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PKCqDNjnAF china.huanqiu.comarticle由5日延到20日!又一省宣布延长婚假,好政策还得落实好/e3pmh1nnq/e7tl4e309婚假作为人生重要时刻的一段休憩时光,其时间延长备受关注。01四川官宣:婚假由5日延到20日据“四川人大”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26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婚假。依法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二十日,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五日。延长生育假。符合规定的夫妻,延长女方生育假九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经申请同意还可再延长生育假三十日。延长男方护理假。将男方护理假由二十日延长至三十日,方便男方照护妻儿,共担责任。完善婚育假期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享受十个工作日育儿假。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完善婚育假期落实保障机制。用人单位不落实规定假期的,有关机关责令改正。02全国已有30个省份延长婚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30省份明确延长婚假。其中,山西、甘肃最长,可享受30天婚假。1、山西省 30天《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2、甘肃省 30天《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三十日。3、湖北省 15天《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加务实有效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至15天。4、四川省 20天,参加婚检可延长至25天《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延长婚假假期。根据四川实际,并参考其他省份做法,由5天延长至20天,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5天婚假。5、山东省 15天,参加婚检可延长至18天《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婚假由3天增加至15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3天,婚假最长达到18天。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3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公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护理假二十天。7、河南省 21天,参加婚检可延长至28天《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8、江西省 18天《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9、云南省 18天《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10、河北省 18天《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六十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九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婚假、产假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11、内蒙古自治区 18天《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增加产假六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双方各十日育儿假。12、黑龙江省 15天,参加婚检可延长至25天《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三十四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13、吉林省 15天《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子女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14、重庆市 15天《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天。15、福建省 15天《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婚假、产假、照顾假、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16、青海省 15天《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奖励女方生育假九十日;给予男方看护假十五日。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17、浙江省 13天《浙江省婚假规定》第三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三天。18、安徽省 13天《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婚假期间,其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19、江苏省 13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20、贵州省 13天《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21、海南省 13天《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日。22、宁夏回族自治区 10天,参加婚检可延长至13天《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福利待遇:享受十天婚假,参加婚检的,增加三天婚假。23、北京市 10天《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日。24、上海市 10天《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 (婚假、生育假、配偶陪产假)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增加的婚假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享受婚假同等待遇。25、天津市 10天《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日。26、辽宁省 10天《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男方享有护理假二十日。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日的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27、西藏自治区 10天《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包括合同工)实行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给予延长产假优待;干部、职工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一周,一方晚婚一方享受。28、陕西省 法定3天,参与婚检可延长至13天《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29、湖南省 鼓励用人单位将婚假延长至20天《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条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将职工的婚假延长至20天。03提高适婚人群的结婚热情婚假延长、结婚登记便利化水平提升,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适婚人群的结婚热情。