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自贸片区围绕打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胆试、大胆闯,形成一批独具厦门特色的先行先试制度创新成果,发挥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试验田作用。
(一)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促进营商环境改进提升,率先全国探索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路径。
在大力打造制度创新高地的同时,厦门自贸片区坚持以改革促创新,不断改进提升营商环境。挂牌以来,累计推出480项政策措施,其中全国首创100项;全国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5项,占全国的12%。国务院六批次复制推广143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厦门经验30项,占全国的21%。率先形成了“一照一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多规合一”、工程建设和市场准入领域审批制度改革、口岸通关环节降本增效、“信用三公示”等一批推动营商环境大改进、大提升的改革创新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或学习借鉴,厦门自贸片区的改革创新有力助推厦门营商环境不断攀升。与此同时,主动与厦门大学营商环境评估中心紧密合作,以将厦门自贸片区打造成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示范区为目标抓手,对照世界银行评价指标体系,在全国率先积极探索具有厦门特色的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路径、评估体系。
(二)以建立与国际经贸规则相适应的新体制为目标,不断提升厦门自贸片区国际化水平。
一是全面实施与国际接轨的“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备案”管理新体制,降低和取消准入条件、控股比例等外商投资限制,进一步提高开放度和透明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多部门协作从源头防止市场不正当竞争,营造一视同仁的投资环境。2020年,厦门自贸片区新增外资企业212户,注册资本193.77亿元。
二是建成了体制机制优、业务功能全、信息化集成水平高、运行效果好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 “数字改革”赋能厦门自贸片区发展,打通30多个政府部门数据“壁垒”,以数据代替人跑腿,订单处理量日均10万余单,服务数万家企业。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荣获2019中国年度改革优秀案例,为商务部自贸试验区首批“最佳实践案例”之一、海关总署全国口岸“互联网+自主报关”首个试点、全国首个自然人可以直接自主报关的“单一窗口”、全国第2个加入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APMEN)的成员口岸;对接“一带一路”,与新加坡“单一窗口”、台湾关贸网路互联互通,参与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海、空运物流可视化和原产地证电子化等试点项目。依托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作为公共服务和数据交换平台,全国首创航空电子货运平台,将航空公司、货代、货主等航空物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连接起来,实现航空货运电子化、信息化、便利化和信息互联互通。2019年11月进口运单电子化上线,全国首创“单一窗口+空运物流”模式,被外交部、商务部推荐在2020年2月马来西亚举行的APEC主席之友互联互通会议上作推介交流;2020年12月,出口业务电子化上线,在全国率先实现“一单多报”和“安检验讫电子化作业”。2020年11月,国家口岸办确定厦门航空电子货运平台为国家口岸办航空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验证试点系统。
三是参照中国欧盟商会标准,创建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和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版权)和文化市场“四合一”监管执法协作创新试点,成立了全国首家厨卫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立快速审查、确权和维权功能的“一站式”服务平台;组建维权援助专家智库,开通知识产权网上侵权预警与存证云服务;率先成立厦门市中级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巡回法庭、福建省高院自贸试验区(厦门)司法保障研究基地、湖里区法院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三合一”巡回审判法庭以及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集监管、执法、服务为一体的知识产权系统保护体系。同时,通过司法建议、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方式,加强知识产权风险提示,强化企业防范侵权意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信用制度,引导行业自律自治,从源头上预防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
四是建立境外投资服务平台和厦门“走出去”服务联盟,做大做强“丝路海运”平台,深化与“海丝”沿线和东盟国家的合作,构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2020年,厦门51条命名航线开行2111个航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08.19万标箱。建设全国自贸试验区首条国际班列、中欧安智贸计划首条铁路试点,已开通中欧、中亚、中俄3条国际货物干线。2020年,班列累计发运271列,货值67.85亿元。创新发展跨境人民币双向投资业务,截至2020年底,区内已有1946家企业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1712.05亿元。探索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创新业务,截至2020年底,已办理区内个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206.55亿元。
(三)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提升厦门自贸片区市场化水平。
