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rH8HiOQUT china.huanqiu.comarticle福建漳州开发区:全区居民小区(社区)实行闭环管理/e3pmh1nnq/e7tl4e309漳州开发区关于全区居民小区(社区) 实行闭环管理的通告(第41号) 根据漳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为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堵塞防控漏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9月20日起,我区实行社区、小区闭环管理,制发出入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亮证”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出入证 (一)办理范围:全区居民 (二)使用范围:仅限区内 (三)办理方式 1.通过“闽政通”平台八闽健康码、行程轨迹等查验14天内未在疫区生活工作(无居住史、无旅游史、无接触史),体温检测正常的, 一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出入证》(蓝色);二是外地流动人口由所在社区办理《出入证》(黄色);三是其他人员由所在社区办理《出入证》(绿色)。 2. 重点地区来(返)区人员,一是集中医学观察对象,需凭借解除观察证明向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社区申领《出入证》。二是居家医学观察对象需凭借解除观察证明向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社区申领《出入证》(绿色)。三是居家健康监测对象,按照“谁管理、谁审批、谁发证、谁服务”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社区根据要求办理《出入证》(橙色),待监测期满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社区换领《出入证》。 (行业归口具体如下:管委会、有限公司、双管单位及下属单位归口人事劳动局;工业、商贸、外资企业归口经济发展局;文旅企业归口文化与旅游发展局;金融企事业单位归口财政局(国资委);建筑施工、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及燃气企业归口规划建设局;物流快递、运输企业、港务归口交通运输局;学校及医院归口教育卫生局;海关海事、边检归口口岸办。) 二、设置防疫服务点 全区居民小区(社区)实行闭环管理。临时封闭居民小区(社区)外联通道,保留主要出入口,其他所有通道、走廊、店面及可向小区(社区)内通行的房屋后门全部临时封闭,形成闭环。 9月20日起,在各社区(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防疫服务点,落实“测温、验码、亮证” 等措施,把好出入社区(小区)的关口。一是对持有社区《出入证》的人员,体温检测正常的,予以放行。二是未办理社区《出入证》,要分门别类进行管理。高风险入(返)区人员不得进入社区,统一到开发区集中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中风险及其所在城市入(返)区人员按照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落实。 各防疫服务点若发现来(返)区人员出现体温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所属单位的疫情防控专职人员,督促其到开发区第一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三、实行入(返)区人员报备制度 落实“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全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区” , 特殊情况须提前向所在社区居委会和所在单位报备,出区后返区按新入返区人员管理,返区后务必第一时间再向所在社区居委会和所在单位报告,并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落实健康管理。 四、加强个人防护 倡导广大市民加强个人防护,出门务必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到开发区第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拨打120,就医途中严格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有关部门、社区应当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短信、车载广播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政策知识宣传,做到应知尽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漳州开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20日 来源| 漳州开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1632203188423责编:秦璐敏漳州开发区163220318842311[]{"email":"qinlumin@huanqiu.com","name":"秦璐敏"}
漳州开发区关于全区居民小区(社区) 实行闭环管理的通告(第41号) 根据漳州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为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决堵塞防控漏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9月20日起,我区实行社区、小区闭环管理,制发出入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亮证”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出入证 (一)办理范围:全区居民 (二)使用范围:仅限区内 (三)办理方式 1.通过“闽政通”平台八闽健康码、行程轨迹等查验14天内未在疫区生活工作(无居住史、无旅游史、无接触史),体温检测正常的, 一是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出入证》(蓝色);二是外地流动人口由所在社区办理《出入证》(黄色);三是其他人员由所在社区办理《出入证》(绿色)。 2. 重点地区来(返)区人员,一是集中医学观察对象,需凭借解除观察证明向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社区申领《出入证》。二是居家医学观察对象需凭借解除观察证明向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社区申领《出入证》(绿色)。三是居家健康监测对象,按照“谁管理、谁审批、谁发证、谁服务”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社区根据要求办理《出入证》(橙色),待监测期满后,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社区换领《出入证》。 (行业归口具体如下:管委会、有限公司、双管单位及下属单位归口人事劳动局;工业、商贸、外资企业归口经济发展局;文旅企业归口文化与旅游发展局;金融企事业单位归口财政局(国资委);建筑施工、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及燃气企业归口规划建设局;物流快递、运输企业、港务归口交通运输局;学校及医院归口教育卫生局;海关海事、边检归口口岸办。) 二、设置防疫服务点 全区居民小区(社区)实行闭环管理。临时封闭居民小区(社区)外联通道,保留主要出入口,其他所有通道、走廊、店面及可向小区(社区)内通行的房屋后门全部临时封闭,形成闭环。 9月20日起,在各社区(小区)主要出入口设置防疫服务点,落实“测温、验码、亮证” 等措施,把好出入社区(小区)的关口。一是对持有社区《出入证》的人员,体温检测正常的,予以放行。二是未办理社区《出入证》,要分门别类进行管理。高风险入(返)区人员不得进入社区,统一到开发区集中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中风险及其所在城市入(返)区人员按照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落实。 各防疫服务点若发现来(返)区人员出现体温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所属单位的疫情防控专职人员,督促其到开发区第一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三、实行入(返)区人员报备制度 落实“属地、行业、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全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区” , 特殊情况须提前向所在社区居委会和所在单位报备,出区后返区按新入返区人员管理,返区后务必第一时间再向所在社区居委会和所在单位报告,并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配合落实健康管理。 四、加强个人防护 倡导广大市民加强个人防护,出门务必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到开发区第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拨打120,就医途中严格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有关部门、社区应当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短信、车载广播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政策知识宣传,做到应知尽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漳州开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20日 来源| 漳州开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