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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专家详解瓮安事件当事女中学生第三次尸检结果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新华网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7-10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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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9日,贵州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屈剑平(左一)代表省法医专家组向李树芬家属告知第三次解剖检验结论。当日,第三次尸检法医专家组负责人、贵州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溺水研究专家屈剑平到达李树芬家乡瓮安县玉华乡乡政府,向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等家属正式告知尸检鉴定结论,再次确认李树芬系溺水死亡。新华社记者 杨俊江 摄

 

 

  7月9日,贵州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屈剑平(前右)代表省法医专家组向李树芬家属告知第三次解剖检验结论。当日,第三次尸检法医专家组负责人、贵州省公安厅主任法医师、溺水研究专家屈剑平到达李树芬家乡瓮安县玉华乡乡政府,向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等家属正式告知尸检鉴定结论,再次确认李树芬系溺水死亡。新华社记者 杨俊江 摄


  

 

        新华网贵阳7月9日电(记者 何云江)经过贵州省权威法医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连续8天的工作,备受关注的瓮安“6.28”事件当事女中学生李树芬遗体第三次尸检已全部完成,鉴定结论再次确认死者系溺水死亡。专家组负责人9日专赴瓮安向死者家属和社会公布了这一检验鉴定结果。


  当天下午媒体情况通报会后,法医专家组负责人、主任法医师、溺水专家屈剑平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一一细解女中学生死因之谜。


  死者生前未遭受性侵害


  李树芬出生于1991年7月,系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女学生。6月21日子夜,她和同班同学王某及两名男青年陈某、刘某到县城旁西门河大堰桥玩耍,发生溺水事件。


  瓮安县公安局和黔南州公安局曾先后两次对其遗体进行解剖检验,检验结果均为溺水死亡,死亡前没有发生过性行为。6月28日下午,瓮安县部分群众因对其死因鉴定结果不服,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引发大规模人群聚集围堵政府部门和少数不法分子打砸抢烧突发事件。


  7月2日上午,在李树芬的父亲李秀华、姨妈罗兴菊及61岁的村民代表李成华等人及一名女性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由贵州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主任法医师、溺水研究专家屈剑平、贵阳医学院法医教研室主任、司法鉴定中心主任王杰副教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高级工程师叶忠源、副主任法医师杨永刚组成的专家组对死者遗体进行了仔细探查,并将有关提取物用无菌物证袋封存,于3日上午送贵州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作精斑及DNA检验。


  屈剑平介绍,经过检验,未检出人的精斑及男性DNA分型。DNA分型检验即个体认定检验。如果阴道内有精子存在,则实验中就能检验出人的DNA分型。


  同时,经过探查表明,李树芬仍为处女,生前未发生过性行为或受过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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