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sXQMTIYTs china.huanqiu.comarticle2020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e3pmh1nnq/e3pn60p0i目 录1. 杭州海关在市场采购渠道查获出口侵权药品案2. 厦门海关查获出口侵权卫生用品系列案3. 青岛海关在保税区进出境渠道查获侵权套头衫案4. 上海海关加强行刑衔接查获侵权钛白粉案5. 重庆海关依申请保护摩托车整车专利权案6. 宁波海关积极服务企业维权查获出口侵权膏药贴案7. 南京、郑州、合肥、南昌海关寄递渠道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8. 北京、福州海关针对重点航线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9. 天津、拱北、兰州海关保护国内企业自主创新查发出口侵权货物系列案10. 广州、深圳、黄埔海关打击出口转运侵权货物系列案案例一杭州海关在市场采购渠道查获出口侵权药品案一、案情介绍市场采购小商品出口集装箱大多具有品种杂、货物多等特点,是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布控和查验的重点。2020年7月7日,义乌市某进出口公司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向杭州海关申报出口枕芯、纸盒等一批小商品至伊拉克。经海关关员初步查验,发现该集装箱内有一批使用“Pfizer(图形)”标识的药品包装盒、说明书,凭借丰富的执法经验,查验关员判断不法分子将药品胶囊与包装物分开藏匿的可能性极高,对集装箱底部和后端进行彻底查验。经彻查清点,累计查获使用“Pfizer(图形)”标识的药品胶囊69.02万颗、药品包装盒9.6万个、药品说明书7.14万张。经商标权利人辉瑞产品有限公司确认,该批药品胶囊、包装盒、说明书均为侵权产品。杭州海关迅速立案,扣留上述侵权货物并依法向公安机关通报案件线索,推动义乌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开展跨部门执法协作。二、案件点评(一)该案是海关加强对一线查验关员培训取得成效的体现。近年来,杭州海关针对义乌小商品市场出口货物的特点,加强对一线查验关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及查验技能专项业务培训,取得积极成效。该案中,执法关员从此前海关查获的案例中,归纳分析常见侵权手法,对出口侵权货物进行“手术刀”式精准打击,在发现大量侵权包装物后,保持高度警觉,揭穿不法分子“货包分离”的夹藏手法,在集装箱的前、中、后端底部将分散藏匿的66箱侵权假药全部查获。(二)该案是海关执法中查获侵权药品数量较多、难度较大的典型案例。杭州海关紧密结合关区特点,将食品、药品以及医药产品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该案侵权手法隐蔽,侵权货物数量大,涉案集装箱中共装有31种、近1200箱货物,不法分子将药品胶囊、包装盒、说明书分开包装,夹藏于合法货物中间,海关抽丝剥茧,一举查获侵权药品胶囊、包装盒、说明书总计85.76万件,摧毁了不法分子蒙混过关的企图。 (三)该案是海关“以案说法”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氛围的有益探索。杭州海关是全国海关中第一个在隶属海关设置知识产权科的直属海关,也是最先建立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展示中心的直属海关。该关中心展厅面积540平方米,累计展出各类侵权商品2.3万件,年均接待社会访问7750人次。结合“知识产权与健康”主题,杭州海关在中心内展出该案样品,开展“以案说法”宣传,提升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氛围。案例二厦门海关查获出口侵权卫生用品系列案一、案情介绍2020年8月26日,厦门海关通过对舱单航线数据及报关数据比对分析,发现青岛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申报出口至南美的某一集装箱货物存在侵权嫌疑。经查验,发现该集装箱中货物为卫生巾,共计151万片,货物外包装使用 “alluays”和“alvivays”标识,上述英文字母在字体、大小比例、布局、艺术化造型等方面与宝洁公司在海关总署备案的“always”商标权在整体视觉效果上十分相似。经调查确认,上述货物构成侵权。该案件查发后,厦门海关成立由风控部门、知识产权部门、查验部门联合组成的专项小组,对个人卫生用品开展专项治理,筛查通关数据及案件信息,对航线特点、物流走向、侵权手法进行全面分析,将单一风险线索与同目的地报关单、舱单数据、物流数据进行比对,从货物品名、品牌申报特点、贸易国别、航线等要素提炼建立高风险“影子商标模型”18个,生成布控规则36条。随后2个月内,该关连续查获涉嫌侵权卫生巾、纸尿裤等卫生用品7批次、481万片,价值600万元。二、案件点评(一)该案是海关综合分析和精准布控的成功实践。随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威慑力不断提升,违法分子不断改变侵权手法试图逃避监管,近似商标、货标分离、“标上标”等情况层出不穷。同时,贸易便利化提出的快速通关要求等也需要海关不断提升对侵权嫌疑货物的精准识别能力。在该案中,海关对侵权案件信息、报关数据、舱单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建立高风险“影子商标模型”,明确查验重点,实施精准布控,成功查发侵权系列案,体现了海关不断提升执法能力积极应对侵权新态势所取得的成效。(二)该案是海关聚焦重点商品加强专项打击,维护消费者健康安全的重要成果。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始终坚持将威胁社会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侵权产品作为执法重点予以重拳打击。在该案查办过程中,厦门海关针对关区内产业分布及出口货物的特点,对个人护理用品领域等关系消费者健康安全的侵权货物进行专项布控,查获了系列案件,有效截断侵权货物流入市场。(三)该案是海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近年来,全国海关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部署,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着力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完善法律体系,强化打击力度,加强对外国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该案中,海关秉承“同保护”理念,对跨国公司的知名品牌实施保护,有效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在华投资信心。案例三青岛海关在保税区进出境渠道查获侵权套头衫案一、案情介绍2020年4月,青岛海关在对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1票套头衫进行查验时,查验关员依托“单兵系统”和“商标识别”APP核对货物的商标信息,发现该批货物使用“Champion”标识,存在侵权嫌疑。后经权利人确认,该票套头衫系“保税区一日游”侵权货物,共计9118件,价值31.91万元。因该案涉案金额大涉嫌犯罪,青岛海关立刻将案件线索通报公安机关,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并配合公安机关及时固定证据。