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9W5IRhTzo china.huanqiu.comarticle国安法首案案犯被判9年!专家:对所谓“公民抗命”等香港激进社运传统的有力批判/e3pmh1nnq/e3pn61c2g【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记者 白云怡 陈青青】据港媒报道,香港高等法院法官30日就首宗国安法案件作出裁定,被告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9年。多名法律专家和政治分析人士30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国安法首案司法过程严谨,量刑公正,向香港社会与国际社会传递积极法治信号,也致力于破解外界对国安法的污名化和借国安法之名义制裁中国的“正当性”。与此同时,该案的裁决结果也是对香港所谓的“公民抗命”“违法达义”等激进社会运动传统的一次具有规范意义的批判。据媒体此前报道,2020年7月1日,即国安法在香港落地的次日,唐英杰在湾仔驾驶电单车,车上插着写有“港独”标语的旗帜,冲越3道警方防线,并导致3名警员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唐英杰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以及危险驾驶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等罪。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兼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30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唐英杰案是国安法首案,案情基本事实争议不大,但整个司法过程非常严谨,注重扎实的证据、精准的法律解释与公正的量刑裁断。香港高院法官判定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成立,判处总体刑期九年,符合国安法的罪刑条文要求,体现了刑罚威慑性与公正性的结合,是经得起考验的第一起国安法判例。 他分析表示,两罪之中,最受关注和具有一定法律争议性的是煽动分裂国家罪。唐英杰驾驶电单车冲撞警员,公开展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政治标语,具有煽动意图和煽动的实际效果,故法官判定罪成并在量刑上突出刑罚的威慑性。“这一司法处置考虑到案发时间的特殊政治敏感性,即7月1日是特区成立的纪念日,也是国安法落地的次日,以‘港独’标语在公共聚集的场合进行展示并以恐怖行为方式吸引公众和媒体关注,具有直接和显著的政治挑衅性和煽动性,是对特区宪制秩序和国安法之法律权威性的否定与蔑视。”田飞龙称,“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是2019年香港“修理风波”中反中乱港分子的主要口号,其危害性与违法性已经过“修例风波”本身的验证,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即包括对类似言行的严厉法律定性和惩治预期,法官正确理解和适用有关条款,具有专业性。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从各方信息可知,法院在裁定时不仅考虑到国安法中的有关条文,也通盘考虑过犯案的时间——国安法刚刚颁布、地点——公众聚集场合、方式——以电单车高速冲击警察防线试图吸引媒体注意等,也综合考虑了被告诸如没有刑事罪行记录、家中经济与亲人情况等,判决是恰当且合理的。“这显示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对国安法的立法背景和原意有更深层次的认识,对后续类似案件的判刑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他表示,此次判刑具有阻吓力,不仅令唐英杰本人难以再犯,也令公众明白无论是在行为或口号层面,分裂国家是严重罪行,不能再随意叫喊、宣传及印发类似“港独”信息。唐英杰一案判决后,一些西方媒体随即暗示,该案的判决背后“有北京的身影”,也有报道继续炒作国安法“导致香港司法独立受损”。香港时评人士邓飞认为,这只是一些媒体的捕风捉影,把它们的既定结论作为客观事实。他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正说明他们无论从法律上、技术上和程序上都找不到对该案判决合理性的“攻击点”。国安法首案的裁决对香港政治与社会将会产生哪些影响?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该案的判决确立了香港国安法的权威、发挥了国安法的威力,为特区政府日后的执法行动打下强固的基础,对反中乱港分子形成震摄,亦反映出香港的司法机关能够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责。而田飞龙则认为,该案审判全程展现了国安法在香港本地司法程序中的严格法治标准和正当程序,向香港社会与国际社会传递积极法治信号,致力于破解对香港国安法的污名化与借国安法之名义制裁中国的“正当性”。他表示,与此同时,唐英杰一案的判决对香港社会具有法治教育意义,尤其是将“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政治标语在司法上认定为具有“港独”性质和具有煽动性,并据此定罪量刑,这对所谓的“公民抗命”“违法达义”等激进社会运动传统一次具有规范意义的有力批判,有助于引导香港社会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和正义观。