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aKrnJkZ4b china.huanqiu.comarticle上海原浦东新区副区长受贿案开庭 房产达16处/e3pmh1nnq/e3pmtdr7f2006年3月,康慧军以换购方式购得仁恒滨江园(如图)住房一套,当时的换购价格与市值差489万余元。高剑平 早报资料房产获利超千万康慧军一案始发于2007年6月,纪委开始普查局级以上公职人员住房情况,查明康慧军及其亲属名下房产多达十多处,从而被称为“炒房区长”。2007年11月3日,上海检察院对康进行监视居住,同年11月30日逮捕。起诉书显示,1993年至2007年8月,康慧军先后担任浦东新区经济贸易局局长、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等职务。从当天庭审案情来看,炒房区长炒房获益确实丰厚,公诉人指称,案发时夫妻所持16套房产,购买价总额为1419万元,分别购自仁恒滨江园、陆家嘴花园、涵合园、地杰国际城,国际丽都城、虹桥华庭等小区,其中不少都是沪上知名高档楼盘,大部分是康以亲友名义购买。其中妻子以及儿子名下房产总共12处。当庭播放证据显示,其中包括康慧军工资收入335.91万元,王孝琴工资收入628.95万元,股票投资收益700.2万元,受贿收入41.35万元,其他收入330.42万元,还包括有房产投资502.34万元以及其房屋出租总共获利133.91万元。公诉人称,康氏夫妇过手房屋数超过二十套,王孝琴供词称,这些房屋总共支付税金超过50万元、支付装修家电费用超过100万元,甚至利用购房所获个人所得税退税就超过100万元。公诉人举证显示,大部分房产出让时获利在70~80万元之间,举例来说,康慧军栖山路一套房产出让时获利80多万元。另外,康慧军曾前后两次在仁恒滨江园买房。早在2001年,其就以1000美元/平方米(折合人民币8300元)的价格买得仁恒一期的一套房子,总价119万余元。而其购买价,是该项目1999年的开盘价,2001年时该楼盘市场价早已达到1.1万~1.2万元/平方米。2006年3月,仁恒公司采取换购的方式“卖”给了康慧军仁恒三期一套面积更大的房子。具体操作方式是,由该公司按照原价把一期的房回购,再按照1999年的开盘价把这套超过300平方米的样板房出售给康慧军(总价271万余元)。至案发时,康惠军夫妇就居住在这套房子里。起诉书显示,换购房产与当时市场价格差额达到489万余元。笼统计算,康慧军房产获利已经超过千万元。实际上,康慧军所购买楼盘土地有多处跟自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起诉书称,1993年至2001年期间,康慧军利用担任陆家嘴集团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多次为仁恒公司获取浦东世纪大道SB4-1、2、3、4和SB5-1、2等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提供帮助。这一项目最终建成仁恒滨江园,康慧军在此先后购入一套住房并换购一套住房,夫妻二人也居住于此,换购住房成为其受贿主要金额来源。2001年,利用自己担任陆家嘴集团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安排集团下属上海锦利房地产有限公司把所有的锦华(北蔡)居住区1-1、1-2、1-3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香溢公司用于房产开发,该土地现已建成住宅小区海上国际花园。2002年康慧军受其在上海师范大学就读时的同学徐大庆的请托,为徐担任董事的上海地杰置业有限公司获得浦东北蔡南部御桥地区一块土地开发权提供帮助。而且,为了规避2003年开始实施的土地招拍挂制度,该土地在签署合同时特意把日期提前至2002年8月,仍采用土地批租的形式“暗箱”操作。该地块上已建成浦东超级大盘地杰国际城,该项目占地面积110公顷、地上总建筑面积达110万平方米,康慧军此后在此购入多套住房。2007年底,地杰公司把还未开发的土地以股权转让形式转手给万科集团以及复地集团。另外,2004年,康慧军利用担任陆家嘴集团总经理职务便利,决定由集团下属东城公司与已经改制的东上海国际旅行社签订协议,合作开发浦东新区胡家木桥1号地块。后康离开陆家嘴集团后,该合作被终止。记者获悉,这一地块目前正兴建一处办公楼宇。1222215960000责编:佚名东方早报122221596000011[]{"email":"anonymous@huanqiu.com","name":"佚名"}