公安机关据此一举破获包括该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货物系列案件,捣毁售假窝点5个,实现了“打团伙、端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人,查获包括“Champion”在内的假冒国际知名品牌服饰30余万件,涉案金额近2亿元。二、案件点评(一)该案是海关关注新型侵权手段、积极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案例。该案是青岛海关首次查发不法分子利用保税区出口复进口方式实施侵权行为的案件。该案中,犯罪团伙伪造外国公司授权,企图通过该种方式获得货物出口和进口的全套手续,国产货摇身一变成为进口货,再在国内大肆销售。海关敏锐地发现国际贸易中侵权违法的新特点、新趋势,在进出口环节严密监管,全方位加强执法,斩断“保税区一日游”侵权“生态链”。(二)该案是海关与公安机关深化合作源头治理的典型案例。青岛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中,不断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的合作,加强执法信息和数据共享,确立隶属海关和辖区同级公安机关“点对点”通报机制。该案青岛海关在调查过程中,第一时间启动与公安机关的合作机制,将线索信息通报公安机关,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为公安机关及时固定证据,最终实现覆盖进出口、销售、制造等环节的全链条打击效果。(三)该案是海关应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的生动实践。青岛海关为解决图形类商标的识别难题,开发了“商标识别”APP,现场关员对查验货物标识进行拍照上传后,程序会自动研判该商标是否已在海关备案并反馈识别结果,对于存在侵权嫌疑的货物,再由人工进行进一步复核。通过科技赋能,在提高查获效率和鉴别能力的同时,也节约了人力资源。该案中,海关人员运用“商标识别”APP核实货物商标,做到应查尽查,使侵权行为无处遁形,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效能。案例四上海海关加强行刑衔接查获侵权钛白粉案一、案情介绍2019年10月,上海海关根据情报获悉,一批侵犯“科慕”商标权的钛白粉即将从上海口岸出口。上海海关按照情报线索快速响应预案,迅速开展摸排查证,一举锁定嫌疑目标集装箱。经现场查验,该批由深圳某贸易公司申报出口的5吨钛白粉,商品外包装上使用“CHEMOURS及图形”标识。权利人确认该批出口钛白粉为侵权产品,并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上海海关迅速立案并扣留了侵权嫌疑货物。通过案件调查,上海海关逐步掌握并固定了上述出口货物侵犯商标权以及在国内环节制造、运输、对外销售等各个环节违法的证据。2019年11月,上海海关启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配合公安机关抓获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嫌疑人8名,查实违法销售金额人民币330余万元,成功摧毁了一个通过跨境贸易平台制售侵权钛白粉的犯罪网络。2020年7月6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宣告主犯石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判处五名从犯缓刑并处罚金、石家庄某公司处罚金的刑罚。二、案件点评 (一)该案是构筑知识产权行刑衔接“全链条保护”的有益探索。上海海关与上海市公安局签订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备忘录》,在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常规工作机制外,探索建立相互通报违法信息线索的“双向通报”机制,进一步拓宽侵权线索来源,更快、更深、更全面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该案中,上海海关与公安机关共享信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在口岸及时、精准拦截的优势,利用公安机关“打源头、摧网络、断链条”的深度打击特点,双方合力构筑“职能优势互补、合作形成合力”的全链条大保护工作格局。(二)该案是海关运用大数据查获侵权案件的成功实践。“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是上海海关开发的旨在用大数据理念和方法提高海关监管服务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的数据平台,目前已汇集生产、贸易、物流、税务、工商、外汇等各方数据7亿多条。依托该平台,上海海关从获取的情报线索入手,抽丝剥茧、层层深入分析研判,一举在口岸数十万个集装箱中精准锁定、查获侵权货物,充分体现了大数据平台科技赋能与办案人员经验智慧的完美结合,展现了海关口岸监管服务现代化水平,实现合法货物快速通关与精准拦截违法货物的完美平衡。案例五重庆海关依申请保护摩托车整车专利权案一、案情介绍2020年5月下旬,广州三雅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雅公司”)向重庆海关举报重庆某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出口至摩洛哥的摩托车侵犯该公司摩托车整车(SY110-2)专利权,请求海关予以查处,提交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申请及相应的担保金。根据三雅公司申请信息,重庆海关在出口渠道查获侵权嫌疑摩托车1050台,于6月24日对该批摩托车予以扣留。发货人认为其出口的摩托车系自主研发具有相应专利权,在扣留当日即向重庆海关提出反担保放行申请并随附了相关证明材料。6月28日,发货人向重庆海关提交了货物等值反担保金327万元。6月29日,重庆海关依法对涉案摩托车解除扣留,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对上述摩托车提取2台作为样品。7月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关提取的2台摩托车样品予以查封,并同时对该关已放行但尚未离港的1048台摩托车予以司法查封。二、案件点评(一)该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依申请保护执法模式的典型。为适应知识产权种类多、权利特点差异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时效要求高等特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设计了依职权保护和依申请保护两种执法模式。该案涉及的专利权授权情况复杂,当事人对侵权纠纷争议大,双方在该案中积极依法维权,穷尽了法律规定的保护申请、扣留货物、反担保、放行、协助法院执行等各个程序,全景展现了依申请保护的整个执法流程。(二)该案体现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对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有效平衡。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认为,知识产权为私权,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权利行使,应促进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成员可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权利人滥用知识产权。该案中,权利人向海关依法提出保护申请,并提交了担保金,有关担保金用于包括赔偿可能因申请不当给收发货人造成的损失等;而发货人在海关扣留涉嫌侵犯专利权货物后,可以提交与货值相等的反担保金,申请解除对涉案货物的扣留手续,保障了发货人对涉嫌侵权专利权货物寻求救济的权利。