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庭审纪实
检察机关指控两项罪名
8时30,由旬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向敏毅、审判员李猛和郭景军组成合议庭,由审判长向敏毅宣布开庭。
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薛进利、代理检察员马继军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正龙听陕西省虎调队成员于小平等人讲如果拍到野生华南虎照片,就能得到大笔奖金后,遂萌生用老虎画拍摄假华南虎照片骗取奖金的念头。周正龙以为亲戚治疗“官煞”(迷信中的一种疯病)为名,先后托当地村民余海、彭会财为其寻找老虎画。并分两次用墙画虎制作的纸道具虎拍摄假华南虎照。陕西省林业厅于10月12日在西安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在陕西省镇坪县发现了活体野生华南虎,同时奖励周正龙现金2万元。在公众对虎照真假进行激辩时,周正龙又使用自制木质虎爪伪造了华南虎脚印,谎称其发现了野生华南虎活动的踪迹,继续掩盖其犯罪事实。
2008年5月18日,公安机关在对被告人周正龙的住宅依法进行搜查过程中,从其住处发现子弹93发。后经技术鉴定为军用子弹。
检察机关指控周正龙犯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认为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