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NeClwrYxVQ society.huanqiu.comarticle男子邀约朋友游泳意外溺亡,家属索赔140万!/e3pmh19vt/e3ps21dgq炎炎夏日 不少人选择游泳消暑 有些人甚至前往 江河湖泊、水库等地野泳 案情回顾 2024年7月,苗某邀约被告杨某、龚某前往某水库游泳。 苗某在未“热身”且未佩戴泳具的情况下,率先独自下水游向水库中央。不久,苗某发出求救信号。听到呼救,杨某立即戴上游泳圈下水救援,龚某则向现场其他人求助,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然而,救助未能成功,苗某不幸溺水身亡。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苗某邀约他人前往案涉水库游泳,其作为成年人,具有对事物的基本判断力和自身保护能力,应当知道水库并非专业游泳场所,具有较高的危险性,但其无视水库边的安全警示标志,在未穿戴泳具或救生设备的情况下甘冒风险,独自下水游泳,置自身于危险境地,主观上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同行人员接到求救信号后,采取了积极的救助措施,虽未能救助成功,但并无明显过错。 苗某不幸溺水身亡属于意外事故,其家属要求被告杨某、龚某承担赔偿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故法院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40余万的诉讼请求,同时对被告自愿支付3万元补助款予以确认。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目前案件已生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官提醒暑期是溺水事故多发期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特别是未成年人 切勿随意在野外游泳 以免发生意外 来源:综合定南县法院1753487129899责编:李莹莹江西法院175348712989911[]{"email":"liyingying@huanqiu.com","name":"李莹莹"}
炎炎夏日 不少人选择游泳消暑 有些人甚至前往 江河湖泊、水库等地野泳 案情回顾 2024年7月,苗某邀约被告杨某、龚某前往某水库游泳。 苗某在未“热身”且未佩戴泳具的情况下,率先独自下水游向水库中央。不久,苗某发出求救信号。听到呼救,杨某立即戴上游泳圈下水救援,龚某则向现场其他人求助,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然而,救助未能成功,苗某不幸溺水身亡。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苗某邀约他人前往案涉水库游泳,其作为成年人,具有对事物的基本判断力和自身保护能力,应当知道水库并非专业游泳场所,具有较高的危险性,但其无视水库边的安全警示标志,在未穿戴泳具或救生设备的情况下甘冒风险,独自下水游泳,置自身于危险境地,主观上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同行人员接到求救信号后,采取了积极的救助措施,虽未能救助成功,但并无明显过错。 苗某不幸溺水身亡属于意外事故,其家属要求被告杨某、龚某承担赔偿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故法院驳回原告要求被告赔偿140余万的诉讼请求,同时对被告自愿支付3万元补助款予以确认。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目前案件已生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官提醒暑期是溺水事故多发期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特别是未成年人 切勿随意在野外游泳 以免发生意外 来源:综合定南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