(三)该案体现了依申请保护执法模式兼具公平与效率的优势。该案从重庆海关对侵权嫌疑摩托车扣留至法院查封全部出口货物,前后仅用8个工作日。海关按规定不对侵权事实开展调查,而是直接转由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未对双方在帐担保金提出协助执行要求的情况下,重庆海关及时对收到的担保金和反担保金进行了清退,降低了双方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有关程序既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货物在口岸停留过长时间,确保了口岸的通关时效和物流通畅。案例六宁波海关积极服务企业维权查获出口侵权膏药贴案一、案情介绍2020年10月中旬,宁波海关收到侵权线索,一批侵犯强生公司商标权的膏药贴将从宁波口岸出口。在获悉该商标已在国内注册但尚未在海关备案的情况后,宁波海关积极向强生公司讲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模式,引导企业及时在海关总署进行知识产权备案,为启动主动保护程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宁波海关知识产权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查验等部门加强联动,实时掌握侵权货物的新情况和新动向,下达预订式布控指令锁定相关集装箱。11月5日,宁波海关对义乌某公司申报出口至也门的一批货物开箱查验时发现箱内货物大多为纸箱装的橡皮筋和胶带,外观未见明显异常,但根据前期情报风险分析比对,现场查验关员认为该票货物存在夹藏的侵权风险。经倒箱彻查,在集装箱底部发现夹藏的侵犯“强生公司(图形)”商标权的膏药贴75箱129456张。二、案件点评(一)该案是海关主动服务企业指导企业维权的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具有程序专业性强、时限紧、证据材料要求高等特点。为确保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能够依法得到有效保护,海关在日常执法中注重密切与权利人的合作,积极开展送法上门、问题诊断等个性化、针对性服务,提升企业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该案中海关了解到涉案的知识产权未在海关总署备案,积极为权利人宣讲法律制度,指导企业办理备案,确保海关能够依法对侵权货物实施查扣。(二)该案体现了备案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程序中的重要作用。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只有当权利人将有关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办理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海关才能依职权对有关知识产权实施保护,但执法实践中发现,有的权利人因为不了解备案的重要性,没能及时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或只挑选部分认为重要的权利进行备案,导致海关无法在口岸对侵权货物实施主动依职权拦截。当前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备案手续简便,全程无纸化在线办理,海关不收取任何费用,权利人应当用好这一便捷措施,积极为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提前做好必要的法律准备。案例七南京、郑州、合肥、南昌海关寄递渠道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一、案情介绍为加强对寄递渠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健康发展,2020年,全国海关在寄递渠道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代号“蓝网行动”),通过发挥防控协同机制作用,强化寄递渠道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南京、郑州、合肥、南昌海关以联合打击邮递渠道侵权货物漂移为合作重点,加强情报共享实施精准打击。2020年二季度,南京海关发现其邮递渠道同时出现出口邮包及侵权货物大幅下降情况,通过对揽件人、寄件人等相关信息的风险分析,认为存在侵权货物“口岸漂移”嫌疑。该关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郑州、合肥及南昌等海关。通过联合执法、联网打击,合肥海关共扣留侵权货物3388批,郑州海关共扣留侵权货物4031批,南昌海关共扣留侵权货物445批,邮递侵权货物“口岸漂移”态势得到持续有效控制。二、案件点评(一)该系列案是海关“蓝网行动”执法成果的集中体现。针对寄递渠道侵权案件频繁但分散的特点,全国海关开展“蓝网行动”加强查处,有效堵截“蚂蚁搬家”“化整为零”等方式的侵权违法活动。行动期间,全国海关邮递渠道查获侵权案件批次增幅明显,共扣留侵权嫌疑货物4.96万批,涉及侵权嫌疑货物16.52万件,成效显著。(二)该系列案是海关针对侵权新态势,提升知识产权联合打击效能的典型案例。该系列案中,南京、郑州、合肥、南昌海关以跨关区合作的方式,形成邮递渠道区域联合执法作战集群,针对寄递渠道侵权商品跨平台、跨区域漂移的新态势,采取联防联控措施,打破传统合作区域概念,以“口岸漂移”版图构建虚拟合作区域,创新区域执法合作新模式。案例八北京、福州海关针对重点航线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一、案情介绍北京海关于2020年9月30日通过专项布控指令捕中临沂某公司申报的一票出口美国、申报品名为“收纳包、开关盒、女式上衣”等9项商品的报关单。经开箱查验,发现实际货物为使用“GUCCI”“Ray·Ban”标识的眼镜、使用“LV”“CHANEL”等标识的皮包、使用“PRADA”“飞人乔丹图形”等标识的运动鞋等共计6万余件,涉及十余个权利人的18项商标权。经权利人确认均为侵权商品。在该案基础上,北京海关进一步深入分析通关数据和历史案件数据,广泛征集权利人线索,对中美重点航线的货物、物品实施精准布控,2020年全年共查获侵权商品547批次、近7万件,价值150多万元。同一时期,福州海关针对关区邮递渠道邮寄出境至美国的货物大幅增多的现状,加大风险分析力度,精准布控,加大查验开包力度。共查获邮寄出境至美国的各类侵权货物1379批次,扣留耳机、墨镜、手镯、手表、背包、保温杯等侵权物品1612件,价值14.6万元。上述侵权货物分别使用了“Beats”“BOSE”“Cartier”“ROLEX”“LV”“GUCCI”等多个标识,侵犯了相关权利人的商标权。二、案件点评(一)该系列案体现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北京海关、福州海关加强风险管理,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联系配合长效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分析,充分发挥海关业务风险防控协同机制作用,主动征集权利人线索,实现信息共享,从历史案件数据和易侵权企业、商品、敏感地区、航线等角度入手,提炼侵权风险要素,精准布控,提升打击进出口侵权行为方面的风险分析能力、精准布控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二)该系列案维权效果、社会效果显著。