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PgOULfSFkY china.huanqiu.comarticle海南万宁市公安局发布通告 举报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线索最高奖励2万元/e3pmh1nnq/e3pra70uk万宁市公安局关于对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予以奖励的通告 为切实有效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提高人民群众举报涉枪涉爆涉违法犯罪的积极性,保障我市社会面安全稳定,根据《海南省公安机关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市公安局决定对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的人员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标准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5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1000克,雷管10枚,导火索、导爆索2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气枪2支以上,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5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 元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仿真枪10支,管制刀具20把、弩5支以上或者查破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弩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涉爆涉枪重大案件或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窝点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以下奖励: 1.查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2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 2.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50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 3.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窝点的,视情给予50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 二、举报途径 群众可直接到万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治安大队、刑侦大队、辖区派出所举报或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 万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举报电话:110或62192110、62223315。 万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举报电话:62223313。 万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举报电话:62222584。 举报邮寄地址: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或治安管理大队,邮政编码:571500,电子邮箱:wngaJ35050163.com。 三、有关事项 凡提供相关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按本通告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和窝藏、包庇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分子或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由万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万宁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24日 来源:平安万宁 1766625001145责编:张燕萍万宁发布176662500114511[]{"email":"zhangyanping@huanqiu.com","name":"张燕萍"}
万宁市公安局关于对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予以奖励的通告 为切实有效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提高人民群众举报涉枪涉爆涉违法犯罪的积极性,保障我市社会面安全稳定,根据《海南省公安机关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市公安局决定对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的人员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标准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5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1000克,雷管10枚,导火索、导爆索20米或者手榴弹、地雷1枚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至5000元的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案件,收缴军用枪、猎枪、小口径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气枪2支以上,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5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 元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仿真枪10支,管制刀具20把、弩5支以上或者查破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弩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涉爆涉枪重大案件或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窝点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以下奖励: 1.查破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等重大案件的、视情给予2000元至10000元的奖励。 2.破获持枪伤害、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以及爆炸等重大犯罪案件的,视情给予50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 3.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窝点的,视情给予50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 二、举报途径 群众可直接到万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治安大队、刑侦大队、辖区派出所举报或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 万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举报电话:110或62192110、62223315。 万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举报电话:62223313。 万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举报电话:62222584。 举报邮寄地址: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或治安管理大队,邮政编码:571500,电子邮箱:wngaJ35050163.com。 三、有关事项 凡提供相关线索并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按本通告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和窝藏、包庇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分子或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由万宁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万宁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24日 来源:平安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