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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法院原院长敛财揭秘:贪污公款收案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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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北京西城法院原院长敛财之道


  1999年2月至2007年5月,短短8年间,西城法院前院长郭生贵敛财700余万。


  直接或间接牵涉其中的,有案件当事人,有私营企业乃至大型国企的负责人,亦有4名律师、该法院前副院长等多名肩负维护社会公正职责的司法人员。


  一个基层法院院长如何变现手中的权力?详解郭生贵案,或可一窥端倪。


  生财之道1 介绍案源


  法院认定,郭生贵受贿贪污700余万的罪行,均发生在其西城法院任内。其中,收自律师的案源介绍费367万元。


  与法律工作者分成


  第一笔200万元的行贿来自法律工作者张汝平。判决披露,1999年至2002年间,经郭介绍,张汝平先后代理了西城法院20余起诉讼案件。此后,通过郭胞弟张凤海(一随父姓,一随母姓),张汝平先后十余次送给郭生贵“介绍费”200万元。


  张汝平,山东省宁津县人,生于1966年。其在网上的公开简历高调宣称,自己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1990年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实习;1991年开始在北京宜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1990年,张在东城法院实习时,郭恰在东城法院执政。郭调任西城法院主政后不久,双方即开始合作。诉讼材料披露,张、郭交情深厚——宜君律师事务所于2000年解散,由郭出面介绍,张汝平来到北京市北方律所,以其名义继续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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