民政部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结婚登记数量为515.2万对,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0.5万对。同时,为使婚假延长的消费潜力充分释放,聚焦“婚恋经济”和新婚人群,多地出台举措鼓励消费。浙江杭州、宁波、绍兴等多地向新婚夫妇发放了结婚消费券。10月27日,浙江省宁波市民政部门宣布,为在宁波登记结婚的新人发放结婚消费券,每对新人可获得1000元的大礼。该活动针对2025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在宁波登记结婚的新人展开。在此期间,每对新人可领取8张结婚消费券,每张券可在消费满500元时抵扣125元,总计可享受1000元的优惠。需要注意的是,有新人表示,虽然通过政策延长了婚假,但这些假期实际上修不满。有在国庆节假期完婚的新人表示,“考虑到气候、宾客空闲时间等原因,北方地区婚礼日期多选在9—10月,公司的年轻同事也多倾向于此时休婚假。这就产生了‘集中休假’问题,实际上很难休满。”由于婚庆旺季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短期紧张、经营成本上升,部分劳动者婚假存在“不敢休”“不能休”“排队休”的困境,而这又会导致婚假天数不足,只能选择平时碎片化时间沟通婚礼细节、拍摄婚纱照、购置婚庆相关用品,实际消费体验会打折扣。04婚假虽好却休不满,怎么破?近年来,为鼓励适龄婚育,不少地方对婚假政策进行了调整,婚假天数从过去的3天延长至10~30天不等。还有一些省份明确,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可以再增加一定天数的婚假。这些调整有一定的现实考量:一方面,如今,不少年轻人在异乡就业创业,新郎新娘很有可能来自不同地方,仅仅3天的婚假难以满足双方回到老家筹备婚礼、探亲等实际需求;另一方面,充裕的假期一定程度上能提升新人的幸福感与获得感,既能为新家庭的幸福生活开个好头,也有助于拉动婚庆、旅游、家居等市场消费。不过,在婚假落实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了职工“有假不能休”“有假不敢休”的现象。有职工表示,“结婚一般就是给放一周的假,再长的话领导一般不批”,还有职工反映“休婚假要排队”“申请婚假会被扣工资”等。这意味着,婚假延长政策在落地层面还存在一些现实梗阻。客观而言,延长婚假的确会增加用人单位的成本。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员工的婚假从原来的3天延长至10~30天,很有可能意味着工作安排要作出调整或需要招聘临时人员。而且,一些地方对延长婚假的规定尚处于“鼓励”层面,这就让企业有了较大的自主权,进而导致员工很难“休满”婚假。要让婚假延长政策真正落地,还需多方协同发力。比如,探索建立更加合理的休假成本分摊机制,为企业“减负”——有专家建议,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用人单位分担部分假期成本,提高其积极性;可以考虑赋予婚假安排更多的灵活性——引导企业与员工协商,采取提前申请、分段休假等方式,灵活安排婚假,从而减少对企业正常工作秩序和经营活动的影响;制定更细化的实施细则,避免企业“自主权”过大,等等。企业应该意识到,积极落实婚假延长,给职工的“人生大事”以充分的时间与尊重,是一种以人为本和投资于人,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认同感,有助于构建更和谐的劳动关系。长远看,这种善意的安排也是企业提升美誉度、知名度,塑造社会形象的一种“投资”。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延长婚假其实是近年来各地积极推动适龄婚育、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一环,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相关休假制度也在持续完善中。以落实婚假延长政策这一“小切口”为突破口,让“婚假红包”真正落入职工“口袋”,有助于婚育政策的优化升级。在结婚这一“起点”上给劳动者的权益“加码”,有利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步伐。来源|央视网综合央视新闻、中工网、潇湘晨报1764314963737责编:赵钰阳央视网176431496373711[]{"email":"zhaoyuyang@huanqiu.com","name":"赵钰阳"}
婚假作为人生重要时刻的一段休憩时光,其时间延长备受关注。01四川官宣:婚假由5日延到20日据“四川人大”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26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婚假。依法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二十日,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五日。延长生育假。符合规定的夫妻,延长女方生育假九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经申请同意还可再延长生育假三十日。延长男方护理假。将男方护理假由二十日延长至三十日,方便男方照护妻儿,共担责任。完善婚育假期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享受十个工作日育儿假。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完善婚育假期落实保障机制。用人单位不落实规定假期的,有关机关责令改正。02全国已有30个省份延长婚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30省份明确延长婚假。其中,山西、甘肃最长,可享受30天婚假。1、山西省 30天《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2、甘肃省 30天《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三十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三十日。3、湖北省 15天《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加务实有效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至15天。4、四川省 20天,参加婚检可延长至25天《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延长婚假假期。根据四川实际,并参考其他省份做法,由5天延长至20天,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5天婚假。5、山东省 15天,参加婚检可延长至18天《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婚假由3天增加至15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3天,婚假最长达到18天。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3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 公民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护理假二十天。7、河南省 21天,参加婚检可延长至28天《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8、江西省 18天《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9、云南省 18天《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10、河北省 18天《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六十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九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婚假、产假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11、内蒙古自治区 18天《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增加产假六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双方各十日育儿假。12、黑龙江省 15天,参加婚检可延长至25天《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三十四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假期工资照发。