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QD7tGlng68 china.huanqiu.comarticle两部门发文明确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e3pmh1nnq/e7tl4e309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记者申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月2日对外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延续现行制度和做法,明确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这一公告明确了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动车、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等情形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事项,并明确了关于资产重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有关事项。此外,两部门当日还对外发布两则公告,公布了《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和《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770032847432责编:张燕萍新华网177003284743211[]{"email":"zhangyanping@huanqiu.com","name":"张燕萍"}
新华社北京2月2日电(记者申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月2日对外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延续现行制度和做法,明确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这一公告明确了一般纳税人购进机动车、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等情形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事项,并明确了关于资产重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有关事项。此外,两部门当日还对外发布两则公告,公布了《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和《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暂行办法》,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