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MM5j5XZdSx society.huanqiu.comarticle勿当洗钱“工具人”!吉安警方抓获3名取现“跑分”男子/e3pmh19vt/e3ps21dgq如果有人 给你几百或几千元 租用你的银行卡、电话卡 或让你帮忙“取个钱” 你会答应吗? 以为是“发财的门路” 殊不知只要答应 那你面临的就是“牢狱之灾” 0 1 案例一 近日,新干县市民刘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被诱导下载某炒股APP,期间以买港股需要美元支付为由,多次线下取现交给对方操作,直至无法提现才发觉被骗。4月7日,新干县公安局民警通过蹲守抓获前来取现人员杨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男,23岁,贵州省修文县人。其按上线指使先后三次来到江西,从受害人刘某处取现数十万元。 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2 案例二 近日,新干县公安局民警在侦办一起跑分洗钱案期间,发现涉案嫌疑人邓某踪迹。4月8日,在警方多部门通力协作下,抓获涉嫌帮信罪犯罪嫌疑人邓某。 经查,邓某在广东佛山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他人并配合“跑分”操作,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经审讯,邓某对出借银行卡给他人并帮助实施“跑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邓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3 案例三 近日,新干县公安局接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线索,发现江苏苏州籍人士顾某涉嫌帮助犯罪团伙将涉诈资金非法取现。经研判侦查,民警于4月8日在当地警方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顾某抓获。 经查,顾某的银行卡关联到一起涉案20万元的电诈案。 目前,顾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跑分? 特指电信网络诈骗中的一个术语,指的是利用自己的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等合法的第三方支付渠道,为他人代收款、走流水、过账,再转款到指定账户,从而将电信网络诈骗或网络赌博的赃款分流洗白,从中赚取佣金的犯罪行为。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什么是“两卡”违法犯罪? “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两卡”违法犯罪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手机卡包括日常使用的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基础电信运营商电话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使用率很高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警方温馨提醒 不贪小利 莫存侥幸 无论是“跑分”还是“帮信” 或是“取现” 违法的事不能沾! 供 稿:新干县公安局吴晓晖 1745146283786责编:张燕萍吉安公安174514628378611[]{"email":"zhangyanping@huanqiu.com","name":"张燕萍"}
如果有人 给你几百或几千元 租用你的银行卡、电话卡 或让你帮忙“取个钱” 你会答应吗? 以为是“发财的门路” 殊不知只要答应 那你面临的就是“牢狱之灾” 0 1 案例一 近日,新干县市民刘某报案称,其在网上被诱导下载某炒股APP,期间以买港股需要美元支付为由,多次线下取现交给对方操作,直至无法提现才发觉被骗。4月7日,新干县公安局民警通过蹲守抓获前来取现人员杨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男,23岁,贵州省修文县人。其按上线指使先后三次来到江西,从受害人刘某处取现数十万元。 目前,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2 案例二 近日,新干县公安局民警在侦办一起跑分洗钱案期间,发现涉案嫌疑人邓某踪迹。4月8日,在警方多部门通力协作下,抓获涉嫌帮信罪犯罪嫌疑人邓某。 经查,邓某在广东佛山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他人并配合“跑分”操作,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经审讯,邓某对出借银行卡给他人并帮助实施“跑分”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邓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3 案例三 近日,新干县公安局接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线索,发现江苏苏州籍人士顾某涉嫌帮助犯罪团伙将涉诈资金非法取现。经研判侦查,民警于4月8日在当地警方协助下,将犯罪嫌疑人顾某抓获。 经查,顾某的银行卡关联到一起涉案20万元的电诈案。 目前,顾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什么是跑分? 特指电信网络诈骗中的一个术语,指的是利用自己的银行卡或微信、支付宝等合法的第三方支付渠道,为他人代收款、走流水、过账,再转款到指定账户,从而将电信网络诈骗或网络赌博的赃款分流洗白,从中赚取佣金的犯罪行为。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什么是“两卡”违法犯罪? “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两卡”违法犯罪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手机卡包括日常使用的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基础电信运营商电话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使用率很高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 警方温馨提醒 不贪小利 莫存侥幸 无论是“跑分”还是“帮信” 或是“取现” 违法的事不能沾! 供 稿:新干县公安局吴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