任何情面,不给行车安全埋下任何隐患。(徐剑锋)(本版漫画均来源网络)1456278613000责编:千帆内蒙古日报145627861300011[]{"email":"qianfan@huanqiu.com","name":"千帆"}
车未至,灯先亮,在市区夜间行车要用近光灯,在路况不明或没有路灯的地方可以使用远光灯,但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切换成近光灯。这些对于驾驶员来说都是最基本的常识。然而,一些驾驶员对远光灯的使用极为任性,想什么时候开就什么时候开,根本不考虑对其他驾驶员的影响,以及因此带来的种种危险。还有一些驾驶员为了逃避夜间抓拍,牌照灯坏了不及时修理甚至拧灭牌照灯,让摄像头拍不到,这些违法现象越来越多。私家车多滥用远光灯 出租车牌照灯多“失明”据记者观察,在呼和浩特市区,路灯灯光较强的路段滥用远光灯的驾驶员相对较少,而在路灯灯光相对较弱或无路灯的街道,滥用远光灯的现象就极为普遍。如海拉尔西路、光明路、滨河路等路段,以及一些小街巷,过往的很多车辆都是开着远光灯通行,行人想过马路时很难看清路况,记者尝试了几次想在远光灯照亮的情况下看清楚对面的路况,眼睛几乎睁不开,更谈不上看路了。在滨河路仅半个小时就有28辆车开着远光灯行驶,这些车辆中私家车有18辆、货车6辆、出租车4辆。遇到切换远近光灯的提醒,仅有10辆车换回近光灯,其余的车还是坚持远光行驶。记者随机对5名驾驶员采访,问到是否知道晚上滥用远光灯是要被处罚的,仅有一人知道可能被处罚,但却不清楚如何处罚。其余4人根本不知道还有这样一项规定。近日,呼市交警对经过展东路的50辆车进行观察,其中38辆私家车,12辆出租车,私家车中有3辆车没有牌照灯,出租车11辆没有牌照灯。大部分私家车的牌照灯亮着,灯光或黄或白,状态或亮或暗,而出租车的牌照灯基本都不亮。有牌照灯的车,交警站在路边就能清楚地看见车牌号,而那些没有牌照灯的车,交警即便是站在机动车道也看不清车牌号。远光灯滥用多为故意 牌照灯不亮损坏居多“本来是过马路回家,让远处的车灯照得什么都看不清,被一个骑电动自行车的人给撞倒了。”在呼市气象局附近住的李永旺,说起几天前的遭遇仍很生气。 前几天,李永旺因为有事晚上8点才回家,走到家附近,正准备过马路时,眼睛突然被远处照过来的车灯晃得什么都看不见,本打算站在路边等车过去,不料突然被一辆电动自行车给撞倒了。电动车车主也是因为被远处的车灯晃得看不清路况才撞上了李永旺。“好在只是辆电动自行车,要是汽车我就没命了。”李永旺说,幸运的是他就是摔了一跤,没有受伤,“夜间路上好多车灯都雪亮雪亮的,照过来就是一片空白,什么都看不见。”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交警大队交警白龙介绍说,滥用远光灯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一些驾驶员在晚上开车更为谨慎,在“心里没底”的情况下喜欢用远光灯照亮前路,想当然地认为灯光亮点会更安全。有些驾驶员夜间的视力不是很好,为了自己视线更好就一直用远光灯开车;二是少数驾驶员开“斗气车”,“你用、我用、大家用,一起开远光灯对着干”,只要是遇到一个开远光灯的车,就打开远光灯赌气。三是一小部分驾驶员缺乏远光灯、近光灯的正确使用知识,对什么时候使用、怎样使用等都不熟悉,开了远光灯都不知道怎么关,甚至有的人都分不清楚远光灯和近光灯。这些不文明的驾驶习惯如果不能得到纠正,很可能会导致“破窗效应”发生,使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蔓延开来。白龙说,汽车牌照灯是夜间或者天色比较暗的时候,和行车小灯一起打开、用以照亮号牌的灯,一般安装在车后牌照的上方。从表面上看,它起着照明与装饰的作用,其实更为重要的作用是如果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它将成为警察破案的重要帮手。但在现实中,有的车主并不知晓牌照灯,知道的也不重视,车辆年审时不检测,因此,牌照灯亮着还是“瞎”着,一概无视,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以出租车为例,如果乘客下车后发现遗落物品,如果没有灯光的照射导致没看清牌照号码,找回失物就比较困难,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就无法根据车牌号查找出车辆的责任人,给查办案件造成困难。曾经在出租车行业干了6年的郭师傅介绍说,出租车由于一直在路上行驶,后备箱因为要放乘客的行李,不停地打开合上,长时间的震动就有可能导致牌照灯损坏,因为很少有人会关注车牌灯,也懒得去花钱更换牌照灯。再者,牌照灯“失明”对车辆自身安全并没有直接影响,出租车所属公司、运管、交管部门以及车辆检测公司对牌照灯亮不亮都不管,因此,“瞎”就“瞎”着了。记者在网上某些汽车论坛里发现,由于交警部门对汽车牌照灯关注度不高,很多驾驶员网友甚至在求助,如何灭掉牌照灯、怎么把牌照灯调暗等等问题。远光灯换成氙气灯 牌照灯悄悄拧灭“不知道什么车灯,照过来就跟太阳光似得,什么都看不见。”