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商“放蛇”岂能如此拆迁?

漫画 /李晓宜
广州市环市西路站西南街的省汽车运输公司宿舍的居民遭到百条毒蛇夜袭,据目击者称,有凶徒开车到小区放蛇,而幕后黑手被疑是最近频频要求他们迁走的某房地产开发商。“放蛇”是继前段时间砸锁、淋毒水、放炸药之后,开发商使的“新花招”。(10月30日《广州日报》)
看过很多房地产开发商“逼迁”的招式,停水的,断电的,骚扰的……但向居民区施放毒蛇还是平生第一次听说。开发商如此无法无天不择手段,不几乎是在搞恐怖活动吗?
拆迁必须文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第四条规定,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但遗憾的是,在这起“逼迁”事件中,有关方面并未及时出面干预和处置,致使“逼迁”事件逐步升级到近乎恐怖。事实上,根据居民反映,这次的毒蛇来袭已经是近两个月来的第6起袭击事件。前不久小区中的花草树木就曾在深夜被淋毒水,一栋宿舍楼下被放置了3个混杂炸药的鞭炮,凌晨3时在煤气管道旁连锁引爆……在这一系列的“逼迁”事件中,如果有关部门及时介入处理,那么开发商绝不敢得寸进尺,发展到向民居施放毒蛇的程度。
面对开发商三番五次对民居的违法行为,地方有关部门完全应该立案查处,从而保护居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亚当·斯密在他的《国富论》中认为,政府在社会中应扮演“守夜人”和“警察”的角色。一是保护国家安全,使其不受外来侵犯;二是保护社会上的个人安全,使其不受他人的侵害和压迫;三是建设和维系某些私人无力办或不愿办的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广州市这起“放蛇逼迁”事件,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出面,给群众一个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