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泰斗支持邓玉娇案法院判决遭质疑(图)
律师发布涉嫌强奸内容欠妥
成都商报:总结邓玉娇案,您认为有哪些司法问题需要完善?
马克昌:有不少专家都说到了程序问题。比如律师的信息发布权。我赞成律师有信息发布权,但应该有所限制,比如不得侵犯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不得妨碍侦查,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发布出去等。邓玉娇案件中,先前的律师发布的信息,说邓玉娇涉嫌被强奸,这涉及个人隐私,邓玉娇家人也持有意见,我认为这种做法不够妥当。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也很受关注,我也持支持态度,但需要进一步完善,这是诉讼法领域研究的问题。
成都商报:实体上存在问题吗?
马克昌:我觉得基本上没什么问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邓玉娇及时委托进行司法鉴定做得很好。经过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于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应该是一大进步,以前不少案子都没有鉴定。
本报记者 黄庆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