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r7AW作者:贺超china.huanqiu.comarticle香港“网络打手”猖獗成为舆论热点/e3pmh1nnq/e3pmtdr7f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侯 丹脸谱谷歌大战引发的“网络打手”(受聘于公关公司,在网上评论指定对象的枪手———编者注)话题成为舆论的热点。其实“网络打手”在香港也挺猖獗。香港计算机学会副会长吴杰庄博士表示,目前港府只是把网络监管的重点放在“知识产权”以及“个人隐私”方面,没有重视这些活跃在网络上的“黑社会”,令市场产生不公平的情况。港府未来应该针对网络暴力以及“网上黑社会”等,采取更多措施。据香港《明报》16日报道,香港企业聘请“网络打手”制造“民意”,手法更多样化,除“抹黑”对手、刻意“唱好”、甚至以负面八卦消息来制造话题,在BBS讨论区发个帖可以收取10元(港币,下同)报酬,每月收入可达数千元,很多办公室职员、家庭主妇、学生都“积极”发帖,入行的人数近年更不断增加。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网络打手”在香港已是无处不在,有公司甚至以时薪40至80元聘请大学生,专门在讨论区“唱衰”对手,或为旗下的品牌“护航”。3年前入行的阿辉最初做兼职打手,他觉得市场需求大,有手机商出手阔绰,每个项目“打手费”可逾10万元,因此他与几个朋友合作,成立公司专门为企业作网络宣传。香港《信报》的报道称,香港前20个网站中有3个网上讨论区最热门,分别是香港讨论区(Discuss.com.hk)、Uwants和高登讨论区(hkgolden.com)。这些网站的人流都以每日百万甚至千万计,“网络打手”也以“主攻”这三个区为主。 香港的“网络打手”究竟如何运作?25岁的麦先生说,他专替企业提供“网络打手”服务,客户有知名的餐厅、美容公司、电影明星、补习社等。要做“网络打手”不是一味地“唱好”,“秘诀是要建立人性化、具真实感的讨论,唱好唱坏都得有,最紧要是制造话题。”他举例称,比如为某餐厅宣传,餐厅会先给“打手”免费吃一餐,其间“打手”会以普通食客身份,用手机拍下照片,再在大型饮食网站留言大赞,或于讨论区发帖:“想吃法国餐哪家好吃?”另一“打手”随即跟帖:“这家不错,看看我拍下的照片。”之后附上该餐厅的网站链接。“如果做到在搜寻网站一打法国餐就弹出该餐厅的名字,就算成功。”麦先生说,“唱好”只是其中一招,为达到话题效应,“打手”也会自制负面消息,“比如发个帖说某寿司店好难吃,下一个帖,就放大说它不止难吃,是极度十级难吃。”《明报》的评论称,“网络打手”的手法,与股市的虚假交易和楼市的搭棚造市类似,都是通过虚假的身份与内容欺骗公众、谋取利益,严格而言与商业欺诈无异,理应以刑事罪行视之。问题是,网上讨论多以匿名进行,身份难以追查,不少言论又属借题发挥,没有明言,只有暗示,这种钻法律空子的行为颇难入罪。社会应加强公众教育,避免成为谣言的帮凶。▲责任编辑:贺超1305598260000环球网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责编:佚名环球时报130559826000011[]{"email":"anonymous@huanqiu.com","name":"佚名"}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侯 丹脸谱谷歌大战引发的“网络打手”(受聘于公关公司,在网上评论指定对象的枪手———编者注)话题成为舆论的热点。其实“网络打手”在香港也挺猖獗。香港计算机学会副会长吴杰庄博士表示,目前港府只是把网络监管的重点放在“知识产权”以及“个人隐私”方面,没有重视这些活跃在网络上的“黑社会”,令市场产生不公平的情况。港府未来应该针对网络暴力以及“网上黑社会”等,采取更多措施。据香港《明报》16日报道,香港企业聘请“网络打手”制造“民意”,手法更多样化,除“抹黑”对手、刻意“唱好”、甚至以负面八卦消息来制造话题,在BBS讨论区发个帖可以收取10元(港币,下同)报酬,每月收入可达数千元,很多办公室职员、家庭主妇、学生都“积极”发帖,入行的人数近年更不断增加。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网络打手”在香港已是无处不在,有公司甚至以时薪40至80元聘请大学生,专门在讨论区“唱衰”对手,或为旗下的品牌“护航”。3年前入行的阿辉最初做兼职打手,他觉得市场需求大,有手机商出手阔绰,每个项目“打手费”可逾10万元,因此他与几个朋友合作,成立公司专门为企业作网络宣传。香港《信报》的报道称,香港前20个网站中有3个网上讨论区最热门,分别是香港讨论区(Discuss.com.hk)、Uwants和高登讨论区(hkgolden.com)。这些网站的人流都以每日百万甚至千万计,“网络打手”也以“主攻”这三个区为主。 香港的“网络打手”究竟如何运作?25岁的麦先生说,他专替企业提供“网络打手”服务,客户有知名的餐厅、美容公司、电影明星、补习社等。要做“网络打手”不是一味地“唱好”,“秘诀是要建立人性化、具真实感的讨论,唱好唱坏都得有,最紧要是制造话题。”他举例称,比如为某餐厅宣传,餐厅会先给“打手”免费吃一餐,其间“打手”会以普通食客身份,用手机拍下照片,再在大型饮食网站留言大赞,或于讨论区发帖:“想吃法国餐哪家好吃?”另一“打手”随即跟帖:“这家不错,看看我拍下的照片。”之后附上该餐厅的网站链接。“如果做到在搜寻网站一打法国餐就弹出该餐厅的名字,就算成功。”麦先生说,“唱好”只是其中一招,为达到话题效应,“打手”也会自制负面消息,“比如发个帖说某寿司店好难吃,下一个帖,就放大说它不止难吃,是极度十级难吃。”《明报》的评论称,“网络打手”的手法,与股市的虚假交易和楼市的搭棚造市类似,都是通过虚假的身份与内容欺骗公众、谋取利益,严格而言与商业欺诈无异,理应以刑事罪行视之。问题是,网上讨论多以匿名进行,身份难以追查,不少言论又属借题发挥,没有明言,只有暗示,这种钻法律空子的行为颇难入罪。社会应加强公众教育,避免成为谣言的帮凶。▲责任编辑: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