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Qz91GECOjm china.huanqiu.comarticle非法收受钱款合计473.93万元,广西灵山县那隆中学原校长莫某某受贿案开庭审理/e3pmh1nnq/e3pra70uk为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3月31日上午,灵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灵山县那隆中学原校长莫某某受贿一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部分单位及教育系统代表共计350余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莫某某利用担任灵山县烟墩中学、灵山县那隆中学校长的职务便利,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学校商店商品采购、办公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钱款合计473.93万元,其中个人获得469.93万元。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莫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莫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既是一堂生动且深刻的法治公开课,更是一次直击心灵的警示教育。庭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参与旁听的人员直观感受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纪律底线不可触碰,也深刻认识到腐败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及国家造成的严重危害。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将以此为镜鉴,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严守党纪国法,恪守职责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下一步,灵山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职务犯罪,深化以案释法、以审促廉,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来源:灵山县人民法院1775032151504责编:赵钰阳广西法治日报177503215150411[]//img.huanqiucdn.cn/dp/api/files/imageDir/3d17b32d90e1edc0a11260f78aa7d091.png{"email":"zhaoyuyang@huanqiu.com","name":"赵钰阳"}
为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3月31日上午,灵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灵山县那隆中学原校长莫某某受贿一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部分单位及教育系统代表共计350余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莫某某利用担任灵山县烟墩中学、灵山县那隆中学校长的职务便利,在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学校商店商品采购、办公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钱款合计473.93万元,其中个人获得469.93万元。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莫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莫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既是一堂生动且深刻的法治公开课,更是一次直击心灵的警示教育。庭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参与旁听的人员直观感受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纪律底线不可触碰,也深刻认识到腐败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及国家造成的严重危害。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将以此为镜鉴,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严守党纪国法,恪守职责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下一步,灵山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职务犯罪,深化以案释法、以审促廉,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来源:灵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