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再试水“行政三分制” 建大社会小政府(图)

深圳市人民政府门口。本报记者欧钦平摄
上月底,《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对外发布。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等地之后,深圳这个中国最早的经济特区,如愿加冕“新特区”。
与浦东和滨海有所区别的是,深圳的综合配套改革突破口,侧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联系6年前中编办在此搞的“行政三分制”试点,中央对于这个屡创神奇的年轻城市,显然有着更多期待。
■寻源
从9年前开始 曾经的三分制
“深圳新的开始!”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对外发布次日,《南方都市报》做了这样一个头版头条。简洁的表述,套红的大字,特别的处理方式昭示着新闻本身的特别和重大。
谈及这份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改革方案,深圳市委副秘书长兼政策研究室主任、该方案主笔蒙敬杭和多名观察人士不约而同用到一个比喻:这是一把尚方宝剑,拿着它,有太多创新工作可以做。
有了这把尚方宝剑,改革路上的障碍,也许能够更容易化解;以前做不了的一些事,现在也许有条件做了。
比如首当其冲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这一表述被普遍认为与2003年深圳试图推行的“行政三分制”有着一致的精神内核。
入世推动改革
只不过,6年前的改革动议在高调宣布后再无下文,相关改革黯然终场。
而追溯起来,有关“行政三分制”这一政策的实质探讨,可以回到更早的2001年。当年12月,中国经历15年艰苦谈判后加入世贸组织。而政府如何“入世”,成为当年中编办选择深圳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直接动因。
作为彼时改革方案的主要设计、参与者,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首倡“行政三分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