13、吉林省 15天《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子女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14、重庆市 15天《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天。15、福建省 15天《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婚假、产假、照顾假、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升。16、青海省 15天《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奖励女方生育假九十日;给予男方看护假十五日。公民接受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17、浙江省 13天《浙江省婚假规定》第三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三天。18、安徽省 13天《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婚假期间,其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19、江苏省 13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20、贵州省 13天《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在享受以上规定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21、海南省 13天《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日。22、宁夏回族自治区 10天,参加婚检可延长至13天《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生育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福利待遇:享受十天婚假,参加婚检的,增加三天婚假。23、北京市 10天《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日。24、上海市 10天《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 (婚假、生育假、配偶陪产假)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增加的婚假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享受婚假同等待遇。25、天津市 10天《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日。26、辽宁省 10天《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男方享有护理假二十日。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日的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27、西藏自治区 10天《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包括合同工)实行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给予延长产假优待;干部、职工实行晚婚者增加婚假一周,一方晚婚一方享受。28、陕西省 法定3天,参与婚检可延长至13天《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五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29、湖南省 鼓励用人单位将婚假延长至20天《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条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将职工的婚假延长至20天。03提高适婚人群的结婚热情婚假延长、结婚登记便利化水平提升,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适婚人群的结婚热情。民政部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结婚登记数量为515.2万对,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0.5万对。同时,为使婚假延长的消费潜力充分释放,聚焦“婚恋经济”和新婚人群,多地出台举措鼓励消费。浙江杭州、宁波、绍兴等多地向新婚夫妇发放了结婚消费券。10月27日,浙江省宁波市民政部门宣布,为在宁波登记结婚的新人发放结婚消费券,每对新人可获得1000元的大礼。该活动针对2025年10月28日至12月31日在宁波登记结婚的新人展开。在此期间,每对新人可领取8张结婚消费券,每张券可在消费满500元时抵扣125元,总计可享受1000元的优惠。需要注意的是,有新人表示,虽然通过政策延长了婚假,但这些假期实际上修不满。有在国庆节假期完婚的新人表示,“考虑到气候、宾客空闲时间等原因,北方地区婚礼日期多选在9—10月,公司的年轻同事也多倾向于此时休婚假。这就产生了‘集中休假’问题,实际上很难休满。”由于婚庆旺季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短期紧张、经营成本上升,部分劳动者婚假存在“不敢休”“不能休”“排队休”的困境,而这又会导致婚假天数不足,只能选择平时碎片化时间沟通婚礼细节、拍摄婚纱照、购置婚庆相关用品,实际消费体验会打折扣。04婚假虽好却休不满,怎么破?近年来,为鼓励适龄婚育,不少地方对婚假政策进行了调整,婚假天数从过去的3天延长至10~30天不等。还有一些省份明确,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可以再增加一定天数的婚假。这些调整有一定的现实考量:一方面,如今,不少年轻人在异乡就业创业,新郎新娘很有可能来自不同地方,仅仅3天的婚假难以满足双方回到老家筹备婚礼、探亲等实际需求;另一方面,充裕的假期一定程度上能提升新人的幸福感与获得感,既能为新家庭的幸福生活开个好头,也有助于拉动婚庆、旅游、家居等市场消费。不过,在婚假落实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了职工“有假不能休”“有假不敢休”的现象。有职工表示,“结婚一般就是给放一周的假,再长的话领导一般不批”,还有职工反映“休婚假要排队”“申请婚假会被扣工资”等。这意味着,婚假延长政策在落地层面还存在一些现实梗阻。客观而言,延长婚假的确会增加用人单位的成本。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员工的婚假从原来的3天延长至10~30天,很有可能意味着工作安排要作出调整或需要招聘临时人员。而且,一些地方对延长婚假的规定尚处于“鼓励”层面,这就让企业有了较大的自主权,进而导致员工很难“休满”婚假。要让婚假延长政策真正落地,还需多方协同发力。比如,探索建立更加合理的休假成本分摊机制,为企业“减负”——有专家建议,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用人单位分担部分假期成本,提高其积极性;可以考虑赋予婚假安排更多的灵活性——引导企业与员工协商,采取提前申请、分段休假等方式,灵活安排婚假,从而减少对企业正常工作秩序和经营活动的影响;制定更细化的实施细则,避免企业“自主权”过大,等等。企业应该意识到,积极落实婚假延长,给职工的“人生大事”以充分的时间与尊重,是一种以人为本和投资于人,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认同感,有助于构建更和谐的劳动关系。长远看,这种善意的安排也是企业提升美誉度、知名度,塑造社会形象的一种“投资”。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延长婚假其实是近年来各地积极推动适龄婚育、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一环,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相关休假制度也在持续完善中。以落实婚假延长政策这一“小切口”为突破口,让“婚假红包”真正落入职工“口袋”,有助于婚育政策的优化升级。在结婚这一“起点”上给劳动者的权益“加码”,有利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步伐。来源|央视网综合央视新闻、中工网、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