该系列案共扣留眼镜、提包、运动鞋、上衣、游戏机配件等30余种侵权商品,涉及侵犯古驰、香奈儿、普拉达等十余个国际知名品牌权利人在海关总署备案的20多项商标权,有力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为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相关案件被中央电视台等重要媒体宣传报道10余次,起到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案例九天津、拱北、兰州海关保护国内企业自主创新查发出口侵权货物系列案一、案情介绍近年来,全国海关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等系列部署安排,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特别针对国内企业维权诉求强烈,但维权意识淡薄、维权经验欠缺、维权能力不足等问题,在连续四年开展的“龙腾行动”中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依法治理与促进创新相结合,实施严格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坚决打击侵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讲好“中国品牌”故事,为出口企业提供维权便利,调动企业维权积极性,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和协调管理作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的工作局面。在2020年专项执法行动中,天津海关深入了解国内企业的实际困难,持续加强对输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重点商品的监控,助力企业应对侵权困扰,不断提高企业维权获得感。2020年5月1日,成功查获东莞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至伊拉克的侵权胶带57.5万个,上述胶带经权利人确认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的“alf”商标权。拱北海关持续加强对国内传统品牌保护,关注食品、药品等商品的侵权风险,织牢织密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网”,有力保护国内品牌权利人的品牌价值。2020年3月6日,成功查获中山某公司申报出口马来西亚的带有“水仙花及图”标识的侵权米醋3360瓶。兰州海关对具有89年制药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一企一策”帮扶措施,在获悉该企业“慈”牌商标在海外市场长期遭侵权货物抢占市场而销量受限后,及时指导企业在海关总署完成商标权备案,并联合上海、天津、南京、深圳等多地海关开展跨关区执法协作,共同拦截侵权货物。2020年10月28日,上海海关成功拦截侵犯“慈”牌商标权的中成药7344瓶。二、案件点评(一)该系列案是海关保护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典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打击侵权行为,服务企业发展”是海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主要目的。海关在对重点出口企业的帮扶过程中,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为企业提供便利维权。上述案件的查发,提升了企业的维权意识,增强企业在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获得感,为企业转变经营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二)该系列案是全国海关“一盘棋”联动保护的成果。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中,全国海关始终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中西部海关互助,南北方海关联合,为企业异地维权打假提供支持和便利。该系列案的查发,是企业属地海关和口岸海关根据侵权货物流向特点,构建严密的打击侵权网络,加强合作、共享信息、执法联动取得的积极成果。案例十广州、深圳、黄埔海关打击出口转运侵权货物系列案一、案情介绍为有效打击通过第三方转运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形成区域联动保护网络,有效防范侵权货物口岸漂移,2020年,海关总署部署部分海关开展了出口转运货物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代号“净网行动”),重点打击通过海运、陆运、邮递快件渠道输往香港或者经由香港转运至北美、欧洲、南美、非洲、“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侵权货物,同时加大旅检渠道查验力度,以药品、食品、生物制品、服装、手表、鞋靴、消费电子产品、皮包、个人护理用品、眼镜、电脑及配件、玩具等商品为重点目标。专项行动期间,广州海关重点关注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以国际中转方式运用过驳远洋国际船舶出境货物。2020年10月,其隶属大铲海关通过物流链可视化系统、运输工具系统、舱单系统等信息化监管手段研判发现,一批即将由国际中转方式出口至南美的某集装箱鞋类货物存在侵权高风险,海关关员随即对该集装箱进行布控,经检查发现该集装箱内装有大量涉嫌侵权的布鞋、运动鞋,涉及“SKECHERS”等知名运动品牌共计24272双、价值41.9万元,经权利人确认均为侵权商品。深圳海关和黄埔海关牢牢把握公路口岸输港货物侵权风险持续高发的特点,综合研判“买单”企业、“影子商品”等风险要素的变化规律,查获跨境电商侵权货物66批次、36.1万件,价值954.4万元。2020年3月,深圳海关隶属蛇口海关发现湖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跨境电子商务直购贸易方式申报出口、即将经公路口岸陆运至香港地区再转运到新加坡的一批跨境电商货物存在较大侵权风险,经重点查验,在正常申报的商品中发现了夹藏的眼镜、手表等侵权货物共计42083件,涉及“Ray.Ban”“PORSCHE DESIGN”等8项商标权,经权利人确认均为侵权商品,价值195.3万余元。2020年8月,黄埔隶属凤岗海关关员对东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报的一批货物实施人工查验时,一票申报品名为“耳机”、申报规格型号为“无规格”的清单引起了现场查验关员的注意。经开箱检查发现,该票商品为印有“SAMSUNG”标识的耳机,做工粗糙、包装低劣,涉嫌侵权。经进一步核查发现涉嫌侵权耳机37022副,涉及“SAMSUNG”“Apple”“JBL”三个品牌,经权利人确认均为侵权商品。二、案件点评(一)该系列案体现了海关打击出口转运侵权货物截断侵权链条的坚定决心。近年来,侵权货物通过广州、深圳、黄埔等华南口岸经港澳转运出口的趋势愈发明显,华南片区海关按照海关总署的部署,因地制宜,重点开展了出口转运货物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侧重打击经港澳转运出口的消费电子产品、服装、鞋帽、电子元器件、手表等各类商品。“净网行动”共查获包括手表、路由器、电容、鞋包等侵权货物731批次、258.8万件。(二)该系列案是海关强化事中监管、促进新业态规范发展的典范。跨境电子商务是国家重点扶持发展的新兴业态,随着相关业务的不断发展,侵权违法行为高发易发,且更加隐蔽,有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贸易便利,采取伪报等方式企图瞒天过海,海关发挥知识产权保护职能,强化事中监管,严把货物出口关,加强对实货知识产权状况核实,重拳打击跨境电商渠道对外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坚决维护“中国制造”国际声誉,促进跨境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1619424683067责编:王怡环球时报-环球网161942468306711[]{"email":"wangyi@huanqiu.com","name":"王怡"}
