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虎照”事件公务员可被究刑事责任

http://www.huanqiu.com  来源:新华网  网友评论进入论坛  2008-06-30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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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作人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警方在发布会现场展示的幻灯图片(6月29日摄)。6月29日,陕西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华南虎照片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经警方证实,陕西镇坪县农民周正龙拍摄的“华南虎”照片是一个用老虎画拍摄的假虎照。 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29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徐春华说,省林业厅及镇坪县有关部门和公务人员在“虎照” 事件中的所作所为,反映出责任心缺失、依法行政意识淡薄、作风漂浮、纪律涣散等问题。省林业厅作为省政府的组成部门,在处理“虎照” 事件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及其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省政府是负一定责任的。


  调查发现,在“虎照” 事件中,镇坪县有关部门更是不按程序办事,有严重的失职行为。为严肃行政纪律,规范行政行为,陕西省及安康市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开除、记过、撤职、免职、警告等行政处分。陕西省林业厅8名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行政处分。


  对于这一处理结果,李贵方律师认为,在“虎照”事件中,涉及到很多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他们都有玩忽职守行为,因而受到各种形式的行政处分。这些人是否涉及刑事责任,是否有人要按玩忽职守罪被追究,这里关键在于怎样理解和评价“虎照”事件的损害后果。


  李贵方说,刑法中的玩忽职守罪是要求有损害后果的。虽然直接人身或经济损失不明显,但从负面社会舆论严重、政府形象受损角度看,应该认为“虎照”事件有严重恶劣的社会后果。而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属于重大损失。


  “从这个角度看,‘虎照’事件是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人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未认真尽职勘验核实以及决定发布虚假新闻的人。”李贵方说。


  吕良彪律师也认为,整个事情应该进一步深入调查。


  “这些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整个事件中到底负有什么样的责任?‘虎照’事件究竟是周正龙一个人明知为之,还是相关人员心照不宣共同为之。”吕良彪甚至质疑涉及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非法目的。“对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应该追究法律责任,还因该随着事情的进一步深入调查,看调查结果怎样。” 吕良彪说。


  “虎照”事件暴露出政府体制问题

  

6月29日,警方在现场展示周正龙拍照用的虎图。 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政府信息公开应该全面,而不是只根据需要公布一部分。”对于陕西省政府公布的调查结果,吕良彪并不满意。他提出,“虎照”事件暴露出政府体制中的问题需要引起足够重视并切实解决。


  “本可以很快就调查清楚的问题,为何要拖上8个月才能公之于众?政府应有的效率何在?因此加大的财政支出由谁负责?政府应对公共危机时,‘拖’也是一种失职。 ”吕良彪说。


  吕良彪还提出,陕西林业机构的某些人,为何在发展“虎照”事件问题上如此默契?要直面这些东西,必须从体制上解决这些问题。

 

警方出示证物 来源: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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