一是率先全国推出市场准入领域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实施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和优化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由5个阶段压减为3个阶段,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并入选2019年全国自贸试验区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深化“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试点工作,推行“减证便民”“互联网+政务”“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等举措。对审批改备案的事项,企业可直接通过注册登记系统直接完成备案,实现“无纸化”备案,已办理备案700多件,累计压缩办理时间7500多天,精简材料近4000件。提供“不见面审批”服务、电子签章等创新举措,实现“不出家门口”办理改革事项,不断提高审批效率。部门协调推进,改革放管结合并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开、管得住、管得好”。
二是不断优化监管机制,大力推进企业住所集群注册登记、概括性委托第三方送达和专家调查员机制、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模式。打造集群注册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集群注册全程网办,强化企业事前监管和服务。建立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与综合监管联动执法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新体系,试行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执法模式。探索政府监管、行业自治、企业自律、社会共管共治“四位一体”监管格局,构建政府大数据信息综合平台,推动各部门、监管系统信息互通共享。创新推出的“信用三公示”工作,入选国务院第五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
三是创新推出口岸降费提效“组合拳”,率先免除或降低集装箱查验费、港口设施保安费、货物港务费、引航费、锚地停泊费等5项政府性规费,每年为航商和进出口企业节约2亿元。压缩和合并相关市场性收费项目,发布厦门口岸“全流程阳光服务”收费清单,降低口岸常规中介服务收费,对外收费项目减少9项。厦门口岸降费成效每年为进出口企业降低成本超过20亿元,集装箱进出口合规性成本达到全国沿海主要港口最低水平。2020年12月,厦门口岸进口整体通关时间28.33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1.52小时,比2017年底分别压缩了74.2%和93.2%。口岸提效降费集成化改革先后被国务院自贸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口岸办专题推介。
四是加快建设“智慧口岸”,在全国率先建设“厦门集装箱智慧物流平台”,实现全港物流信息无缝联接、便捷共享、动态跟踪和无纸化交接,入选全国智慧港口示范工程,码头闸口通过时间压缩2/3,每年为企业节约1.56亿元。全面推广集装箱货物提货单及设备交接单电子化操作业务,港口物流单证全面进入无纸化时代,全国首个5G全场景应用项目落地远海码头。先后推出集装箱“卸船直提”、“抵港直装”作业模式,“卸船直提”比传统作业模式节约一天以上的时间,解决了进口企业急需提货的问题;“抵港直装”实现货物直接从工厂到装船的无缝衔接,解决厦门市企业因不确定因素造成的货物延迟进场而未能及时装船出口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港口竞争力。2020年12月,厦门蝉联中国十大海运集装箱口岸营商环境评测第一名。
五是大力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助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发布全国首个通关数据应用平台“关数e”,实现通关记录作为企业申请贷款及其他用途的资信证明。上线手机微信端“银税互动”平台,实现全程在线办理,秒批、秒贷、秒还。率先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首创“区块链+供应链”,打造智慧供应链平台。获批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上线全国首个“服务贸易付汇税务备案电子化”区块链应用场景,解决了传统模式办理时间长、监管难度大的问题,为汇、税、银、企四方营造办理便利、风控精准、营商环境优化的应用生态。
六是创新商协会服务工作机制,组建了汇集政、产、研三方资源的航空维修、进口酒、航运物流、融资租赁等产业协同发展委员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构建政府、业界与学界多方参与的科学决策机制,推进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四)以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核心,不断提升厦门自贸片区法治化水平。
一是坚持立法先行,为厦门自贸片区改革创新提供制度支撑。顺应自贸试验区建设需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2016年9月,在全国自贸片区率先立法,正式实施《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确保改革试点有法可依、制度创新于法有据、项目落地有章可循,为厦门自贸片区持续改革创新预留空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规定》创造性写入了改革试点和先行先试政策,固化改革创新的先进经验和重要成果,为打造自贸试验区建设“厦门样板”奠定坚实基础。《规定》写入了建立宽容改革失误的工作机制,允许试错,宽容失败,为改革创新营造宽松氛围,为先行先试者提供持久稳定的法治保障。
二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完善厦门自贸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合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签署厦门自贸片区司法保障与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协议,设立厦门自贸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探索“互联网+产业+法律服务”新业态,打造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率先全国成立厦门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和国际商事仲裁院,探索对接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商事调解制度机制,发布新版《厦门仲裁委员会规则》,为境内外投资者和厦门自贸片区在体制机制上的创新提供高水平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仲裁服务。建立厦门港航调解中心、厦门自贸片区调解工作室等机构,推动厦门自贸片区内各类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首创“海关公证电子送达”,破解送达难、送达慢难题,实现案件款项安全、便捷支付,入选国务院第六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被司法部、海关总署在全国复制推广。积极推动设立开展互联网公证业务的机构,司法部备案核准厦门自贸片区设立合作制公证处——福建省厦门市云尚公证处。
