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换社会保障 嘉兴触土地流转敏感部位
30年前,始自18户村民红手印的土地改革掀起了中国改革的风暴。30年后,一场与土地制度有关的探索又在悄然兴起,这就是“土地流转”,也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众所周知,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历来被认为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农村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是什么让曾经甘冒杀头风险、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自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对他们又意味着什么?
本报今天刊登的两个案例,试图探究其脉络根由。一个发生在新疆沙湾村,由民间自发兴起,并逐步推广。通过土地互换,实现了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这种做法不仅提高了土地的使用效率,而且带动了农民的增收、致富。另一个故事发生在浙江嘉兴,是由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变革。它采取“两分两换”的方式,即宅基地和承包地分开、搬迁与土地流转分开,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以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这种尝试不仅可以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而且打通了农民进城的通道。
不久前,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考察时指出,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最终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刚刚闭幕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政策推动下,我们期待着更多、更好的尝试。
在实地踏看了镇里的住宅小区后,陈建新决定把家安置到镇上去。
陈建新是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明星村12组农民,今年42岁,除了夫妻俩,还有两个女儿,家里有10多亩承包田,两间上世纪80年代建的房子。陈建新说,按照自己家房子的面积和相关政策,他可以选择在镇上总面积相同的公寓房;也可以选择只拿一套或两套房子,余下面积拿镇里统一建造的标准厂房;也可选择货币安置。或者就自己到镇里统一规划地方自己建造。“经过与家人商量,自己最终选择了自己建造。”
根据协议,陈建新家的老房将被拆除,宅基地将被复垦为耕地。与此同时,他家的10多亩承包田,也流转给了镇里的一家农业开发公司,这些承包田,陈建新每年能收到6000多元租金。如果流转期限超过10年,他和家人还可享受一项政策——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城镇居民的缴费标准和待遇参保。
令陈建新作出这一决定的,是基于嘉兴南湖区正在推行的“两分两换”政策,南湖区用这种方式鼓励农民退出土地,向城镇集聚。
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
记者了解,所谓的“两分两换”,是指宅基地和承包地分开、搬迁与土地流转分开,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以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社会保障。
明星村书记顾海明告诉记者,目前,整个明星村,658户农户中,已有159户对房屋作了评估准备搬迁到镇上居住,村民有选择自建的,也有选择公寓安置房的。
与陈建新不一样,今年57岁的蔡天福选择了镇上的公寓房。蔡是余新镇明星村18组的农民,拥有13亩承包田。两个女儿出嫁后,250平方米的房子只剩下他和老伴。“夫妻俩每天起早贪黑,辛苦一年也挣不了几个钱。”
今年上半年,蔡天福也与镇里的农业开发公司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乡下的房子置换成城镇的房子。“我现在惬意多了,一年土地流转金有8300元,置换成的城镇房子,按市面上的房价,一下子增值五六十万元。”蔡天福说,歇脚上岸后,除了土地流转金,还有薪金、租金和养老保障金。因为按照政策,蔡天福满61周岁后,像他这样土地全部流转的农民,每人每月可享受200元生活补助,而且有递增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