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香港签经贸关系补充协议 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新华网香港7月29日电(记者 王悦欣、苏晓)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29日在香港签署。34项涉及服务业、贸易投资便利化及专业资格互认三个领域对香港进一步开放的措施,将把内地与香港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提升到新阶段。
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曾俊华29日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协议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周波、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副主任郭莉出席了签署仪式。
《安排》补充协议五在《安排》及其四个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对香港进一步扩大开放。
在服务贸易方面,内地在17个领域共采取29项具体措施,其中对会计、建筑、医疗、人员提供与安排、印刷、会展、分销、环境、银行、社会服务、旅游、海运、航空运输、公路运输和个体工商户15个领域在原有开放承诺基础上,进一步采取简化审批程序、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取消股权限制、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域等措施,同时新增加与采矿相关服务、与科学技术相关的咨询服务2个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