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EMWzRU6vDb china.huanqiu.comarticle今天22点起,西安这里禁止通行!最新通知!/e3pmh1nnq/e3pra70uk今天22时起 这段高速交通管制 记者从陕西交控集团获悉 为进一步加快 包茂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 建设步伐 保证行车安全 决定对包茂高速安康方向 曲江立交至王莽互通立交段 实施交通管制 ↓↓↓ 施工时间及封闭路段: 2023年9月1日22时起,至2023年9月4日6时止, 包茂高速安康方向曲江立交至王莽互通立交段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其间曲江收费站进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主线封闭,西安绕城外环进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匝道封闭,包茂高速韦曲收费站关闭,前往安康方向车辆须提前择路绕行。 施工期间 车辆绕行路线如下 ↓↓↓ (一)自曲江收费站(或西安绕城高速)前往包茂高速安康方向车辆: 1.由绕城高速田王立交、香王立交绕行沪陕高速、福银高速,经西安外环高速南段至王莽互通立交驶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 2.由西安南三环经雁翔路、雁引路至王莽收费站驶入西安外环高速,由王莽互通立交驶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或经雁翔路、雁引路至关中环线,从太乙宫收费站驶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 3.由西安南三环经长安大道至长安南收费站驶入西安外环高速,由王莽互通立交驶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或经长安大道至关中环线,从太乙宫收费站驶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 (二)自韦曲收费站前往包茂高速安康方向车辆: 1.由东长安街经雁引路至王莽收费站驶入西安外环高速,由王莽互通立交驶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或经雁引路至关中环线,从太乙宫收费站驶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 2.由东长安街经南长安街、樊川路至太乙宫收费站驶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 事关电动汽车充电电价 陕西重要通知 8月31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健全分时电价机制,自今年10月1日起,居民电动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日间高峰时段每千瓦时提高0.05元,夜间低谷时段每千瓦时降低0.2元。 根据通知,执行居民电动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健全分时电价机制,更好引导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低谷时段充电。 一、实施范围 在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用电。 二、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7: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 三、电价标准 以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标准为基础,高峰时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5元,低谷时段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2元。 陕西电网(不含榆林地区)高峰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609元、低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3109元; 陕西电网(榆林地区)高峰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473元、低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2973元。 四、有关要求 (一)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用电原则上应单独立户分表计量。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能表由电网企业免费安装更换。 (二)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电网企业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和效果跟踪,确保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平稳实施。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执行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来源:西安发布、陕西省发改委、华商网 1693552178980责编:赵钰阳陕西都市快报169355217898011[]{"email":"zhaoyuyang@huanqiu.com","name":"赵钰阳"}
今天22时起 这段高速交通管制 记者从陕西交控集团获悉 为进一步加快 包茂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 建设步伐 保证行车安全 决定对包茂高速安康方向 曲江立交至王莽互通立交段 实施交通管制 ↓↓↓ 施工时间及封闭路段: 2023年9月1日22时起,至2023年9月4日6时止, 包茂高速安康方向曲江立交至王莽互通立交段禁止所有车辆通行。 其间曲江收费站进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主线封闭,西安绕城外环进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匝道封闭,包茂高速韦曲收费站关闭,前往安康方向车辆须提前择路绕行。 施工期间 车辆绕行路线如下 ↓↓↓ (一)自曲江收费站(或西安绕城高速)前往包茂高速安康方向车辆: 1.由绕城高速田王立交、香王立交绕行沪陕高速、福银高速,经西安外环高速南段至王莽互通立交驶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 2.由西安南三环经雁翔路、雁引路至王莽收费站驶入西安外环高速,由王莽互通立交驶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或经雁翔路、雁引路至关中环线,从太乙宫收费站驶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 3.由西安南三环经长安大道至长安南收费站驶入西安外环高速,由王莽互通立交驶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或经长安大道至关中环线,从太乙宫收费站驶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 (二)自韦曲收费站前往包茂高速安康方向车辆: 1.由东长安街经雁引路至王莽收费站驶入西安外环高速,由王莽互通立交驶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或经雁引路至关中环线,从太乙宫收费站驶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 2.由东长安街经南长安街、樊川路至太乙宫收费站驶入包茂高速安康方向。 事关电动汽车充电电价 陕西重要通知 8月31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健全分时电价机制,自今年10月1日起,居民电动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日间高峰时段每千瓦时提高0.05元,夜间低谷时段每千瓦时降低0.2元。 根据通知,执行居民电动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健全分时电价机制,更好引导电动汽车在电力系统低谷时段充电。 一、实施范围 在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用电。 二、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7: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 三、电价标准 以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标准为基础,高峰时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5元,低谷时段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2元。 陕西电网(不含榆林地区)高峰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609元、低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3109元; 陕西电网(榆林地区)高峰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473元、低谷时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2973元。 四、有关要求 (一)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用电原则上应单独立户分表计量。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能表由电网企业免费安装更换。 (二)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电网企业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和效果跟踪,确保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平稳实施。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执行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来源:西安发布、陕西省发改委、华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