随着该案成判,国安法下的相关司法判例会逐步呈现,使香港司法成为“一国两制”宪制秩序与香港法治秩序的的守护者。1627647334660责编:杨阳环球时报-环球网162764733466011[]{"email":"yangyang@huanqiu.com","name":"杨阳"}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记者 白云怡 陈青青】据港媒报道,香港高等法院法官30日就首宗国安法案件作出裁定,被告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9年。多名法律专家和政治分析人士30日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国安法首案司法过程严谨,量刑公正,向香港社会与国际社会传递积极法治信号,也致力于破解外界对国安法的污名化和借国安法之名义制裁中国的“正当性”。与此同时,该案的裁决结果也是对香港所谓的“公民抗命”“违法达义”等激进社会运动传统的一次具有规范意义的批判。据媒体此前报道,2020年7月1日,即国安法在香港落地的次日,唐英杰在湾仔驾驶电单车,车上插着写有“港独”标语的旗帜,冲越3道警方防线,并导致3名警员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唐英杰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以及危险驾驶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等罪。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研院兼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30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唐英杰案是国安法首案,案情基本事实争议不大,但整个司法过程非常严谨,注重扎实的证据、精准的法律解释与公正的量刑裁断。香港高院法官判定煽动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成立,判处总体刑期九年,符合国安法的罪刑条文要求,体现了刑罚威慑性与公正性的结合,是经得起考验的第一起国安法判例。 他分析表示,两罪之中,最受关注和具有一定法律争议性的是煽动分裂国家罪。唐英杰驾驶电单车冲撞警员,公开展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政治标语,具有煽动意图和煽动的实际效果,故法官判定罪成并在量刑上突出刑罚的威慑性。“这一司法处置考虑到案发时间的特殊政治敏感性,即7月1日是特区成立的纪念日,也是国安法落地的次日,以‘港独’标语在公共聚集的场合进行展示并以恐怖行为方式吸引公众和媒体关注,具有直接和显著的政治挑衅性和煽动性,是对特区宪制秩序和国安法之法律权威性的否定与蔑视。”田飞龙称,“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是2019年香港“修理风波”中反中乱港分子的主要口号,其危害性与违法性已经过“修例风波”本身的验证,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即包括对类似言行的严厉法律定性和惩治预期,法官正确理解和适用有关条款,具有专业性。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从各方信息可知,法院在裁定时不仅考虑到国安法中的有关条文,也通盘考虑过犯案的时间——国安法刚刚颁布、地点——公众聚集场合、方式——以电单车高速冲击警察防线试图吸引媒体注意等,也综合考虑了被告诸如没有刑事罪行记录、家中经济与亲人情况等,判决是恰当且合理的。“这显示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对国安法的立法背景和原意有更深层次的认识,对后续类似案件的判刑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他表示,此次判刑具有阻吓力,不仅令唐英杰本人难以再犯,也令公众明白无论是在行为或口号层面,分裂国家是严重罪行,不能再随意叫喊、宣传及印发类似“港独”信息。唐英杰一案判决后,一些西方媒体随即暗示,该案的判决背后“有北京的身影”,也有报道继续炒作国安法“导致香港司法独立受损”。香港时评人士邓飞认为,这只是一些媒体的捕风捉影,把它们的既定结论作为客观事实。他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正说明他们无论从法律上、技术上和程序上都找不到对该案判决合理性的“攻击点”。国安法首案的裁决对香港政治与社会将会产生哪些影响?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该案的判决确立了香港国安法的权威、发挥了国安法的威力,为特区政府日后的执法行动打下强固的基础,对反中乱港分子形成震摄,亦反映出香港的司法机关能够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责。而田飞龙则认为,该案审判全程展现了国安法在香港本地司法程序中的严格法治标准和正当程序,向香港社会与国际社会传递积极法治信号,致力于破解对香港国安法的污名化与借国安法之名义制裁中国的“正当性”。他表示,与此同时,唐英杰一案的判决对香港社会具有法治教育意义,尤其是将“光复香港,时代革命”的政治标语在司法上认定为具有“港独”性质和具有煽动性,并据此定罪量刑,这对所谓的“公民抗命”“违法达义”等激进社会运动传统一次具有规范意义的有力批判,有助于引导香港社会形成正确的法治观和正义观。随着该案成判,国安法下的相关司法判例会逐步呈现,使香港司法成为“一国两制”宪制秩序与香港法治秩序的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