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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专家:燃油税不会增加消费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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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新闻1+1》12月5日播出《燃油税开征公众意见》,以下为节目实录:


  今天,《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正式出台,燃油税改革呼之欲出,汽油消费税提高到每升1元,柴油消费税提高到每升0.8元,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同时取消,这样的改革措施对公众将产生怎样的影响?改革过程中的民意将如何体现?未来的公路收费政策走向又将如何?《新闻1+1》为您解析。


  演播室主持人(王跃军):


  您好,欢迎收看今天的《新闻1+1》。


  今天傍晚的一则消息,相信会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引起人们的热议,那就是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公布了《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的征求意见。而且确定了是在2009年的1月1日实施。征收燃油税应该说关乎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过去我们谈论都是征不征的问题,现在已经不是征不征的问题了,而是怎么征,征上来的钱怎么花。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个短片,来了解一下相关的信息。


  (播放短片)


  (新闻片段)


  新闻主持人:


  今天,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解说:


  方案包括改革的总体思路,燃油税费改革和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以及相关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公告指出,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并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同时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这次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刊载在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5日至12月12日,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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