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查处低价房 官员称是对老百姓负责
房产局长语惊四座
房产商不是慈善家
老百姓要理解我们
昨天,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表示: “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房产业内争议声一片:政府部门到底该不该查处亏本卖房的开发商?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房,物价和房产等政府部门就要进行查处?这个方式是否存在法律依据?开发商自己又怎么看?在目前楼市房子难卖、开发商都喊资金紧张的状况下,业内人士的观点明显很不一致。
“我知道我一说出来,就会有老百姓要骂我:政府怎么帮助开发商抬高房价呢?”周久耕似乎早就预料到会有一片反对声音,“这是因为老百姓没有完全理解。”
周久耕解释说,其实目前江宁只有一家楼盘是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并不是普遍现象。按照目前的价格,这家楼盘以5700元/平方米价格销售(含1100元/平方米的装修价款),等于毛坯售价是4600元/平方米,远远低于其成本价。
他说,目前江宁多数楼盘是在2006年、2007年拿的土地,楼面地价都在2800元—3200元/平方米之间,加上建安、财务以及营销等各类成本,5500元/平方米左右应该是个保本价。现在售价不到5000元/平方米,就意味着开发商贴钱给老百姓盖房子,“房产开发商是慈善家吗?当然不是!”
对于查处的依据,周久耕表示,“按照价格法规定,低于成本价销售,就属于不正当竞争。”但目前只是和江宁物价局达成共识,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查处操作细则,关键还是要让开发商停止亏本卖房的行为,稳定江宁房地产市场。
“既然开发商不是慈善家,那会导致什么结果?”周久耕说,就会导致开发商只是一时为了套现,到时房子没盖好,很有可能造成烂尾楼现象发生,开发商是不可能另外再贴钱给买房人盖房子的!政府这样做就是为了“避免出现开发商卷钱走人,到头来还是买房人吃亏”。
周久耕说,“查处不是为了处罚开发商降价亏本卖房子,而是担心其造成的后果,我要对老百姓负责。”
记者问道,按照道理来说,开发商降价行为也是很平常的,但是如果这种亏本销售的楼盘是开发企业的全国性行为呢?它是不是可以从其他盈利的楼盘调拨自己的资金呢?周久耕回答,“肯定有困难了!而如果这个楼盘建设工地上的工人不多、甚至停工了,我就有理由怀疑你能不能建下去。”
记者了解到,目前这家楼盘表示,低于成本销售是“低开高走”的营销策略,肯定不会发生烂尾楼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