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mdPO作者:朱稳坦china.huanqiu.comarticle北京规定交通事故同责私了交强险不上浮/e3pmh1nnq/e3pmtdr7f本报讯 (记者钱卫华) 在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施行两年之后,昨天,市交管局和北京保监局联合宣布推出新举措,8月1日起,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认定为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下一年度交强险费率不再上浮。北京保监局副局长刘跃林表示,这项举措在全国事故快速处理工作中为首创。七成交通事故当事双方私了市交管局副局长王立介绍,2007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实施之后,当事人自行处理率保持在70%以上,单起事故现场清除时间比《办法》实施前平均减少4分钟,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下降了40%,平均结案周期缩短了35%。保险公司两年来共理赔司机自行处理的交通事故或路外事故(停车场等事故)达到387.6万件,共赔付58亿元。同责小事故不快处涨保费事故快处办法实施两年来,有部分司机在发生事故后应挪车而不挪车,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其中主要原因多为对事故责任确定有争议,担心现场清除后无法定责,以及对对方当事人不信任。 为鼓励司机使用事故快处办法,从8月1日起,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认定为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不记为交强险保费上浮因素,涉及的机动车辆次年续保交强险,保费不上浮,以鼓励事故双方尽快确定事故责任,及时撤离事故现场。此类事故如经交警处理,且认定为同等责任的,交强险保费严格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上浮。连续5年没出险商业险拟最低3折此外,刘跃林透露,北京保监局已做好了相关计划。如果车主一年内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商业车险也将打折,如果司机5年没有出险,商业险拟最低3折。今后,保险费率浮动不仅与事故挂钩,还将与理赔金额和违章率挂钩。1248816360000责编:佚名京华时报124881636000011[]{"email":"anonymous@huanqiu.com","name":"佚名"}
本报讯 (记者钱卫华) 在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施行两年之后,昨天,市交管局和北京保监局联合宣布推出新举措,8月1日起,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认定为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下一年度交强险费率不再上浮。北京保监局副局长刘跃林表示,这项举措在全国事故快速处理工作中为首创。七成交通事故当事双方私了市交管局副局长王立介绍,2007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实施之后,当事人自行处理率保持在70%以上,单起事故现场清除时间比《办法》实施前平均减少4分钟,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下降了40%,平均结案周期缩短了35%。保险公司两年来共理赔司机自行处理的交通事故或路外事故(停车场等事故)达到387.6万件,共赔付58亿元。同责小事故不快处涨保费事故快处办法实施两年来,有部分司机在发生事故后应挪车而不挪车,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其中主要原因多为对事故责任确定有争议,担心现场清除后无法定责,以及对对方当事人不信任。 为鼓励司机使用事故快处办法,从8月1日起,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认定为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不记为交强险保费上浮因素,涉及的机动车辆次年续保交强险,保费不上浮,以鼓励事故双方尽快确定事故责任,及时撤离事故现场。此类事故如经交警处理,且认定为同等责任的,交强险保费严格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规定上浮。连续5年没出险商业险拟最低3折此外,刘跃林透露,北京保监局已做好了相关计划。如果车主一年内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商业车险也将打折,如果司机5年没有出险,商业险拟最低3折。今后,保险费率浮动不仅与事故挂钩,还将与理赔金额和违章率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