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不少车辆在夜晚行车时远光灯发出的光芒格外耀眼夺目,而据了解,这其中有不少车灯都是经过改装的氙气灯。记者走访了呼和浩特市海西路上的几家汽车装饰、改装店。“氙气灯光线强,寿命长,开启时还能提升车辆的整体美感,许多车主将自己的车灯改装成氙气灯。”一位陈师傅介绍,不少人专门到店里改装汽车大灯,绝大多数都选择了照明效果更强、更加炫目拉风的氙气大灯。来改装车灯的多是中低档车,好多高档车原厂就是氙气灯。而据陈师傅介绍,氙气灯的价格不等,便宜的几百元,贵的上千元,再加上聚光镜,全套改下来三千多元。改装后,车灯最亮可达到原车灯的3倍。氙气灯比普通车灯要亮很多,如果更换氙气灯泡时再装上一套增光器,照明效果会更好,特别是在郊区公路和高速路上跑夜路,感觉像白天,眼睛没有那么累,很受跑远途的车主特别是一些货车驾驶员的青睐。氙气灯好看是好看,但它究竟是不是真的像看上去那样好呢?据呼市利丰汽车4S店的汽车维修人员介绍,一些车主进行氙气灯改装时并不知道自己的私自改装其实存在很大问题,氙气灯泡与卤素灯泡的大小、尺寸都不尽相同。如果私自更换的氙气灯泡与大灯总成内反光罩的聚光点不成比例,车灯便不再聚光,氙气灯泡的亮度又比卤素灯泡大得多,若夜间行车时打开前照灯,在光线不聚光的情况下照出来,这种刺眼又四散的强光,很容易使前方的车辆和行人产生视觉“盲区”,酿成车祸。另外,氙气灯在雨雪天、雾霾天的穿透力远不如卤素灯,看不清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而对于牌照灯,陈师傅介绍说很少有人会来专门更换牌照灯,一些车主都是自己用螺丝刀将牌照灯弄坏以逃避抓拍,但是很多车的倒车雷达的摄像头外置,基本都在牌照附近,牌照灯能够在晚上倒车时给摄像头补光,如果损坏了会影响倒车时观看倒车影像。远光灯滥用处罚太轻 牌照灯损坏少人问津白龙介绍,夜里开车用远光灯,司机能够获得较好的视野,但是这一便利不是任何情况都能用的。如果滥用远光灯,带来的安全隐患其实远远大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第五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宽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记1分的处罚措施。记者采访多位呼和浩特市交警,对于滥用远光灯的处罚基本都是以批评教育为主,处罚的情况很少。“在市区即使牌照灯不亮,也休想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呼市交管支队指挥调度室通讯指挥股股长莎日娜介绍,当前市区路口的高清电子警察抓拍系统都配有闪光灯,能在光线不佳的环境下进行补光,可以清楚地抓拍交通违法行为。但不否认,如果“电子警察”闪光灯坏了,又处在光线较暗路段,没有牌照灯肯定会影响号牌的辨识度,希望一线交警能多检查牌照灯。“在城区,因为处处有路灯、监控,牌照灯的意义相对弱化了许多,这也是交警不查处的重要原因。但是在省道或国道上,牌照灯非常重要。”呼市交管支队武川县大队东房子中队副中队长崔永明说,“在昏暗的公路上,没有牌照灯,识别车牌号非常困难。”据崔永明了解,在公路上发生的很多交通肇事逃逸案中,有很多伤者或目击者看不清车牌号,或多或少与牌照灯不亮有关。乡镇里的机动车,车主只关注大灯亮不亮,能不能看见路。牌照灯有没有、亮不亮,又是否能照着号牌根本不关心,还有些人巴不得不亮,以此逃避夜查或卡口监控。崔永明表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内蒙古实施办法》第五十九条,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罚100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安全设施不全就包括灯光不全,只要是原车技术档案里配置的都必须齐全有效,包括大小灯、示宽防雾灯、牌照灯等。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车辆夜间行驶时,都必须打开车后的牌照灯。汽车牌照灯的亮度,夜间正常视力在20米之内,必须能看清牌照号码,而在实际执法中,交警对牌照灯的检查并不多。别拿违法不当事儿赤峰市齐佳秀律师提高违法成本 避免任性试法违法成本过低,是滥用远光灯、破坏牌照灯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从酒驾入刑以来,交管部门不定期对酒驾进行严查,酒驾将面临刑事处罚,这让酒后驾车的司机日趋减少,司机拒绝酒驾的意识也得以显著提高。而相比查处酒驾、套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滥用远光灯、破坏牌照灯违法行为的治理几乎没有,甚至已然成了交通管理的盲点,即便是被抓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也仅仅是象征性地扣分、罚款,这让很多司机根本不看在眼里。