三是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完善厦门自贸片区司法服务保障体系。厦门市高度重视厦门自贸片区司法保障工作,及时推出一系列务实创新举措,有力提升了厦门自贸片区法治化水平。市委政法委制定《关于做好厦门自贸区法律服务与司法保障、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政法各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工作意见、方案,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维护社会秩序、化解矛盾纠纷、预防打击犯罪、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率先全省成立自贸区法庭,在厦门自贸片区服务大厅集中设置政法服务专窗,承担诉讼事务办理、释法答疑、诉调衔接协调、协作互助平台等多项职能,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司法保障。成立厦门自贸片区检察室,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面推行“捕、诉、监、研、防”一体化办案,加大对发生在厦门自贸片区内部和周边地区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厦门自贸片区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保障厦门自贸片区建设。
附件:1.厦门口岸提效降费集成化改革
2.创新打造知识产权友好型自贸试验区司法服务
附件1
厦门口岸提效降费集成化改革
近年来,厦门市贯彻落实国家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有关要求,坚持高质量建设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大力推进系统性、集成化改革,有效破解跨境贸易口岸成本高、通关时间长、申报手续多、服务水平低等问题,有力推动厦门“海丝”战略支点城市和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也为全国口岸跨境贸易便利化提供了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一、主要做法
(一)降本清费,实现全国主要港口最低收费。口岸、财政、发改、市场监管、港口多部门联动共管、共享,行业协会协同治理,形成“政府主动降费,市场阳光收费,行业协同规费,信用红利护航”的厦门实践经验。率先免除或降低集装箱查验费、港口设施保安费、货物港务费、引航费、锚地停泊费等5项政府性规费,每年为航商和进出口企业节约2亿元。压缩和合并相关市场性收费项目,发布厦门口岸“全流程阳光服务”收费清单,降低口岸常规中介服务收费,对外收费项目减少9项。厦门口岸降费成效每年为进出口企业降低成本超过20亿元。全国首创“港口使费一站式结算平台”,实现航商与码头、船代、引航、拖轮、理货、船供等协作单位费用结算无纸化,结算时间压缩2/3以上。厦门港集装箱进出口边境合规收费与香港、新加坡基本持平,低于台湾。
(二)提效增速,口岸整体通关时间迈入全国领先水平。不断升级全国领先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被评为全国自贸试验区首批“最佳实践案例”,被列为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APMEN)中国两个试点(上海、厦门)之一。2020年完成3.0版建设,打造跨境贸易、政务、金融等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全国首创厦门口岸航空电子货运平台,作业效率提升了90%以上,货代外勤工作量减少70%以上。在全国率先建设“厦门集装箱智慧物流平台”,实现全港物流信息无缝联接、便捷共享、动态跟踪和无纸化交接,入选全国智慧港口示范工程,码头闸口通过时间压缩2/3,每年为企业节约1.56亿元。港口物流全面进入无纸化时代。厦门海港口岸自2020年7月起全面实施集装箱货物提货单及设备交接单电子化操作业务,全国首个5G全场景应用码头率先落地厦门远海码头,海润码头成为全国首个全智能化改造的传统码头。2020年,厦门口岸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连续创出历史最好水平,2020年12月,厦门口岸进口整体通关时间28.33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1.52小时,比2017年底分别压缩了74.2%和93.2%。均位于全国十大沿海口岸前列。
(三)创新港口服务和流程优化,主动改革提升企业满意度。厦门港口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为解决各类口岸经营服务企业的需求,主动推出多项改革服务满足企业需求:丰富港口作业服务模式,2020年先后推出集装箱“卸船直提”“抵港直装”作业模式。“卸船直提”比传统作业模式节约一天以上的时间,解决了进口企业急需提货的问题,该举措7月被省自贸办评为全国首创,11月在全省复制推广。“抵港直装”实现货物直接从工厂到装船的无缝衔接,解决厦门市企业因不确定因素造成的货物延迟进场而未能及时装船出口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港口竞争力。“丝路海运”快捷航线全流程服务正式启用,进一步提升“丝路海运”服务品质;丰富港口金融服务,2020年4月,全国首创基于区块链验真技术的海运费境内外汇划转支付,实现海运费支付全流程线上办理,解决了传统线下海运费支付流程繁琐、办理时间长且真实性难以核查的痛点,实现政府信息、引航服务和产业链的融合;丰富港口转运服务,5月在全国率先创新内支线船舶捎带港内驳运业务模式,解决港口国际中转业务增长带来的港内中转驳运需求提升的问题,现已常态化运营。全国首创海运国际转运货物“散进集出”监管模式,国际转口散杂货物经厦门港集拼整柜转运至世界各地,解决散杂货多次报关转运成本高、时效低的问题。推出进口货物“水路提货”模式,将仅能陆路提货增加至也可驳船提货,提高港口集疏运效能,促进港口群建设。优化国际船舶入境到货物放行提离全流程,多项经验做法被国务院、福建省政府向全国全省推广。
二、创新点
(一)信用管理促降费。全国首创厦门港航全行业的第三方公益性信用评价体系,对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推行“信用承诺+信用管理”,根据信用等级取消拖车公司的集装箱拖车押金并允许合理账期,降低企业成本。建立正向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企业信用等级影响政府项目招标的参与和政策扶持。
(二)空运运单电子化提效率。全国首创“单一窗口+空运物流”模式,实现空运进口运单电子化,打破航空公司、货站、收货人、货运代理人、报关行之间的信息壁垒,达成空运进出口数据境内外双向联通,运单无纸化操作,加快各节点信息传递和通关提货效率。受到商务部、外交部肯定,作为成果于2020年2月18日亮相2020年APEC主席之友互联互通会议。
(三)网上支付海运费服务更便利。全国首创基于区块链验真技术的海运费境内外汇划转支付,实现海运费支付全流程线上办理,解决传统线下支付流程繁琐、办理时间长及真实性核查难的问题。
(四)口岸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更省心。在全国率先提供全流程综合物流信息查询服务,进出口企业随时随地知晓物流通关状态,查询和操作更方便快捷,是厦门获批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的重要支撑项目。
三、实践成效