目 录1. 杭州海关在市场采购渠道查获出口侵权药品案2. 厦门海关查获出口侵权卫生用品系列案3. 青岛海关在保税区进出境渠道查获侵权套头衫案4. 上海海关加强行刑衔接查获侵权钛白粉案5. 重庆海关依申请保护摩托车整车专利权案6. 宁波海关积极服务企业维权查获出口侵权膏药贴案7. 南京、郑州、合肥、南昌海关寄递渠道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8. 北京、福州海关针对重点航线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9. 天津、拱北、兰州海关保护国内企业自主创新查发出口侵权货物系列案10. 广州、深圳、黄埔海关打击出口转运侵权货物系列案案例一杭州海关在市场采购渠道查获出口侵权药品案一、案情介绍市场采购小商品出口集装箱大多具有品种杂、货物多等特点,是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布控和查验的重点。2020年7月7日,义乌市某进出口公司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向杭州海关申报出口枕芯、纸盒等一批小商品至伊拉克。经海关关员初步查验,发现该集装箱内有一批使用“Pfizer(图形)”标识的药品包装盒、说明书,凭借丰富的执法经验,查验关员判断不法分子将药品胶囊与包装物分开藏匿的可能性极高,对集装箱底部和后端进行彻底查验。经彻查清点,累计查获使用“Pfizer(图形)”标识的药品胶囊69.02万颗、药品包装盒9.6万个、药品说明书7.14万张。经商标权利人辉瑞产品有限公司确认,该批药品胶囊、包装盒、说明书均为侵权产品。杭州海关迅速立案,扣留上述侵权货物并依法向公安机关通报案件线索,推动义乌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开展跨部门执法协作。二、案件点评(一)该案是海关加强对一线查验关员培训取得成效的体现。近年来,杭州海关针对义乌小商品市场出口货物的特点,加强对一线查验关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及查验技能专项业务培训,取得积极成效。该案中,执法关员从此前海关查获的案例中,归纳分析常见侵权手法,对出口侵权货物进行“手术刀”式精准打击,在发现大量侵权包装物后,保持高度警觉,揭穿不法分子“货包分离”的夹藏手法,在集装箱的前、中、后端底部将分散藏匿的66箱侵权假药全部查获。(二)该案是海关执法中查获侵权药品数量较多、难度较大的典型案例。杭州海关紧密结合关区特点,将食品、药品以及医药产品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该案侵权手法隐蔽,侵权货物数量大,涉案集装箱中共装有31种、近1200箱货物,不法分子将药品胶囊、包装盒、说明书分开包装,夹藏于合法货物中间,海关抽丝剥茧,一举查获侵权药品胶囊、包装盒、说明书总计85.76万件,摧毁了不法分子蒙混过关的企图。 (三)该案是海关“以案说法”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氛围的有益探索。杭州海关是全国海关中第一个在隶属海关设置知识产权科的直属海关,也是最先建立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展示中心的直属海关。该关中心展厅面积540平方米,累计展出各类侵权商品2.3万件,年均接待社会访问7750人次。结合“知识产权与健康”主题,杭州海关在中心内展出该案样品,开展“以案说法”宣传,提升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氛围。案例二厦门海关查获出口侵权卫生用品系列案一、案情介绍2020年8月26日,厦门海关通过对舱单航线数据及报关数据比对分析,发现青岛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申报出口至南美的某一集装箱货物存在侵权嫌疑。经查验,发现该集装箱中货物为卫生巾,共计151万片,货物外包装使用 “alluays”和“alvivays”标识,上述英文字母在字体、大小比例、布局、艺术化造型等方面与宝洁公司在海关总署备案的“always”商标权在整体视觉效果上十分相似。经调查确认,上述货物构成侵权。该案件查发后,厦门海关成立由风控部门、知识产权部门、查验部门联合组成的专项小组,对个人卫生用品开展专项治理,筛查通关数据及案件信息,对航线特点、物流走向、侵权手法进行全面分析,将单一风险线索与同目的地报关单、舱单数据、物流数据进行比对,从货物品名、品牌申报特点、贸易国别、航线等要素提炼建立高风险“影子商标模型”18个,生成布控规则36条。随后2个月内,该关连续查获涉嫌侵权卫生巾、纸尿裤等卫生用品7批次、481万片,价值600万元。二、案件点评(一)该案是海关综合分析和精准布控的成功实践。随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威慑力不断提升,违法分子不断改变侵权手法试图逃避监管,近似商标、货标分离、“标上标”等情况层出不穷。同时,贸易便利化提出的快速通关要求等也需要海关不断提升对侵权嫌疑货物的精准识别能力。在该案中,海关对侵权案件信息、报关数据、舱单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建立高风险“影子商标模型”,明确查验重点,实施精准布控,成功查发侵权系列案,体现了海关不断提升执法能力积极应对侵权新态势所取得的成效。(二)该案是海关聚焦重点商品加强专项打击,维护消费者健康安全的重要成果。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始终坚持将威胁社会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侵权产品作为执法重点予以重拳打击。在该案查办过程中,厦门海关针对关区内产业分布及出口货物的特点,对个人护理用品领域等关系消费者健康安全的侵权货物进行专项布控,查获了系列案件,有效截断侵权货物流入市场。(三)该案是海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近年来,全国海关认真贯彻落实有关部署,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着力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完善法律体系,强化打击力度,加强对外国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该案中,海关秉承“同保护”理念,对跨国公司的知名品牌实施保护,有效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在华投资信心。案例三青岛海关在保税区进出境渠道查获侵权套头衫案一、案情介绍2020年4月,青岛海关在对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1票套头衫进行查验时,查验关员依托“单兵系统”和“商标识别”APP核对货物的商标信息,发现该批货物使用“Champion”标识,存在侵权嫌疑。后经权利人确认,该票套头衫系“保税区一日游”侵权货物,共计9118件,价值31.91万元。因该案涉案金额大涉嫌犯罪,青岛海关立刻将案件线索通报公安机关,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并配合公安机关及时固定证据。公安机关据此一举破获包括该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特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货物系列案件,捣毁售假窝点5个,实现了“打团伙、端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人,查获包括“Champion”在内的假冒国际知名品牌服饰30余万件,涉案金额近2亿元。