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溃坝事故善后已赔付1105万元
对失去住房的群众,根据个人意愿,就近在亲戚家妥善安置,随后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统一解决宅基地,县政府出资补助新建住房;对不具备生活条件的,县政府对其基本生活、生活所需费用,给予一定补助;18岁以下的孤儿,在校期间免除一切学杂费,未在校的,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费用;60岁以上的鳏寡孤独老人及丧失劳动力的伤残者,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目前,对8名孤儿和1名孤老已做了妥善安置,每人每月发给300元生活费。
中秋节当日,县、乡干部购买月饼、水果、牛奶等食品,挨家挨户进行慰问,给他们送去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