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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袭警案主犯杨佳父亲将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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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杨佳死刑


  昨日上午11时许,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致6名警察死亡、3名警察和1名保安受伤的“杨佳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杨佳(如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罪名:故意杀人罪


  法院经审理查明,杨佳,男,1980年8月生,汉族,北京市人。2007年10月5日,杨佳骑一辆无证无牌的自行车途经上海市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受到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由于杨佳不配合,被民警带至派出所询问,以查明其所骑自行车来源。此后,杨佳对公安民警的盘查不满,多次向公安机关投诉并要求赔偿,闸北公安分局派员对杨佳进行了解释、说明和劝导。


  法院认为,根据民警盘问杨佳的录音录像及相关证人证言证实,公安民警对杨佳的盘问是依法有据的。而杨佳因无理要求未获满足,遂起意行凶报复。经查,杨佳经过充分准备后,于2008年7月1日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持刀对数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员的头、颈、胸、腹等要害部位连续捅刺,造成6名民警死亡,2名民警轻伤,1名民警和1名保安人员轻微伤。杨佳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有查获的作案工具、被害人陈述、目击证人的证言和《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及相关《鉴定书》等证据证实,杨佳到案后亦作了供认。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佳故意杀人证据确凿、充分,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无法定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院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40余人参加旁听


  对于本案的审理宣判,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于开庭三日前即向社会公布了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与地点,庭审时,社会各界人士、有关社区群众共40余人参加了旁听。庭审中有关证人出庭作证并接受了质证,本案的审判依法公开进行。


  杨佳父亲提出上诉


  据悉,杨佳在庭上没有提出上诉,但他父亲聘请的律师称稍后提出上诉。杨佳的辩护律师由谢有明和谢晋担任。杨佳父亲早前另外聘请的一名代理律师熊烈锁透露,稍后将代表杨佳提出上诉,但他拒评论案件判刑是否公正公平。


  据律师称,袭警案给杨佳的父亲打击很大,但是为杨佳找律师辩护,是做父亲的责任。杨佳父亲希望律师能转告杨佳:让他实事求是对公检法部门供述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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