二、案件点评(一)该案是海关关注新型侵权手段、积极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成功案例。该案是青岛海关首次查发不法分子利用保税区出口复进口方式实施侵权行为的案件。该案中,犯罪团伙伪造外国公司授权,企图通过该种方式获得货物出口和进口的全套手续,国产货摇身一变成为进口货,再在国内大肆销售。海关敏锐地发现国际贸易中侵权违法的新特点、新趋势,在进出口环节严密监管,全方位加强执法,斩断“保税区一日游”侵权“生态链”。(二)该案是海关与公安机关深化合作源头治理的典型案例。青岛海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中,不断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的合作,加强执法信息和数据共享,确立隶属海关和辖区同级公安机关“点对点”通报机制。该案青岛海关在调查过程中,第一时间启动与公安机关的合作机制,将线索信息通报公安机关,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为公安机关及时固定证据,最终实现覆盖进出口、销售、制造等环节的全链条打击效果。(三)该案是海关应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的生动实践。青岛海关为解决图形类商标的识别难题,开发了“商标识别”APP,现场关员对查验货物标识进行拍照上传后,程序会自动研判该商标是否已在海关备案并反馈识别结果,对于存在侵权嫌疑的货物,再由人工进行进一步复核。通过科技赋能,在提高查获效率和鉴别能力的同时,也节约了人力资源。该案中,海关人员运用“商标识别”APP核实货物商标,做到应查尽查,使侵权行为无处遁形,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效能。案例四上海海关加强行刑衔接查获侵权钛白粉案一、案情介绍2019年10月,上海海关根据情报获悉,一批侵犯“科慕”商标权的钛白粉即将从上海口岸出口。上海海关按照情报线索快速响应预案,迅速开展摸排查证,一举锁定嫌疑目标集装箱。经现场查验,该批由深圳某贸易公司申报出口的5吨钛白粉,商品外包装上使用“CHEMOURS及图形”标识。权利人确认该批出口钛白粉为侵权产品,并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上海海关迅速立案并扣留了侵权嫌疑货物。通过案件调查,上海海关逐步掌握并固定了上述出口货物侵犯商标权以及在国内环节制造、运输、对外销售等各个环节违法的证据。2019年11月,上海海关启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配合公安机关抓获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嫌疑人8名,查实违法销售金额人民币330余万元,成功摧毁了一个通过跨境贸易平台制售侵权钛白粉的犯罪网络。2020年7月6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宣告主犯石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判处五名从犯缓刑并处罚金、石家庄某公司处罚金的刑罚。二、案件点评 (一)该案是构筑知识产权行刑衔接“全链条保护”的有益探索。上海海关与上海市公安局签订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备忘录》,在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常规工作机制外,探索建立相互通报违法信息线索的“双向通报”机制,进一步拓宽侵权线索来源,更快、更深、更全面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该案中,上海海关与公安机关共享信息,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在口岸及时、精准拦截的优势,利用公安机关“打源头、摧网络、断链条”的深度打击特点,双方合力构筑“职能优势互补、合作形成合力”的全链条大保护工作格局。(二)该案是海关运用大数据查获侵权案件的成功实践。“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是上海海关开发的旨在用大数据理念和方法提高海关监管服务的科技化、智能化水平的数据平台,目前已汇集生产、贸易、物流、税务、工商、外汇等各方数据7亿多条。依托该平台,上海海关从获取的情报线索入手,抽丝剥茧、层层深入分析研判,一举在口岸数十万个集装箱中精准锁定、查获侵权货物,充分体现了大数据平台科技赋能与办案人员经验智慧的完美结合,展现了海关口岸监管服务现代化水平,实现合法货物快速通关与精准拦截违法货物的完美平衡。案例五重庆海关依申请保护摩托车整车专利权案一、案情介绍2020年5月下旬,广州三雅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雅公司”)向重庆海关举报重庆某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出口至摩洛哥的摩托车侵犯该公司摩托车整车(SY110-2)专利权,请求海关予以查处,提交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申请及相应的担保金。根据三雅公司申请信息,重庆海关在出口渠道查获侵权嫌疑摩托车1050台,于6月24日对该批摩托车予以扣留。发货人认为其出口的摩托车系自主研发具有相应专利权,在扣留当日即向重庆海关提出反担保放行申请并随附了相关证明材料。6月28日,发货人向重庆海关提交了货物等值反担保金327万元。6月29日,重庆海关依法对涉案摩托车解除扣留,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对上述摩托车提取2台作为样品。7月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关提取的2台摩托车样品予以查封,并同时对该关已放行但尚未离港的1048台摩托车予以司法查封。二、案件点评(一)该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依申请保护执法模式的典型。为适应知识产权种类多、权利特点差异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时效要求高等特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设计了依职权保护和依申请保护两种执法模式。该案涉及的专利权授权情况复杂,当事人对侵权纠纷争议大,双方在该案中积极依法维权,穷尽了法律规定的保护申请、扣留货物、反担保、放行、协助法院执行等各个程序,全景展现了依申请保护的整个执法流程。(二)该案体现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对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有效平衡。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认为,知识产权为私权,知识产权的保护与权利行使,应促进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成员可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权利人滥用知识产权。该案中,权利人向海关依法提出保护申请,并提交了担保金,有关担保金用于包括赔偿可能因申请不当给收发货人造成的损失等;而发货人在海关扣留涉嫌侵犯专利权货物后,可以提交与货值相等的反担保金,申请解除对涉案货物的扣留手续,保障了发货人对涉嫌侵权专利权货物寻求救济的权利。