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ywT0onA3H china.huanqiu.comarticle严厉打击!河北市场监管最新部署!/e3pmh1nnq/e7tl4e309微信推送模式改版了,点击上方 “河北市场监管” → 点击右上角“... ” → 点选“设为星标 ★”,以后就能更方便地找到我们啦!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作出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强化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医疗卫生用品、婴幼儿用品和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等违法行为。 什么是再加工纤维? 再加工纤维,是指利用纤维、纤维制品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废旧纤维制品生产的纤维。 再加工纤维的安全合理利用是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有效途径,其安全合理利用范围主要包括:以再加工纤维为原料制作的非生活用包装物、农业大棚保温被、工程中路基保温布等。 再加工纤维也是宝,但不能随便用。加强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督,对规范再加工纤维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再加工纤维安全利用、节约资源、减污降碳具有重要意义。《河北省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脱脂纱布和脱脂棉等医疗卫生用品、婴幼儿用品和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如违反规定,使用再加工纤维制作棉被、棉服等生活用品,则是老百姓痛恨的“黑心棉”。 为推进《河北省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有效保障百姓身体健康,河北市场监管部署展开行动: 01 深入开展排查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再加工纤维生产、销售、经营性使用等市场主体数量及相关信息的排查工作,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台账,动态掌控底数,并将排查情况录入“河北省消费品监管平台”。 02 压实主体责任 组织市场主体自查,督促其认真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按照《河北省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督促再加工纤维生产者及相关市场主体进一步增强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加强原料采购、标准执行、标识标注、质量检验、登记追溯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严把生产、销售产品的质量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03 严格监督检查 针对再加工纤维生产、销售市场主体,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禁止采购来源不明原料或者医用纤维性废弃物等五类明令禁用原料的违法行为;产品包装上的标识标注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存在对再加工纤维及其原料进行脱色漂白的违法行为;是否保存再加工纤维销售和流向记录。针对再加工纤维产品质量,依据相关标准开展监督抽查,做到现场检查与质量抽检相结合,双管齐下。 04 强化问题处置 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再加工纤维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医疗卫生用品、婴幼儿用品和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违法行为。强化疫情防控、应急救灾、学校集团采购等领域问题处置,一旦发现以再加工纤维为原料的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并加强行刑衔接。 05 开展质量帮扶 紧贴再加工纤维及相关企业实际需求,结合“服务企业行”“提质强企”等活动,加强质量培训和普法宣传。组织有关技术专家深入企业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帮助指导其完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改进生产设施、设备及工艺,助推质量管控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再加工纤维的安全合理利用 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 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和问题制品 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 1658821327253责编:刘倩河北市场监管165882132725311[]{"email":"liuqian@huanqiu.com","name":"刘倩"}
微信推送模式改版了,点击上方 “河北市场监管” → 点击右上角“... ” → 点选“设为星标 ★”,以后就能更方便地找到我们啦!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作出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强化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严厉打击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医疗卫生用品、婴幼儿用品和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等违法行为。 什么是再加工纤维? 再加工纤维,是指利用纤维、纤维制品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废旧纤维制品生产的纤维。 再加工纤维的安全合理利用是废旧纺织品循环利用的有效途径,其安全合理利用范围主要包括:以再加工纤维为原料制作的非生活用包装物、农业大棚保温被、工程中路基保温布等。 再加工纤维也是宝,但不能随便用。加强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督,对规范再加工纤维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再加工纤维安全利用、节约资源、减污降碳具有重要意义。《河北省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脱脂纱布和脱脂棉等医疗卫生用品、婴幼儿用品和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如违反规定,使用再加工纤维制作棉被、棉服等生活用品,则是老百姓痛恨的“黑心棉”。 为推进《河北省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有效保障百姓身体健康,河北市场监管部署展开行动: 01 深入开展排查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再加工纤维生产、销售、经营性使用等市场主体数量及相关信息的排查工作,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台账,动态掌控底数,并将排查情况录入“河北省消费品监管平台”。 02 压实主体责任 组织市场主体自查,督促其认真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按照《河北省再加工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督促再加工纤维生产者及相关市场主体进一步增强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加强原料采购、标准执行、标识标注、质量检验、登记追溯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严把生产、销售产品的质量关,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03 严格监督检查 针对再加工纤维生产、销售市场主体,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禁止采购来源不明原料或者医用纤维性废弃物等五类明令禁用原料的违法行为;产品包装上的标识标注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存在对再加工纤维及其原料进行脱色漂白的违法行为;是否保存再加工纤维销售和流向记录。针对再加工纤维产品质量,依据相关标准开展监督抽查,做到现场检查与质量抽检相结合,双管齐下。 04 强化问题处置 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再加工纤维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医疗卫生用品、婴幼儿用品和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的违法行为。强化疫情防控、应急救灾、学校集团采购等领域问题处置,一旦发现以再加工纤维为原料的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依法依规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并加强行刑衔接。 05 开展质量帮扶 紧贴再加工纤维及相关企业实际需求,结合“服务企业行”“提质强企”等活动,加强质量培训和普法宣传。组织有关技术专家深入企业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帮助指导其完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改进生产设施、设备及工艺,助推质量管控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再加工纤维的安全合理利用 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 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和问题制品 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