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i1bTe8hlb china.huanqiu.comarticle广州一民办学校违规招生,当地教育局通报:对该校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97.1万元、罚款594.2万元/e3pmh1nnq/e3pra70uk8月7日,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发布通报,对一所民办学校违规招生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971000元、罚款5942000元。通报全文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2025年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等招生方案的通知》(增教字〔2025〕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调查核实,2025年秋季学期,广州市增城区雨*实验学校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存在超计划招生的违规行为。2026年7月31日,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对该学校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971000元、罚款5942000元的行政处罚。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事关教育公平底线。希望各学校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招生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各项工作,全力维护我区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下一步,增城区教育局将持续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监管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合法权益,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事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来源:增城教育之窗1786159754803责编:王怡科技日报178615975480311[]{"email":"wangyi@huanqiu.com","name":"王怡"}
8月7日,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发布通报,对一所民办学校违规招生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2971000元、罚款5942000元。通报全文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2025年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等招生方案的通知》(增教字〔2025〕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经调查核实,2025年秋季学期,广州市增城区雨*实验学校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存在超计划招生的违规行为。2026年7月31日,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对该学校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971000元、罚款5942000元的行政处罚。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事关教育公平底线。希望各学校引以为戒,深刻汲取教训,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招生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切实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各项工作,全力维护我区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下一步,增城区教育局将持续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监管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合法权益,推动我区义务教育事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来源:增城教育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