要从根本上遏制滥用远光灯、破坏牌照灯违法行为,避免司机将违法行为养成习惯,需要借鉴对酒驾处罚的经验,首先要大幅度提高处罚力度,要让处罚有震慑作用。其次,交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让查处滥用远光灯、牌照灯和查处酒驾一样成为工作常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逐渐培养起司机健康的驾驶习惯。呼和浩特市交警王印龙加强宣传教育 培养良好素质查处滥用远光灯和损坏车牌灯等违法行为没有做到常态化,多数时候管得不够,致使这些行为被发现并查处的概率很低,让很多司机养成了侥幸心理,甚至让一些司机误以为滥用远光灯只是道德问题,损坏车牌灯只是车况问题,并不构成违法。此外,现在道路条件好了,汽车技术也先进了,操作应该更方便,但是不少驾驶员反而对灯光使用规定不重视,或者可以说是有意为之。所以,要按规定使用灯光,靠处罚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必须加强宣传和教育,让每一个驾驶员充分认识到违反灯光使用规定的危险性。久而久之,才会养成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良好习惯。鄂尔多斯市市民高健从源头抓起 检查常态化滥用远光灯、损坏牌照灯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原因是依法惩罚的力度不够。交警在查处滥用远光灯、损坏牌照灯违法行为没有做到常态化,特别是在市区内乱开远光灯,已成为城市顽疾。晚上在市区开车,即便是路灯很好的路段,总有那么一部分人要开着远光灯呼啸而过,仿佛这样才能显得气派,这其中多数为中高档轿车,远光灯都为亮度很高的氙气大灯,这些司机总是想显得“高人一等”用远光灯来“炫富”。道路是整个社会的公共资源,打造文明的交通环境,根本上还是要从每个车主自身做起。滥用远光灯不仅对前后来车有影响,还对周围的行人造成极大的危险,过马路时看不清对面来车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本报记者 王远征 整理)治陋习 就要狠一些汽车的文明,首先就表现在汽车语言上。汽车的语言有喇叭、灯光两种。汽车想文明出行,首先就要学会如何“文明用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汽车语言”之中最不堪的“脏话”就是滥用远光灯了:只顾自己舒服,全然不顾别人的感受。在一些路面明明照明良好,一些车偏偏开着远光灯呼啸而过,让路人瞬间“失明”。有一种现象叫“灯光蒸发”,是指夜间行车,在对向行驶车辆的远光灯照射下,两车之间的人、物体在某角度下会完全淹没在灯光中,就像“蒸发”了一样。滥用远光灯的危害甚大,极易发生事故。有媒体调查,最厌恶的交通陋习是什么?“滥用远光灯”成为紧随“酒驾”之后的“陋习第二”。由此可见,公众对“滥用远光灯”积怨已久,也从一个侧面说明,这种行车陋习的普遍与冥顽。于是,深圳罚滥用远光灯的司机,盯着远光灯看5分钟,虽然于法无据,但网友纷纷拍手叫好,直说解气。如今,对酒驾的查处非常严厉,惩罚力度也大,这不妨也用在治理远光灯滥用上。要知道,文明靠教育、靠学习,但有时候就是被罚出来的,要罚出震慑的力度来,更要将执法形成常态。当罚得大家都形成条件反射、遵守某种秩序之时,就会形成一种整体氛围,引导个人慢慢向秩序靠拢,成为秩序的一份子,偶尔违反,还会心生愧疚。目前来看,对远光灯滥用的处罚,远远不及酒驾,执法力度更别提了。当然了,两者的危害程度不一样,但是,远光灯滥用的危害程度也不小啊,应适当提高惩罚力度。(温江桦)常抓不懈 才有威慑力牌照灯就如同车辆在夜间的身份证,关闭牌照灯就像司机驾驶无牌照车一样,司机可能躲避监督、躲避处罚,司机之所以让牌照灯自生自灭,不理不睬,甚至刻意损坏,就是存在逃避监管的侥幸心理。对牌照灯的监管并没太大的难度,只需要交管部门在每次查酒驾的同时,低头看看车牌即可。治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公众希望要像查酒驾般形成常态,否则,“风头紧”时司机装好了,没人查了,牌照灯又灭了。只有执法部门多多上路巡查,保持高压态势,常抓不懈,才能形成威慑力,加上舆论引导,使司机守法开车渐成自觉。要对症下药,多管齐下治理。一方面,要加强司机对牌照灯光重要性的教育和培训。另一方面,要提高司机自觉自律的意识,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遵章守纪。要让屡教不改的司机付出“学费”。希望交警部门对牌照灯损毁“零容忍”,用铁的手腕、铁石心肠、铁面无私进行常态化严管,不搞任何变通,不留任何情面,不给行车安全埋下任何隐患。(徐剑锋)(本版漫画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