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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缺乏细则致企业生产许可证难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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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快把意见反馈到质检总局


  省质监局食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企业以前的卫生生产许可证没有到期的还可继续使用;已经过期的,质监部门考虑允许其延长期限使用。但企业必须严格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新开办的食品生产企业如何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呢?这位负责人称,在国家政策没有出台之前,这个问题还难以解决,省质监部门正在进行市场调研,将尽快把企业意见反馈给国家质检总局,以便尽早出台解决办法。


  专家观点


  不能因细则未出台推迟办证


  四川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家王建平教授认为,出现“执行真空”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立法不平衡。其他新颁布的法律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主要是立法指导思想不明确,职能部门行政效率低下及相互协调有问题。一部法律出台,其执行细则应该提前,至少也该同时随主法出台。当务之急是质监、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寻找对策。可以考虑为这些新办企业提供临时许可证,或者其他应急解决措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从以往立法惯例来看,也是先出台法律,再出台配套的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涉及面广,相关环节要本着一种时不我待的精神,加速推进实施条例的出台。


  市政协委员、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肖佑嘉认为,在新法的实施细则没有出台之前,职能部门应该按照以前的规定来执行。


  文化系统的一名政府官员说,新法实施一个多月,细则未出台不能成为推迟办证的理由,相关环节应尽快研究解决办法。本报记者 孙鹏 江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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