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官员驾车坠崖:交300元开公车办私事
在昆明市东川区第一人民医院内,躺在病床上的胡存德已脱离生命危险,而躺在东川区第二人民医院的曹加喜则伤情严重。前天早上,他们都是在乘车行至东川区汤丹镇黄水箐时坠入悬崖的,除了他们,另外3人包括驾驶员在内当场身亡。在这起3死2伤的惨祸中,出事车辆是公车,驾驶人则是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文新。身为领导干部,张文新驾公车外出是为公干还是私事呢?昨天,记者向寻甸县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了解。
领导公休驾公车办私事
3月31日9时30分许,寻甸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文新驾驶车牌号为云AFP238的本田越野车由寻甸前往东川落雪矿,当车辆行至东川区汤丹镇黄水箐时坠入悬崖,造成张文新及车上的李冬梅(寻甸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系张文新妻子)、朱恒志(男,东川区矿务局汤丹矿退休职工,系李冬梅之二姐夫)3人当场死亡,胡存德(男,寻甸县仁德镇东发社区居民)、曹加喜(男,寻甸县仁德镇东发社区居民)两人受伤。
按寻甸县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记录,死者李冬梅系张文新之妻,是东川区落雪矿人。1983年李冬梅之母逝世,埋葬于东川区落雪矿大桥地。由于近日开发铁矿需要修建矿区公路,张文新岳母的坟墓需要搬迁。为此,张文新于3月30日依程序向单位领导书面请公休假4天(即自3月31日起至4月3日),并按单位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要求,向单位支付燃油费后,驾驶单位的本田越野车去东川处理搬迁岳母坟墓事宜。
交了300元后私用公车
有知情者向记者透露,张文新出发前曾向单位支付了300元的燃油费,至于车辆外出的其他过路费等费用都是自理。而所谓的有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要求则是指寻甸县人大常委会为照顾老领导、老干部做出的内部规定,每年度当遇有生病等特殊情况和急事时,可以申请使用公车,费用按每公里3角钱收取。
让该县人大常委会一工作人员不解的是,虽然张文新交了钱使用公车,但外出时还是应配司机,不该亲自驾车。“我认为这就是公车私用。如果每个人都可以交钱用车,那公务车和商务车就没什么区别了。”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