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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划转社保有望8月份启动 细则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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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人士认为,这800亿资金无论对解决长期以来社保资金的匮乏,还是对股市投资理念由投机向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的转变,作用都是积极的。


  “更为重要的是这次划转,使得‘国有资产’变成了‘公有资产’,在产权归属上有了新的突破。”杨健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


  据杨健介绍,在国外,国有和公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在国内,这两个概念常常合二为一。


  “‘公有’指的是全国人民共同拥有,‘国有’是指财产掌握在政府的手中。这次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就是从‘国有’划归到了‘公有’,受益人是目前全国享受社会保障的这2亿多人,以后范围还会扩大到13亿人民。”杨健评价说,国有股转持是一箭双雕的好事,既解决了大小非的困境,又兼顾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但也有很多人认为,划转是“钱从地方政府的口袋里挪到了中央政府的口袋里”,争议也由此开始。


  地方和中央的利益如何分配


  在符合划转条件的这131家上市公司的826家国有股东中,很多上市公司的股东既有中央企业、中央企业的子公司,又有地市级国有企业及其子公司,甚至还有地方政府部门。


  据权威部门的主管人士称,截至6月24日,还没有一家中央企业对《办法》提出异议。


  “中央企业一般不会有什么异议。这里面涉及的问题是怎么样去分割中央和地方利益的问题,也就是说地方的国有股到底是属于中央政府的还是地方政府。过去国有股减持就存在中央和地方利益分割的问题。”《证券法》起草小组成员、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指出。


  《办法》的出台,让困扰多年的“国有股到底该怎样流通”有了一个答案。但是,《办法》的出台,也意味着这些平时掌握在地方政府口袋里的钱,一下划到了中央政府的口袋。对这样的利益转移,用曹凤岐的话说“地方政府难免不乐意”。


  据了解,《国有资产管理法》一直没有出台的原因之一,就是关于“地方财政管辖的国有企业财产是中央的还是地方的”的争议,在地方政府看来,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理所当然就应该是地方的财产,不应该划拨。


  在相关部门对于国有股权划转社保基金操作中遇到的问题还没有出台具体的解决办法之际,舆论就开始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独立财经评论员侯宁曾公开发表观点说,此规定“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但是,一些专家并不认同这种观点。杨健就认为,划拨是必然的,无可争议的。


  曹凤岐则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认为,美国实行的是双级财产制。美国联邦政府有财产,各个州也有自己的财产;而中国跟美国不一样,中国实行的是单级财产制。


  “从理论上看,中国不存在地方法人的问题,地方政府不是国家法人。但是因为存在争议,只能等下一步出台《细则》对此如何界定。”曹凤岐说。


  关于地方和中央财政的利益分割问题,财政部企业司司长贾谌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个问题在《细则》出台后,财政部将做专门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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