(三)该案体现了依申请保护执法模式兼具公平与效率的优势。该案从重庆海关对侵权嫌疑摩托车扣留至法院查封全部出口货物,前后仅用8个工作日。海关按规定不对侵权事实开展调查,而是直接转由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未对双方在帐担保金提出协助执行要求的情况下,重庆海关及时对收到的担保金和反担保金进行了清退,降低了双方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有关程序既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货物在口岸停留过长时间,确保了口岸的通关时效和物流通畅。案例六宁波海关积极服务企业维权查获出口侵权膏药贴案一、案情介绍2020年10月中旬,宁波海关收到侵权线索,一批侵犯强生公司商标权的膏药贴将从宁波口岸出口。在获悉该商标已在国内注册但尚未在海关备案的情况后,宁波海关积极向强生公司讲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模式,引导企业及时在海关总署进行知识产权备案,为启动主动保护程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宁波海关知识产权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查验等部门加强联动,实时掌握侵权货物的新情况和新动向,下达预订式布控指令锁定相关集装箱。11月5日,宁波海关对义乌某公司申报出口至也门的一批货物开箱查验时发现箱内货物大多为纸箱装的橡皮筋和胶带,外观未见明显异常,但根据前期情报风险分析比对,现场查验关员认为该票货物存在夹藏的侵权风险。经倒箱彻查,在集装箱底部发现夹藏的侵犯“强生公司(图形)”商标权的膏药贴75箱129456张。二、案件点评(一)该案是海关主动服务企业指导企业维权的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具有程序专业性强、时限紧、证据材料要求高等特点。为确保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能够依法得到有效保护,海关在日常执法中注重密切与权利人的合作,积极开展送法上门、问题诊断等个性化、针对性服务,提升企业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该案中海关了解到涉案的知识产权未在海关总署备案,积极为权利人宣讲法律制度,指导企业办理备案,确保海关能够依法对侵权货物实施查扣。(二)该案体现了备案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程序中的重要作用。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只有当权利人将有关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办理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海关才能依职权对有关知识产权实施保护,但执法实践中发现,有的权利人因为不了解备案的重要性,没能及时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或只挑选部分认为重要的权利进行备案,导致海关无法在口岸对侵权货物实施主动依职权拦截。当前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备案手续简便,全程无纸化在线办理,海关不收取任何费用,权利人应当用好这一便捷措施,积极为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提前做好必要的法律准备。案例七南京、郑州、合肥、南昌海关寄递渠道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一、案情介绍为加强对寄递渠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健康发展,2020年,全国海关在寄递渠道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代号“蓝网行动”),通过发挥防控协同机制作用,强化寄递渠道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南京、郑州、合肥、南昌海关以联合打击邮递渠道侵权货物漂移为合作重点,加强情报共享实施精准打击。2020年二季度,南京海关发现其邮递渠道同时出现出口邮包及侵权货物大幅下降情况,通过对揽件人、寄件人等相关信息的风险分析,认为存在侵权货物“口岸漂移”嫌疑。该关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郑州、合肥及南昌等海关。通过联合执法、联网打击,合肥海关共扣留侵权货物3388批,郑州海关共扣留侵权货物4031批,南昌海关共扣留侵权货物445批,邮递侵权货物“口岸漂移”态势得到持续有效控制。二、案件点评(一)该系列案是海关“蓝网行动”执法成果的集中体现。针对寄递渠道侵权案件频繁但分散的特点,全国海关开展“蓝网行动”加强查处,有效堵截“蚂蚁搬家”“化整为零”等方式的侵权违法活动。行动期间,全国海关邮递渠道查获侵权案件批次增幅明显,共扣留侵权嫌疑货物4.96万批,涉及侵权嫌疑货物16.52万件,成效显著。(二)该系列案是海关针对侵权新态势,提升知识产权联合打击效能的典型案例。该系列案中,南京、郑州、合肥、南昌海关以跨关区合作的方式,形成邮递渠道区域联合执法作战集群,针对寄递渠道侵权商品跨平台、跨区域漂移的新态势,采取联防联控措施,打破传统合作区域概念,以“口岸漂移”版图构建虚拟合作区域,创新区域执法合作新模式。案例八北京、福州海关针对重点航线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一、案情介绍北京海关于2020年9月30日通过专项布控指令捕中临沂某公司申报的一票出口美国、申报品名为“收纳包、开关盒、女式上衣”等9项商品的报关单。经开箱查验,发现实际货物为使用“GUCCI”“Ray·Ban”标识的眼镜、使用“LV”“CHANEL”等标识的皮包、使用“PRADA”“飞人乔丹图形”等标识的运动鞋等共计6万余件,涉及十余个权利人的18项商标权。经权利人确认均为侵权商品。在该案基础上,北京海关进一步深入分析通关数据和历史案件数据,广泛征集权利人线索,对中美重点航线的货物、物品实施精准布控,2020年全年共查获侵权商品547批次、近7万件,价值150多万元。同一时期,福州海关针对关区邮递渠道邮寄出境至美国的货物大幅增多的现状,加大风险分析力度,精准布控,加大查验开包力度。共查获邮寄出境至美国的各类侵权货物1379批次,扣留耳机、墨镜、手镯、手表、背包、保温杯等侵权物品1612件,价值14.6万元。上述侵权货物分别使用了“Beats”“BOSE”“Cartier”“ROLEX”“LV”“GUCCI”等多个标识,侵犯了相关权利人的商标权。二、案件点评(一)该系列案体现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北京海关、福州海关加强风险管理,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联系配合长效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分析,充分发挥海关业务风险防控协同机制作用,主动征集权利人线索,实现信息共享,从历史案件数据和易侵权企业、商品、敏感地区、航线等角度入手,提炼侵权风险要素,精准布控,提升打击进出口侵权行为方面的风险分析能力、精准布控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二)该系列案维权效果、社会效果显著。