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庭审纪实
社会影响极坏责任在谁 控辩双方激辩焦点
公诉机关发表公诉意见时称,周正龙为谋私利,采用虚假手段骗取国家奖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周正龙制作假华南虎照虽说是在镇坪这个小县城,但是由此带来的社会影响已超出镇坪和陕西,影响到了全国甚至境外。他的行为致使国家机关对外发布虚假的重大错误信息,引起媒体和公众质疑长达7个多月之久。周不但不主动承认错误,还进而制作假华南虎脚印掩盖其罪行。浪费了行政资源,严重损害政府形象。
周正龙辩护律师张勇、刘新为周正龙作了辩护。他们认为诈骗之所以成功与林业部门未尽审查、鉴别职责有直接关系。奖金2万元也是镇坪县政府与林业厅进行磋商的一个结果,具有相当大的随意性,周正龙对此只是被动接受而已。极坏的社会影响不是周正龙所致,不应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相关行政部门在没有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科学鉴定的情况下,逐级上报并草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消息,以行政确认的方式认定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其后又对媒体的强烈关注和公众的广泛质疑长期不予理会,方使政府公信力严重受损,从而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如果让周正龙来承担这一后果是没有理由的,也是不公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