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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公司集资诈骗近10亿 企图阻止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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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及省委政法委挂牌督办,在全国引起较大影响的亳州万物春公司唐亚南、邓书杰、彭标等24人虚假出资、集资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在亳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其中原任万物春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董事长的唐亚南被指控为前两项罪名。庭审当天未结束。


  从116个县集资诈骗近10亿


  2003年底,唐亚南与邓书杰、彭标、王静、张军峰等人预谋后,即对万物春公司进行变更登记,并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38头梅花鹿,制作《联合养殖梅花鹿合同书》及进行虚假宣传所需的资料。


  2004年5月,唐亚南、邓书杰等数人,在明知万物春公司经营亏损、无钱投入梅花鹿养殖,及依靠梅花鹿养殖收益无力支付集资返还利润的情况下,为骗取群众集资款,便虚构集资用于梅花鹿养殖、夸大梅花鹿的养殖规模及经营效益,以签订联合养殖梅花鹿合同为名,以返还高额利润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并先后设立农业部、梅花鹿养殖场、财务室、集资业务部,指派彭标、孙伟(另案处理)等几人,分别负责接待参观群众、收取集资款、组织业务员进行虚假宣传,诱骗、鼓动群众参与非法集资。


  案发后经会计机构鉴定,自2004年6月至2007年3月,唐亚南等人先后在安徽、河南、山东、江西等七省116个县区,非法集资共计9.73亿元,涉及集资群众49786人次,共造成群众集资款3.33亿元无法返还。


  企图花巨资阻止媒体曝光


  2004年4~5月,唐亚南的亳州市谯城区万物春公司,以联合养殖梅花鹿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在明知梅花鹿养殖收益无法支付高额集资本息的情况下,大肆进行虚假宣传,诱骗群众签订联合养殖合同,进行非法集资。


  2005年12月,本报在省内率先曝光亳州一养殖梅花鹿的企业,存在非法集资行为,该企业即为万物春公司。2006年4月,在获取央视某栏目即将对其非法集资行为曝光的信息后,唐亚南即指派人前往北京做工作,企图以78万元为条件阻止媒体曝光。


  2006年5月8日,央视对唐亚南等人的非法集资行为曝光后,各地投资群众纷纷到万物春公司要求返款。为掩盖其犯罪事实、继续骗取群众集资款防止资金断链、延缓案发时间,唐亚南指使袁辉、于春银等人,以20万元“宣传费”邀集省内部分媒体记者,企图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以欺骗公众。但是,包括本报在内的责任媒体,识破该公司伎俩,拒绝参加所谓的“记者招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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