该系列案共扣留眼镜、提包、运动鞋、上衣、游戏机配件等30余种侵权商品,涉及侵犯古驰、香奈儿、普拉达等十余个国际知名品牌权利人在海关总署备案的20多项商标权,有力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为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相关案件被中央电视台等重要媒体宣传报道10余次,起到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案例九天津、拱北、兰州海关保护国内企业自主创新查发出口侵权货物系列案一、案情介绍近年来,全国海关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等系列部署安排,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特别针对国内企业维权诉求强烈,但维权意识淡薄、维权经验欠缺、维权能力不足等问题,在连续四年开展的“龙腾行动”中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依法治理与促进创新相结合,实施严格的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坚决打击侵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讲好“中国品牌”故事,为出口企业提供维权便利,调动企业维权积极性,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和协调管理作用,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的工作局面。在2020年专项执法行动中,天津海关深入了解国内企业的实际困难,持续加强对输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重点商品的监控,助力企业应对侵权困扰,不断提高企业维权获得感。2020年5月1日,成功查获东莞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至伊拉克的侵权胶带57.5万个,上述胶带经权利人确认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的“alf”商标权。拱北海关持续加强对国内传统品牌保护,关注食品、药品等商品的侵权风险,织牢织密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安全网”,有力保护国内品牌权利人的品牌价值。2020年3月6日,成功查获中山某公司申报出口马来西亚的带有“水仙花及图”标识的侵权米醋3360瓶。兰州海关对具有89年制药历史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一企一策”帮扶措施,在获悉该企业“慈”牌商标在海外市场长期遭侵权货物抢占市场而销量受限后,及时指导企业在海关总署完成商标权备案,并联合上海、天津、南京、深圳等多地海关开展跨关区执法协作,共同拦截侵权货物。2020年10月28日,上海海关成功拦截侵犯“慈”牌商标权的中成药7344瓶。二、案件点评(一)该系列案是海关保护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典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打击侵权行为,服务企业发展”是海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主要目的。海关在对重点出口企业的帮扶过程中,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为企业提供便利维权。上述案件的查发,提升了企业的维权意识,增强企业在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获得感,为企业转变经营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二)该系列案是全国海关“一盘棋”联动保护的成果。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中,全国海关始终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中西部海关互助,南北方海关联合,为企业异地维权打假提供支持和便利。该系列案的查发,是企业属地海关和口岸海关根据侵权货物流向特点,构建严密的打击侵权网络,加强合作、共享信息、执法联动取得的积极成果。案例十广州、深圳、黄埔海关打击出口转运侵权货物系列案一、案情介绍为有效打击通过第三方转运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形成区域联动保护网络,有效防范侵权货物口岸漂移,2020年,海关总署部署部分海关开展了出口转运货物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代号“净网行动”),重点打击通过海运、陆运、邮递快件渠道输往香港或者经由香港转运至北美、欧洲、南美、非洲、“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侵权货物,同时加大旅检渠道查验力度,以药品、食品、生物制品、服装、手表、鞋靴、消费电子产品、皮包、个人护理用品、眼镜、电脑及配件、玩具等商品为重点目标。专项行动期间,广州海关重点关注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以国际中转方式运用过驳远洋国际船舶出境货物。2020年10月,其隶属大铲海关通过物流链可视化系统、运输工具系统、舱单系统等信息化监管手段研判发现,一批即将由国际中转方式出口至南美的某集装箱鞋类货物存在侵权高风险,海关关员随即对该集装箱进行布控,经检查发现该集装箱内装有大量涉嫌侵权的布鞋、运动鞋,涉及“SKECHERS”等知名运动品牌共计24272双、价值41.9万元,经权利人确认均为侵权商品。深圳海关和黄埔海关牢牢把握公路口岸输港货物侵权风险持续高发的特点,综合研判“买单”企业、“影子商品”等风险要素的变化规律,查获跨境电商侵权货物66批次、36.1万件,价值954.4万元。2020年3月,深圳海关隶属蛇口海关发现湖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跨境电子商务直购贸易方式申报出口、即将经公路口岸陆运至香港地区再转运到新加坡的一批跨境电商货物存在较大侵权风险,经重点查验,在正常申报的商品中发现了夹藏的眼镜、手表等侵权货物共计42083件,涉及“Ray.Ban”“PORSCHE DESIGN”等8项商标权,经权利人确认均为侵权商品,价值195.3万余元。2020年8月,黄埔隶属凤岗海关关员对东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报的一批货物实施人工查验时,一票申报品名为“耳机”、申报规格型号为“无规格”的清单引起了现场查验关员的注意。经开箱检查发现,该票商品为印有“SAMSUNG”标识的耳机,做工粗糙、包装低劣,涉嫌侵权。经进一步核查发现涉嫌侵权耳机37022副,涉及“SAMSUNG”“Apple”“JBL”三个品牌,经权利人确认均为侵权商品。二、案件点评(一)该系列案体现了海关打击出口转运侵权货物截断侵权链条的坚定决心。近年来,侵权货物通过广州、深圳、黄埔等华南口岸经港澳转运出口的趋势愈发明显,华南片区海关按照海关总署的部署,因地制宜,重点开展了出口转运货物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侧重打击经港澳转运出口的消费电子产品、服装、鞋帽、电子元器件、手表等各类商品。“净网行动”共查获包括手表、路由器、电容、鞋包等侵权货物731批次、258.8万件。(二)该系列案是海关强化事中监管、促进新业态规范发展的典范。跨境电子商务是国家重点扶持发展的新兴业态,随着相关业务的不断发展,侵权违法行为高发易发,且更加隐蔽,有部分不法分子利用贸易便利,采取伪报等方式企图瞒天过海,海关发挥知识产权保护职能,强化事中监管,严把货物出口关,加强对实货知识产权状况核实,重拳打击跨境电商渠道对外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坚决维护“中国制造”国际声誉,促进跨境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