2006年3月,康慧军以换购方式购得仁恒滨江园(如图)住房一套,当时的换购价格与市值差489万余元。高剑平 早报资料房产获利超千万康慧军一案始发于2007年6月,纪委开始普查局级以上公职人员住房情况,查明康慧军及其亲属名下房产多达十多处,从而被称为“炒房区长”。2007年11月3日,上海检察院对康进行监视居住,同年11月30日逮捕。起诉书显示,1993年至2007年8月,康慧军先后担任浦东新区经济贸易局局长、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等职务。从当天庭审案情来看,炒房区长炒房获益确实丰厚,公诉人指称,案发时夫妻所持16套房产,购买价总额为1419万元,分别购自仁恒滨江园、陆家嘴花园、涵合园、地杰国际城,国际丽都城、虹桥华庭等小区,其中不少都是沪上知名高档楼盘,大部分是康以亲友名义购买。其中妻子以及儿子名下房产总共12处。当庭播放证据显示,其中包括康慧军工资收入335.91万元,王孝琴工资收入628.95万元,股票投资收益700.2万元,受贿收入41.35万元,其他收入330.42万元,还包括有房产投资502.34万元以及其房屋出租总共获利133.91万元。公诉人称,康氏夫妇过手房屋数超过二十套,王孝琴供词称,这些房屋总共支付税金超过50万元、支付装修家电费用超过100万元,甚至利用购房所获个人所得税退税就超过100万元。公诉人举证显示,大部分房产出让时获利在70~80万元之间,举例来说,康慧军栖山路一套房产出让时获利80多万元。另外,康慧军曾前后两次在仁恒滨江园买房。早在2001年,其就以1000美元/平方米(折合人民币8300元)的价格买得仁恒一期的一套房子,总价119万余元。而其购买价,是该项目1999年的开盘价,2001年时该楼盘市场价早已达到1.1万~1.2万元/平方米。2006年3月,仁恒公司采取换购的方式“卖”给了康慧军仁恒三期一套面积更大的房子。具体操作方式是,由该公司按照原价把一期的房回购,再按照1999年的开盘价把这套超过300平方米的样板房出售给康慧军(总价271万余元)。至案发时,康惠军夫妇就居住在这套房子里。起诉书显示,换购房产与当时市场价格差额达到489万余元。笼统计算,康慧军房产获利已经超过千万元。实际上,康慧军所购买楼盘土地有多处跟自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起诉书称,1993年至2001年期间,康慧军利用担任陆家嘴集团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多次为仁恒公司获取浦东世纪大道SB4-1、2、3、4和SB5-1、2等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提供帮助。这一项目最终建成仁恒滨江园,康慧军在此先后购入一套住房并换购一套住房,夫妻二人也居住于此,换购住房成为其受贿主要金额来源。2001年,利用自己担任陆家嘴集团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安排集团下属上海锦利房地产有限公司把所有的锦华(北蔡)居住区1-1、1-2、1-3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了香溢公司用于房产开发,该土地现已建成住宅小区海上国际花园。2002年康慧军受其在上海师范大学就读时的同学徐大庆的请托,为徐担任董事的上海地杰置业有限公司获得浦东北蔡南部御桥地区一块土地开发权提供帮助。而且,为了规避2003年开始实施的土地招拍挂制度,该土地在签署合同时特意把日期提前至2002年8月,仍采用土地批租的形式“暗箱”操作。该地块上已建成浦东超级大盘地杰国际城,该项目占地面积110公顷、地上总建筑面积达110万平方米,康慧军此后在此购入多套住房。2007年底,地杰公司把还未开发的土地以股权转让形式转手给万科集团以及复地集团。另外,2004年,康慧军利用担任陆家嘴集团总经理职务便利,决定由集团下属东城公司与已经改制的东上海国际旅行社签订协议,合作开发浦东新区胡家木桥1号地块。后康离开陆家嘴集团后,该合作被终止。记者获悉,这一地块目前正兴建一处办公楼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