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通报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情况(全文)
十、关于灾区重建资金监管情况
在灾后恢复重建中,中央财政总计将下达我省重建基金2203亿元,全省各级政府计划安排灾后重建基金41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筹集安排灾后重建基金270亿元),用于全省灾后恢复重建。省委、省政府严格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包干使用的原则,依据国家和省批准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分配重建资金。并从项目资金的下达开始,实行监管工作同步进入、同步检查、同步审计、全过程监管,确保向人民群众交一本明白账。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平衡协调小组和重建资金监管领导小组,统筹平衡全省恢复重建资金安排,组织领导重建资金监管工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按照规定的支出科目、资金用途和具体规划项目来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基金预算,并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三是强化专户管理。灾区各县(市、区)财政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实现资金的封闭运行。四是强化专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对重建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绩效的监察、审计,实行全程跟踪检查。五是强化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全面公开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是强化快查严惩。坚决果断地惩治违纪违法行为,目前灾区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良好,基本做到了款物专用、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没有发现大的问题。
十一、关于灾区心理卫生服务情况
“5·12”汶川特大地震对灾区干部群众造成严重心理创伤,为帮助灾区干部群众尽快摆脱心理阴影,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心理服务和心理干预工作。一是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省委、省政府及重灾区市、县党委、政府都成立了灾区心理服务领导小组,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统筹领导。二是充分整合资源。灾区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党委、政府、群团力量、国际国内专家力量及社会各方面力量,组建专业和业余心理巡回服务队,在灾区广泛开展心理治疗和心理服务。全省建立了心理卫生五级服务网络和省心理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心理服务热线,开展网上心理咨询,组织文艺团体到灾区演出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抚慰活动。三是加强重点人群的心理服务。针对“三孤”人员、伤残人员、有亲属死亡伤残人员以及在校师生等特殊人员开展心理服务。要求灾区有师生遇难的学校配备心理服务教师,较大的受灾群众定居点配备心理咨询服务人员,县、乡医院配备心理服务人员。灾区各级党委、政府还十分重视在重点时期、重点时段的心理服务工作。四是全面落实关爱基层干部措施。针对基层干部工作任务重、思想压力大的实际,组织专家举办心理干预知识讲座,安排基层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实行强制休假制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缓解心理压力。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缺乏,人手不足,各级政府正进一步统筹各方面资源,加强和改进对灾区的心理卫生服务。
十二、关于因灾伤残人员后期治疗和康复情况
地震发生以来,全省累计救治伤病员445万人次,累计住院143367人,其中伤员91177人,送到省外救治的伤病员10015人。初步统计因灾致残7000余人。为最大限度降低死亡率和致残率,按照“集中伤员、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各级政府成立急危伤员救治专家顾问组和联合专家组,及时组织力量救治伤病员,目前,大部分伤病员治愈出院。为抓好地震伤员医疗康复工作,全省将建立3个省级康复中心、6个重灾市(州)康复分中心和县、乡(社区)医疗机构组成的四级医疗康复网络,目前正在抓紧建设。同时,加强对灾区医务人员康复技能培训,组织非灾区专业人员进行对口支援,邀请省外、国外康复专家来川指导帮助,全面开展对地震伤员的医疗康复。对伤残人员需要进行医疗康复的,全部由政府出资免费进行;对需要安装假肢的,根据功能恢复情况组织测试,尽早安装。目前,需要进行后续医疗康复的已有6318人完成医疗康复,还有1109人仍在康复中。为伤残人员提供轮椅等辅助器具1万余件,为 435人安装了假肢。目前各级党委、政府正积极筹集专门康复后续治疗专项资金,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报销,对需个人负担部分实行救助等措施,保证所有伤残人员都能完成医疗康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