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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可能年内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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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投资来自256个股东,最终房屋归属、收益也是他们的,开发商只是代建,没有剥夺中间利润。


  赵智强坚称“个人合作建房”目的已基本达到


  楼市疲态尽显,救市呼声焦灼,在全国率先拿地的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却仍将逆市启动。昨天项目发起人、温州市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赵智强告诉早报记者,定名“理想佳苑”的该项目已获开工必备的土地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欠施工许可证,预计年内可动工。他还表示:即使温州房价下跌30%,“理想佳苑”仍具价格优势。


  法律上不再是


  “个人合作建房”


  2006年11月21日,温州市市场营销协会委托温州瑞安正元房产公司,以1.0458亿元竞得“江前三产安置地块”开发权,成为国内首例成功“拿地”的个人合作建房项目,赵智强因此被称为“个人合作建房破冰第一人”。


  昨天,赵智强告诉早报记者,项目已获土地证、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差施工许可证。“主要是立项用了好几个月,后面的程序走得还算顺利。”他说,根据设计草案,“理想佳苑”临街将建3幢小高层,其余建6幢多层;按规定,70%的户型为90平方米,其余的110平方米。


  “市政府的态度非常明确,按一般商品房开发程序走。”昨天,“代建”开发商——正元房产公司负责人对早报记者说,在法律意义上,所谓“个人合作建房”已不成立,原本作为“会员”的256名出资人现在的身份是“股东”,“运作将严格按商品房开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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