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PKAX3Oh0cZ china.huanqiu.comarticle任性探险被“双惩”,“谁违规、谁埋单”没毛病/e3pmh1nnq/e7tl4e309“驴友”违规前往未开发区域探险被困,救援成本谁来埋单?对擅闯者要不要处罚? 对于这一问题,如今似乎有了参考答案——据央广网报道,近日,庐山“9·27”驴友野游救援事件的处理有了最新进展:10名违规进入未开放区域的“驴友”被追偿7.4万元救援费用,活动组织者被行政拘留10日。 这是江西省首次对违法违规探险活动实行“双惩”——“既罚人又追钱”,开创了先例,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 “罚得好,就该这样重惩”“谁违规,谁买单”“建议全国推广”……网友们一片叫好的背后,是对违规野游频繁浪费公救援资源行为的深恶痛绝。 营救“驴友”,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上演。今年以来,已发生多起针对“驴友”的救援:两位“驴友”在北京怀柔爬野长城被困,救援人员深夜寻找助其脱困;河南信阳4名驴友在未开发区域爬山迷路,当地消防连夜上山救援……野游意外频发,却仍阻挡不了违规探险者对“自由”的向往,而寻求了刺激、小众后,有人将漠视规则产生的成本转嫁给景区乃至社会,觉得公共救援资源“可以无偿使用”。 由于“驴友”遇险地段多为未开发区域,救援难度大,相关部门往往需要调动大量人力、物力进行营救,且救援过程充满危险和曲折,甚至曾经有救援人员付出生命代价。在此次庐山“驴友”救援过程中,当地政府调集多方救援力量共200余人,调用专业照明、吊装设备和无人机等装备参与营救,初步估算救援费用近50万元。 我们说生命至上,但“别人的命也是命”,宝贵的救援资源不该被肆意透支,个人冒险行为更不能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个人犯错、社会埋单”的行为,导致有限的应急救援力量被占用也有失社会公平。 而“双惩”案例的落地,为治理违规探险活动、建立追偿机制提供了具有借鉴意义的治理样本。追责师出有名,有法可依,依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组织他人进行危险活动危及人身安全的,可处以拘留处罚。 此次通过对违法违规者追责的实践落实,界定了公共救援资源的合理使用边界,也划清了“探险”与“冒险’的边界,为户外探险活动划定了法律红线。 有人担心,若费用追偿过于严格,是否会让人不敢求救,从而酿成更大的悲剧?当然,“双惩”案例只是迈出了户外探险治理的关键一步,能否“全国推广”也需谨慎考量。针对违规探险的实践问题,还应构建更为明确的立法方案,行为界定精准化、费用核算透明化、责任划分差异化等方面,仍需在户外探险治理实践中不断优化,走向更精细、更科学的方向。 处罚并非目的,更像是一面镜子,照见了户外探险治理的痛点。 比起事后追责,推动户外探险活动从野蛮生长走向理性规范,让敬畏自然、遵守规则成为一种共识,无疑更为重要。探险的自由从不意味着无拘无束,相反,它必须建立在对生命的敬畏、对规则的遵守、对公共利益的守护之上。而“谁违规,谁买单”,不是限制探险的脚步,而是让每一次出发都更安全、更有意义。 正可谓“自由诚可贵,风险价更高,若为生命故,安全不可抛”。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1764311086254责编:任鑫恚工人日报176431108625411[]{"email":"renxinhui@huanqiu.com","name":"任鑫恚"}
“驴友”违规前往未开发区域探险被困,救援成本谁来埋单?对擅闯者要不要处罚? 对于这一问题,如今似乎有了参考答案——据央广网报道,近日,庐山“9·27”驴友野游救援事件的处理有了最新进展:10名违规进入未开放区域的“驴友”被追偿7.4万元救援费用,活动组织者被行政拘留10日。 这是江西省首次对违法违规探险活动实行“双惩”——“既罚人又追钱”,开创了先例,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 “罚得好,就该这样重惩”“谁违规,谁买单”“建议全国推广”……网友们一片叫好的背后,是对违规野游频繁浪费公救援资源行为的深恶痛绝。 营救“驴友”,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上演。今年以来,已发生多起针对“驴友”的救援:两位“驴友”在北京怀柔爬野长城被困,救援人员深夜寻找助其脱困;河南信阳4名驴友在未开发区域爬山迷路,当地消防连夜上山救援……野游意外频发,却仍阻挡不了违规探险者对“自由”的向往,而寻求了刺激、小众后,有人将漠视规则产生的成本转嫁给景区乃至社会,觉得公共救援资源“可以无偿使用”。 由于“驴友”遇险地段多为未开发区域,救援难度大,相关部门往往需要调动大量人力、物力进行营救,且救援过程充满危险和曲折,甚至曾经有救援人员付出生命代价。在此次庐山“驴友”救援过程中,当地政府调集多方救援力量共200余人,调用专业照明、吊装设备和无人机等装备参与营救,初步估算救援费用近50万元。 我们说生命至上,但“别人的命也是命”,宝贵的救援资源不该被肆意透支,个人冒险行为更不能凌驾于公共安全之上。“个人犯错、社会埋单”的行为,导致有限的应急救援力量被占用也有失社会公平。 而“双惩”案例的落地,为治理违规探险活动、建立追偿机制提供了具有借鉴意义的治理样本。追责师出有名,有法可依,依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组织他人进行危险活动危及人身安全的,可处以拘留处罚。 此次通过对违法违规者追责的实践落实,界定了公共救援资源的合理使用边界,也划清了“探险”与“冒险’的边界,为户外探险活动划定了法律红线。 有人担心,若费用追偿过于严格,是否会让人不敢求救,从而酿成更大的悲剧?当然,“双惩”案例只是迈出了户外探险治理的关键一步,能否“全国推广”也需谨慎考量。针对违规探险的实践问题,还应构建更为明确的立法方案,行为界定精准化、费用核算透明化、责任划分差异化等方面,仍需在户外探险治理实践中不断优化,走向更精细、更科学的方向。 处罚并非目的,更像是一面镜子,照见了户外探险治理的痛点。 比起事后追责,推动户外探险活动从野蛮生长走向理性规范,让敬畏自然、遵守规则成为一种共识,无疑更为重要。探险的自由从不意味着无拘无束,相反,它必须建立在对生命的敬畏、对规则的遵守、对公共利益的守护之上。而“谁违规,谁买单”,不是限制探险的脚步,而是让每一次出发都更安全、更有意义。 正可谓“自由诚可贵,风险价更高,若为生命故,安全不可抛”。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