改革成效获中央、省、市格局领导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20年6月,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简报推介厦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经验;10月,国家发改委《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报告》指出,厦门跨境贸易指标进入单项全国标杆城市行列;11月,厦门国际一流口岸营商环境荣获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一等奖;“卸船直提”、优化外贸集装箱“水水”转运监管模式、海运国际转运货物“散进集出”监管模式等获省政府发文向全省推广;12月,蝉联“中国十大海运集装箱口岸营商环境评测”第一名。
附件2
创新打造知识产权友好型自贸试验区司法服务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最高法院决策部署和自贸试验区相关工作要求,厦门中级法院探索形成一套友好型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服务机制,完善厦门自贸片区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体系,创新知识产权司法服务模式,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主要做法
(一)全方位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
1.多维度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平台。一是构建多元解纷平台。厦门中级法院与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厦门海关、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市检察院、厦门仲裁委联合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确认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调、诉-仲对接模式和流程,构建前端非诉讼解决便捷机制。二是成立司法协同中心。厦门中级法院会同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厦大知识产权研究院等共同成立首个全国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该中心以“司法+行政+”工作模式,聚合协同单位、科研院校、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等工作合力,推动形成“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三是建立战略合作平台。厦门中级法院与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厦门仲裁委员会、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文旅局、厦门市科技局就支持厦门仲裁委知识产权仲裁院工作暨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形成厦门知识产权的“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格局。
2.多角度开展知识产保护协作。一是实施信息共享。通过司法建议、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方式,加强知识产权风险提示,强化企业防范侵权意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信用制度,引导行业自律自治,从源头上预防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如厦门湖里法院自贸区法庭实施法律文书概括性委托送达机制,将在司法送达过程中发现的自贸区企业发生异常的信息共享给自贸区市场监管局,纳入异常名单,并对异常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为司法、政务等信息公开再添新渠道的同时推进自贸区市场主体信用制度的建立。2018年12月,该项举措被省政府发文向全省推广。二是开展协同调处。规范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构建前端、中端、末端无缝衔接的纠纷快速协同调处机制。前端共建诉源治理体系,鼓励当事人借助行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维权、固定争议事实。中端打造多元解纷平台,推动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等解纷力量入驻,合力为当事人提供咨询、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构建非诉讼解决便捷机制。末端强化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探索繁简分流的审判方式,公正高效审理好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在明确权利边界和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保护创新、激励创新、引领创新。三是进行协同研究。一方面,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合作伙伴对接沟通,及时提供和交流知识产权政策和法律解读,建立风险预警和会商研究机制,加强重大案件跟踪研究。另一方面,依托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理论研究,促进两岸四地、“一带一路”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交流;集聚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专家学者,充分发挥审判咨询专家的作用,加大对知识产权理论实务的研判分析,为党政决策、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深化跨区域知识产权诉讼服务的配套改革
1.建立自贸区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机制。2016年11月,厦门自贸片区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入驻厦门自贸片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负责审理区内发生的应由中院一、二审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及刑事案件,靠前为自贸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咨询、诉调对接等司法服务,高效审结法国卡慕品牌有限公司诉波尔多吉洛(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商标权纠纷案。
