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Beve作者:3139china.huanqiu.comarticle民政部:严格准入条件和程序 把好养老机构准入关/e3pmh1nnq/e3pn60p0i国际在线报道: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日前,民政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严格准入条件和程序,依法核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切实把好养老机构准入关。《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已于近日颁布。这是我国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工作的重大制度创新,意义重大。关于大力加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养老机构管理能力建设的问题,《通知》表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日常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各地要配强配齐得力干部和工作人员从事这项工作。考虑到现有的工作布局,各地民政部门内部在许可上可做适当分工,实行分头负责、统一发证。分头负责,就是在设立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上,根据养老机构的不同类型,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来承担,即优抚部门负责光荣院,社会救助部门负责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城镇养老机构以及其它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由社会福利部门负责。统一发证,就是经不同部门批准设立的养老机构,最后都由社会福利部门颁发统一编号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要优化工作流程,积极做好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工作,并公示许可申请的地址、承办机构、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权责并重、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许可运行新机制。要加大物质支持,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资金等,确保许可工作按要求正常开展。为了做到行政许可信息的公开透明,方便社会各界监督与查询,要建立健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信息管理制度,及时公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许可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尽量简化登记程序,强化许可管理。《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两个《办法》的要求,严格准入条件和程序,依法核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切实把好养老机构准入关。要仔细甄别养老地产与养老机构,既要保护房地产业参与社会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又要防止简单地把养老地产当成养老机构的现象发生。要加强对养老机构依法登记后的监督管理,坚持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相结合,督促和指导养老机构规范服务内容、强化内部管理、接受监督检查,形成对养老机构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上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要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新的重大问题,要加强研究,及时沟通,确保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日常管理工作顺利开展。1373342560000责编:千帆国际在线137334256000011[]{"email":"qianfan@huanqiu.com","name":"千帆"}
国际在线报道: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日前,民政部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严格准入条件和程序,依法核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切实把好养老机构准入关。《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已于近日颁布。这是我国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工作的重大制度创新,意义重大。关于大力加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养老机构管理能力建设的问题,《通知》表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日常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各地要配强配齐得力干部和工作人员从事这项工作。考虑到现有的工作布局,各地民政部门内部在许可上可做适当分工,实行分头负责、统一发证。分头负责,就是在设立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上,根据养老机构的不同类型,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来承担,即优抚部门负责光荣院,社会救助部门负责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城镇养老机构以及其它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由社会福利部门负责。统一发证,就是经不同部门批准设立的养老机构,最后都由社会福利部门颁发统一编号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要优化工作流程,积极做好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工作,并公示许可申请的地址、承办机构、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权责并重、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许可运行新机制。要加大物质支持,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资金等,确保许可工作按要求正常开展。为了做到行政许可信息的公开透明,方便社会各界监督与查询,要建立健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信息管理制度,及时公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许可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尽量简化登记程序,强化许可管理。《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两个《办法》的要求,严格准入条件和程序,依法核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切实把好养老机构准入关。要仔细甄别养老地产与养老机构,既要保护房地产业参与社会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又要防止简单地把养老地产当成养老机构的现象发生。要加强对养老机构依法登记后的监督管理,坚持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管相结合,督促和指导养老机构规范服务内容、强化内部管理、接受监督检查,形成对养老机构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上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要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新的重大问题,要加强研究,及时沟通,确保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日常管理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