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爆炸目击者忆述:前后两声巨响不到一分钟
电话采访:石华(《环球时报》记者):
现场看到的这个车是撞到了门上,绿色的东风141,翻斗车,也是一种自卸卡车,就是在建筑工地上经常能看到这样的卡车拉着渣土,载重量大概有4吨左右,结果车头已经撞瘪了,把宾馆的门也撞坏了半边,是铁门。目击者告诉我们,他们看到的时候这辆车是被拖出来的,车头已经撞瘪了。
被撞坏的宾馆叫怡泉宾馆,以前是个省招待所。爆炸发生以后,因为当地的时差跟北京有将近两个小时的时差,八点钟的时候天刚刚蒙蒙亮,那个时候街上的人非常少,在这种情况之下,武警战士们执行的一种自救,后来救护车也过去了,大概在中午12点钟左右的时候已经解除了现场的警戒,地面上也已经没有血迹,宾馆受到破坏的门是用一块印花的塑料布拉着的,爆炸以后的痕迹目前基本上只是宾馆迎街一面的窗子玻璃是破碎的,这表明这里肯定是发生过爆炸,其他一切如常。
喀什爆炸既意外又不意外
董倩:
马先生,我特别想知道,作为长期研究新疆历史沿革的学者,当您听到了这样一条消息的时候,您第一个反应是什么?
马大正:
我是今天中午知道这个消息的,我听到以后第一个反应是既觉得意外,又觉得不意外。
董倩: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个感受?
马大正:
不意外就是说这个事肯定是要发生的,也许发生在这儿,也许发生在那儿,也许发生在今天,也许发生在明天,所以说不意外。因为作为我们的敌对势力,它是千方百计要搞这个破坏活动,作为意外确确实实是发生在喀什,尽管喀什是一个重灾区,是个恐怖袭击的重灾区。但是前不久我注意了一下,喀什还宣布打掉了12个恐怖团伙,应该说喀什当地有关部门对待恐怖势力的防范上还是下了很大工夫的,但是显然我们的工作还没做到家,毕竟还是发生了,这是一个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又觉得是意外。
这个也让我想到跟昆明爆炸案的一个差异。因为现在咱们都知道,奥运期间的恐怖工具来自于三个方面,一个是国际的,以基地组织为核心的国际恐怖组织,第二是关于“东突”的恐怖组织,以“东突”为代表的国内恐怖势力,第三个是社会上的,对社会不满的零散的恐怖袭击或者是可以称之为刑事案件。
从昆明来看,我觉得是属于第三类,从这次卡车发生的事件来看,因为我也听说被抓住的犯罪嫌疑人的一些情况,我觉得尽管现在还在审理,但是我的第一反应我认为这是属于第二类的恐怖袭击这个范围,根据我这么多年研究,也许是一个本能的反应。
董倩:
好,《新闻1+1》,我们演播室正在关注今天早上发生在新疆喀什的袭击事件,我们的节目稍后会连线国内公共安全问题专家,请稍候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