2.成立跨域管辖的厦门知识产权法庭。2019年9月5日,厦门知识产权法庭入驻厦门自贸片区,跨区域管辖发生在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龙岩市辖区内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有效整合闽西南区域审判资源,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法庭成立以来,已妥善处结百威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诉鑫义(厦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诉厦门风信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山姆大院商贸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等涉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
3.加快智慧法院的信息化成果转化。加强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的运用,如厦门湖里法院自贸区法庭推广“全在线诉讼”在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的运用,实现相关案件线上立案、电子送达、线上质证、线上庭审,判决文书通过二维码接收等信息化环保诉讼模式;探索对纠纷解决进行全程管控、数据采集、证据固定等,致力于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难题。
(三)创新知识产权专项服务模式
1.创建自贸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模式。在积极运用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知识产权网上侵权预警与存证云服务”系统的基础上,推动成立全国首家设在自贸试验区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中国厦门(厨卫)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提供集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等“一站式”服务,并逐步扩大服务范围。
2.创建海外知识产权服务模式。成立厦门自贸片区知识产权跨境电商服务站,指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档案,进行商标、专利、版权的初步检索,提示风险,解答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遇到的知识产权有关问题,提供专业性的法律处理意见并协助企业制定预警预案。后期拟将陆续推出集成电路服务站、生物医药服务站等。
二、创新点
(一)强调融入性,充分发挥司法保障作用。法院积极主动融入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工作中,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知识产权保护的各阶段,改变过去“被动”“滞后”的保护方式,将司法服务提前融入至自贸区有关部门的决策管理中、融入至自贸区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中,使司法服务更具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立足协同性,精准提供一体化服务。友好型司法服务工作机制集合了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律师协会、科研院所及专业领域企业等多方力量,精准对接各类创新主体的司法需求,是对知识产权保护及治理主体的一体化调动,对知识产权保护功能的一体化整合,为司法审判机关完善与自贸区知识产权等服务保障自贸区发展的组织的工作对接与沟通、市场司法需求信息的收集提供了重要基础。
(三)突出便利性,着力增强司法社会认同。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深化诉讼服务配套改革,畅通纠纷解决渠道,提供“一站式”集约集成诉讼服务,优化涉自贸区案件当事人诉讼体验,争取诉讼事务办理“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提升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
三、实践效果
(一)营造出友好型、服务型自贸区知识产权营商氛围。一是健全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之间衔接,运用多元解纷机制化解自贸区知识产权纠纷22件,营造自贸区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公平法治环境。二是打造招商引资的名片。厦门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集聚择优选聘的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有序吸纳公证机构、反侵权组织等第三方机构、行业组织入驻,为社会提供专业高效的咨询、调解、司法确认等法律服务,全面提升“一站式”建设。中心成立以来,已向择优选聘的4个特邀调解组织和11名特邀调解员移送700件案件进行调解,成功调解192件,受理司法确认申请16件,推动前端诉源治理、中端多元解纷和末端高质效审判无缝衔接。
(二)推进了知识产权司法服务能力的现代化。一是精准服务新业态。随着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和疫情常态化影响,跨境电商产业、生物医药等新业态规模不断扩大,针对平行进口侵权问题,厦门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中心精准靶向产业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为行业企业提供合法、有序、安全、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工作平台。二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知识产权侵权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借助“知识产权网上侵权预警与存证云服务”实时预警和云存证服务,在正新轮胎商标权、美图公司软件外观专利、金门高粱商标权等系列知识产权维权行动中,开展线下打击并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三是深化跨区域管辖机制的配套改革。开展巡回审判,推行专业化、集约化审判模式,积极回应自贸区、高新技术区的知识产权保护诉求,灵活采用跨域立案机制,积极建设智慧法庭,打破时空限制,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服务的便利性,实现跨域立案11件,电子送达31件,线上庭审43件。
(三)提升了知识产权司法公开水平及司法公信。一是司法信息共享。将法院在审判流程过程中发现的异常企业、争议商标、典型案例通过定期通报、庭审直播、案例发布、法庭专刊等形式与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直接、优先分享,创新丰富了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形式。二是注重宣传法治。依托厦门自贸片区知识产权保护展示中心,培育公众和政府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规则意识。向区内企业开展有关法治宣传和走访活动7场,接待全国各地法院走访11次,参与全国性学术交流4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